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太子身患絕症,矛盾一觸即發(第3/9頁)

自徐齊聃不再入內侍讀,姐弟見面的機會也很少了。這會兒李賢提起,媚娘見徐婕妤挺歡喜,索性賣個順水人情:“徐舍人居官清正又為我兒勞心不少,尊師重道是正理,皇家亦不能外。今日佳期難得,陛下何不將他召來,賜宴以示慰勞?”

李治深以為然,便派宦官去召,恰好今日徐齊聃正在西台當值,很快便來了。李治笑盈盈復述李賢之言,徐齊聃拜謝道:“沛王聰慧神睿,此乃天成,非臣所教。”

李賢越發神采奕奕,請示道:“兒府中高賢近來做了不少文章,孩兒讀來愛不釋手,正好隨身帶了幾篇,很想請父皇禦覽。”說罷忙不叠召喚自己的侍臣,將文章獻到禦案前。

李治又與媚娘相顧一笑——這麽快就把文章呈上來,必是早準備好的,這孩子近來越發愛顯擺了。卻也不點破,就在席上瀏覽起來。李治本就喜好文學,看了一篇果覺辭意俱美,贊道:“昔日張公謹以勇力馳名,沒想到他仨兒子竟都是文采斐然之人。張大象在戶部任職多年,張大素兼修國史,他家這個老三張大安更了不得,瞧這篇賦,大氣磅礴啊!”說著捧給媚娘看。

媚娘雖也喜文藝,這會兒卻只顧和小公主親親熱熱,哪有心思讀文章?隨便瞥了一眼,敷衍道:“是不錯。”

李賢很適時地補充道:“兒臣以為,國亂而崇武功,國安而倡文學。今父皇、母後神功築成,方有這些功臣子弟棄武從文。”

“劉訥言……”李治又拿起一篇,“此人是文吏出身吧?沒想到還是研修《漢書》的學士,這篇史論辨析兩漢君王之得失,鞭辟入裏、發人深省。”又遞與徐齊聃過目。

李賢仍不忘美言:“漢首倡以孝垂範天下,故國祚長久,為三代以下之最。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友交,言而有信。兒臣亦當謹遵孝道,效仿先賢。”

徐齊聃也附和:“六經茂典,百王仰則;四學崇教,千載垂範。推孝為忠乃士人之本,劉訥言文章雖好,沛王所見更是通透……”

話未說完李治忽然皺起眉頭,將手裏一篇文章摔在禦案上:“這又是什麽?”

李賢見父親動怒,趕忙上前觀看:

蓋聞昴日,著名於列宿,允為陽德之所鐘。登天垂象於中孚,實惟翰音之是取。歷晦明而喔喔,大能醒我夢魂;遇風雨而膠膠,最足增人情思。處宗窗下,樂興縱談;祖逖床前,時為起舞。肖其形以為幘,王朝有報曉之人;節其狀以作冠,聖門稱好勇之士……倘違雞塞之令,立正雞坊之刑。牝晨而索家者有誅,不復同於彘畜;雌伏而敗類者必殺,定當割以牛刀。此檄!

皇子們青春年少,又生在至尊之家,再勤奮也免不了嬉戲,尤喜鬥雞。這篇文章是遊戲助興之作,出自李賢府內修撰王勃之手,是寫給李顯的鬥雞的“檄文”。雖然不是道德文章,但李賢覺得此文引經據典、言辭倜儻、氣魄雄壯,頗有尚武之風,足可與真正的戰場檄文一爭高下,故而獻上博父皇一笑。

但李治顯然沒有詼諧之心,駁斥道:“鬥雞走狗乃浮浪子弟勾當,豈能登大雅之堂?你既讀過《春秋》便該知道,魯國曾因鬥雞生亂,乃至權臣禍國、社稷敗亡。”

李賢根本沒意識到此文又觸動了父親腦子裏權力那根弦,猶自辯解:“這不過是遊戲之作,孩兒只是覺得王勃才華橫……”

李治又想起七哥李惲、小叔李元嬰胡作非為給朝廷惹的那些麻煩,越發沒了耐心,不容他辯解道:“皇家子弟當修身養性、納諫去讒、誡盈崇儉、恪守禮數,為萬姓之榜樣,為家國之屏藩,豈可聲色犬馬玩物喪志,內騁倡優之樂,外崇耳目之娛?你方才口口聲聲說‘賢賢易色’,難道全在嘴上?平日朕對你們縱容得還不夠嗎?”他話是對李賢說的,眼睛瞅的卻是坐在一邊吃吃喝喝的李顯。

周王李顯十四歲,與兩個哥哥大不相同。他出生之際正是李治、媚娘剛剛擊敗長孫無忌奪得大權之時,為了炫耀勝利,他出生百日媚娘便請玄奘法師收其為弟子,法號“佛光王”。兩三歲時又生一場病,為此李治又在伊闕(今洛陽龍門)開石窟、修築佛像為之祈福,後來病算是痊愈了,但多年嬌慣未免使他性情疏懶。雖然周王府同樣擁有範履冰、孟利貞、苗神客等才俊之士,可他既不愛讀書,也不喜歡跟文人打交道,整日帶著一幫戶奴、宦官胡玩,什麽走馬擊鞠(馬球)、鬥雞縱犬、雙陸樗蒲,四處遊蕩招搖過市。今日父皇動怒,李顯深知大半是沖他,也不敢再裝糊塗了,起身垂首聽訓。

“這個王勃!”李治又不耐煩地掃了一眼那文章,悻悻道,“朕原以為他是個不錯的後生才子,將來可輔佐我兒,躋身一代能臣。看來朕錯了,二王鬥雞他非但不誡,反作檄文,此等左道之徒留之何用?徐愛卿,回去速草擬制書,將其逐出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