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之最終解密

當時,舉國上下普遍認為這是“愛國的正義行動”,出手的民眾是“民族英雄”,大家堅信能激起如此多人憤慨的事情絕不會是捕風捉影,外國人一定是幹了不法的行為。

政府不敢管民眾來管!反對任何退讓!反對任何安撫!這就是來自民眾的聲音。

憤怒的不只民眾,還有列強,他們認為自己的國民死得太憋屈。相關列強把艦隊開到了天津,並派出使者向慈禧母子提出強烈抗議,要求懲罰兇徒,賠償損失,不照做就開戰!

慈禧母子夾在洋人與民眾之間,左右為難。因此,如何處理這個事件,成了考驗慈禧母子執政能力的一項重大課題。

此時慈禧想到了曾國藩。畢竟天津屬於直隸總督的管轄範圍。她對曾國藩說:曾愛卿,這滿朝文武,就屬你辦事我最放心,我就把這件事交給你處理,不過我送你一句話:“持平辦理,順民情而維大局。”

既要不失去民心,又要不得罪洋人,難哪!

可曾國藩有選擇嗎?沒有!

曾國藩帶著慈禧的最高指示來到了天津。

他打開卷宗,開始審查整理案件。在這個並不熟悉的地方,他動用了所有能用的資源,在孤燈下艱難地工作,經過半個月的努力,他最終完成了這件看似無法完成的任務。

1870年7月21日,曾國藩頂著群情洶湧的壓力,據實上奏慈禧《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奏折回答了三個問題:

一是教堂墓地埋葬的那些兒童的由來。

這一年是災荒之年,瘟疫流行,許多家庭無力養活孩子,家長就將孩子丟在道旁或直接扔進河裏,許多孤兒便只能自生自滅。

後來,育嬰堂的修女、教士發現了孩子們,但他們大都已奄奄一息。這些孤兒被收留進教堂後,一部分孩子患病不治,死了之後教堂就送出去埋了。有些埋藏的位置較淺,就被野狗給刨了出來,“胸腹皆爛,腸肚外露”、“挖眼剖心”之說由此而來。

二是武蘭珍口供的蹊蹺。

有人的地方就有黑社會,天津當地有個民間黑社會組織叫“水火會”,首領叫徐漢龍,徐老大手下有七八百個古惑仔,這些人平時的娛樂活動主要是“替天行道”,代替政府私設公堂,審理案件,隨意處決他們所懷疑的人,“懲惡揚善”。

這個武蘭珍正是水火會“修理”過後交給縣衙的。曾國藩後來發現武蘭珍身上“跪傷”、“棒傷”和“踢傷”成片,那份蹊蹺的供詞其實是屈打成招的結果。

三是“教案”的深層次原因。

其一是教堂自身的問題。

在老百姓眼中,教堂神秘兮兮的(終年緊閉,過於秘密,莫能窺測底裏),人們對於透明度不高的神秘之地總會有一些妄自猜測。而且教堂也表現得很酷,根本不出面解釋。所以教堂與老百姓就被人為地隔作了兩個世界。當老百姓根本不能理解教堂推出的慈善項目(收留被遺棄的病重孩童為其洗禮)的時候,自然會懷疑教堂殘害兒童。

其二是心理落差。

經歷了鴉片戰爭的中國人從八荒六合、唯我天朝獨尊的優越地位驟然跌落到唯洋人之命是從的屈辱之境,仇洋之心日益洶湧。

其三是教會藏汙納垢。

百姓中有信洋教的,也有痛恨洋人不信洋教的。不信洋教的百姓由於痛恨洋人,自然很鄙視信洋教的百姓。問題是信洋教的教民中有少數地痞流氓,仗著洋人的勢力欺男霸女,尤其熱衷於誘拐小孩、誘奸婦女。一旦這些敗類被告到官府,官府卻總是因為這些人的洋人背景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得幹群關系非常緊張。

在這種背景下,老百姓與洋人的矛盾就如同幹柴烈火,一點就著。

不管如何,“天津教案”的起因是不折不扣的謠言。

好在這一年的8月,曾國藩的主要對手法國人被突然爆發的普法戰爭(法德戰爭)弄得焦頭爛額,根本沒有精力去顧及死在遙遠東方的國民。

曾國藩跟洋人一番討價還價之後的處理方案是這樣的:以命換命,殺掉為首的煽動者;向各國賠銀五十萬兩;派遣專員去法國“謝罪”。唯一堅決不讓步的是不讓相關官員抵命,譬如知縣劉傑以革職充軍了事。

不談曾國藩的處理結果是否公允,但這種處理方案,注定了曾國藩的結局——“賣國賊”的罵聲洶湧而來,彈劾他的奏折如雪片一般,均欲殺之而後快。

短短幾個月,就毀掉了曾國藩數十年積聚的聲名。因為批評總是容易的,做事總是不容易的。

可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