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吉溫

大唐天寶五年四月初四,距離京城以東一千余裏的北海城西城門外,出現了數十騎風塵仆仆抵達城外的騎士。領頭一人身材五短面目冷峻,身上的黑色披風滿是灰塵,臉上的神色也略有些疲憊,但眼神中卻炯炯放光,露出興奮之色。

“吉士曹,咱們連夜進城麽?”身邊一名騎士策馬上前詢問道。

“進城,找家僻靜的客棧住下,大夥兒好生歇息一晚,明日便有的忙了。”被稱作吉士曹的正是從京城不遠千裏帶隊趕到北海的京兆府士曹參軍吉溫,右相李林甫手下豢養的一條餓狼。

一行人進了北海城中,在城西尋了一家客棧住下,吃罷晚飯後,吉溫肚子坐在客房之中閉目養神。

對於來到北海的這趟差事,吉溫極為慎重,臨行之時,右相李林甫單獨和自己密談一個多時辰,告知他此行的重要性,從相國看似平緩的語調之中,吉溫卻聽出了相國心中的不安。

這段時間,相國的日子很不好過,陛下對相國的態度有些冷淡,甚至連番駁斥了相國的面子,朝中某些官員暗中已經開始議論相國即將倒台的話。很多人開始和最近有些春風得意的李適之開始交往,墻頭草們聞風而動,已經開始尋找下家了。千萬莫小瞧了這些墻頭草,他們最會落井下石,一旦被他們看做已經失勢,這些人會毫不猶豫的上書跟著某些人彈劾,這將會極為致命。

相國表面上似乎並沒有表現出多麽焦躁,但吉溫看的出,相國交給自己的這趟差事很重要;因為這一次來北海,自己將要對付的便是在大唐名氣響亮的大名士李邕。而扳倒此人只是一個開場,這之後將有一連串的大戲。一旦此事得手,形勢立即便會逆轉,某些人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而相國在朝中將再無敵手。

吉溫明白這一點,所以他也很是有些緊張。但吉溫明白,這一次將會是自己最好的一次機會,辦好了這件事,自己在相國眼中的地位將要超越楊慎矜,超越王鉷,超越禦史台主播羅希奭,將來前途無量。

記得當年,自己在新豐縣丞的位置上一呆便是十余年,根本沒有任何升遷的機會,因為太子文學薛嶷舉薦自己,將自己引薦到陛下面前,陛下一句話便封死了自己所有的前程。

“是一不良,我不用。”陛下的語氣輕淡,但聽在吉溫的耳中不啻於晴天霹靂。吉溫心裏委屈的要命,“我並未做過什麽不好的事情,就憑一眼,陛下你就斷定我人品不行麽?”。

這次舉薦的結果是,自己不僅丟了新豐縣丞的位置,被下放為萬年縣蔚,而從此再無一人敢舉薦他升遷。吉溫在萬年縣蔚的職位上一呆又是數年,每日畏畏縮縮渾渾噩噩,落魄狼狽之極。

所有人都以為吉溫將從此苟延殘喘再無前途的時候,一次偶然的機會卻讓吉溫重新活了過來,而且從此後一發不可收拾。那是源於一場看似普通的官司。

萬年縣尉其中一項職責是掌管縣域內大小案件的審結,有一天一樁命案報到了吉溫手上,那是一場鬥毆引發的人命案。一位名叫沐小七的人當街打死了一名街頭閑漢,卷宗顯示在場眾人證言不一,有人說閑漢持刀傷人在先,有人說沐小七行兇在先且下手狠辣,眾多的口供和證人讓這件人命案撲朔迷離。按照唐律,若是閑漢持刀行兇在先,沐小七打死對方屬於防衛殺人並無不妥之處,而若是沐小七先動的手,那沐小七便要以命償命了。這一反一復不啻天壤之別,關乎到生死之間的大事。

吉溫本就對公事了無興趣,他也沒打算做個明察秋毫的清官,某日酒後,他隨隨便便便斷了這樁案件,判定沐小七防衛殺人,賠償喪葬費之後便判無罪歸家。而他判此案的標準既非基於口供證據,也非是對沐小七有特別的好感,雖然他在卷宗上寫的是證據確鑿顯示閑漢拿刀先捅傷了沐小七,然而真正讓他這麽判決的原因卻極其的荒唐。僅僅是因為他自己在家中行七,有個小名叫做吉小七。沐小七,吉小七,都是小七,沒理由不幫。

這個判決當然荒唐,但那時的吉溫心灰意冷,倒也反應出了他當時的一種心境。

然而,讓吉溫沒想到的是,正是這一次判決,讓他的命運從此巨變。這位沐小七是一戶人家的奴仆,他的主人叫做李嶼,任太常少卿。這倒也罷了,太常少卿也不是什麽大官兒,但是這個李嶼的老子可了不得,那便是剛剛登上相位的李林甫,當朝的右丞相。

李嶼和沐小七主仆情深,此案發生時便暗中關注此事,但他不能出面,因為父親李林甫剛剛登上相位,不知有多少人等著找茬子,自己一旦出面必會給父親招來麻煩。但他也不能不管,李嶼最愛的小妾沐氏便是沐小七的親妹妹,沐氏哭鼻子抹淚要李嶼為沐小七開脫。李嶼正兩難之際,好消息傳來,萬年縣尉吉溫快刀斬亂麻,數日之內便做出了裁決,這一下柳暗花明,萬事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