第945章 狂生逆法,咎由自取

諸生自說鹹陽好,臨到坑時始怨秦。

蘇州,吳中,皇帝的旨意和舅父的求情並沒能救得了金大先生的命。

舅母河東君在齊王那裏等了半天,等來的卻只一句——“狂生逆法,咎由自取,今不殺不足以明法紀,正綱常。”

在接到齊王手諭後,江蘇巡撫蔣國柱和蘇州知府閻紹慶便立即將金聖嘆、丁冠中等一幹秀才捕拿歸案。不過因蘇州士紳和百姓反應激烈,金聖嘆等人背景又復雜,蔣國柱擔心南都會有幹涉,此案可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若那樣的話,他早早將人殺了,未免不妥,於是未敢當即就將人處決,而是等了幾日。

果然,哭廟案傳到南都後,引發南都朝堂軒然大波,百官紛紛上疏,要求皇帝赦免為民請願的秀才們,更有江南出身的官員上書朝廷,直指“清欠催征”乃惡法,所用之人又皆為酷吏,非但不能為朝廷增加錢糧賦稅,反而激起民變,致使百姓對朝廷離心離德。

一日之內,連上72道奏疏,堪稱國朝始立以來第一。

大儒黃宗曦上書,稱清欠一事古所未聞,實乃當世第一荒唐事,若不早停,必危及大明中興之業。又指吳中秀才聚而哭廟,乃大明養士兩百多年之德政,更是地方監察官府不法之事之習俗,絕非聚眾謀亂,因此將其定為逆案,實是黑白不分,是非不明。

次輔連城壁亦憤而上書,指江南剛剛恢復,正是安民養生之時,朝廷此時不攬人心,反而對士紳百姓行橫征暴斂之事,豈不是自喪人心,將讀書人和百姓逼到滿清那邊去。倘哭廟案坐實,則天下人心便不在明。

連城壁上書的次日,定武帝便下詔命停清欠催征,更給在鎮江養傷的齊王周士相發去旨意,嚴斥於他。

皇帝動怒,官紳群情洶湧,人人都道周士相必會退讓,可不曾想清欠之事非但沒有罷停,反而越演越烈。

周士相先以安徽軍務緊急為由,督請定武帝派連城壁督師安徽、河南,將其調離南都。後以齊王名義委任降官張長庚、幕下汪士榮等辦清欠衙門,不但分駐各省催征,更於府、縣設其分機構,該衙門除聯絡地方官府外,更可聯絡當地駐軍。一時之間,清欠二字,聞者變色。江南兩岸,為清欠衙門所逼者,以數萬戶計。

金聖嘆畢竟是自己的親外甥,錢謙益身為江南士林領袖,更為定武朝廷的太傅,眼看齊王因清欠之事和江南士紳儼成敵對關系,自己嫡親外甥又要慘死,百般思量之後親自往鎮江一趟,意圖勸說齊王改弦更轍,罷了清欠惡法,寬恕哭廟一眾秀才,以緩和當下緊張局勢。豈料,錢謙益到時,齊王卻往金山校閱剛剛補充的兩鎮兵馬,雙方未能會面。

無奈,錢謙益只好寫了一封親筆信命人快馬送給齊王,請求齊王看在他的面子上,能夠放過哭廟一事。此信卻是石沉大海,齊王根本沒有回信。錢謙益在鎮江苦等兩日不果,只得憤憤回京。此後,其妻河東君亦從蘇州趕到鎮江欲為金聖嘆求情,這一回齊王態度很明確,稱金聖嘆等人名為哭廟,實為抗糧抗稅,此乃十惡不赦之罪,倘是赦免,則朝廷斷然無法維持。

河東君臨走之時,得齊王手書,上書數字——“不納糧,不納稅,便無國無家”。

蘇州,蔣國柱眼見錢謙益夫婦和皇帝聖旨都未能讓齊王改變主意,頓知自己不能再耽擱,遂令蘇州知府閻紹慶將金聖嘆等一眾秀才處決。

處決前一日,牢中按例為一眾明日就要上刑場的秀才們送上“斷頭飯”,眾秀才此時方知他們已然沒有活路,人人悔恨,不該為揚名參與哭廟。

當夜,牢中哭聲不絕,有秀才因過於驚恐,竟是便溺失禁。又有為逃過一死,裝瘋賣傻,然一切無用矣。那牢卒對牢中怪狀只是譏笑,渾無憐憫之心,概因省裏剛剛行文,往後府縣吏員、衙役、獄卒等皆由清欠衙門發俸,倘清欠無所得,則此幹人等便無俸。如此,各縣吏員等自是不敢再和士紳大戶勾結,否則無有收入是小,飯碗不保也是小,腦袋落地是為大。如牢中眾秀才煽動大戶百姓不納糧,不納稅,自是斷他們生路。雙方自此為仇寇,理所當然矣。

倒是被定為逆案主犯的金聖嘆不枉“狂生”一稱,他大笑著吃過斷頭飯,便叫來獄卒,對他稱有要事相告。獄卒以為這位金大先生有什麽驚天動地大事相告,又或透露什麽傳世寶物秘密,便歡天喜地的拿來筆墨伺候金聖嘆。

不曾想,金大狂生卻是指著剛吃完的斷頭飯,對獄卒笑稱:“花生米與豆幹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傳矣,死而無憾也!”

獄卒被金聖嘆弄得哭笑不得,見其倒是真不怕死,也由他去,不與他一般計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