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日落佛國(第2/6頁)

永興公主的作案動機

蕭玉瑤有夫君,她的丈夫叫殷鈞,晉末荊州刺史殷仲堪的直系後代。殷仲堪一介寒士,到殷鈞這一代已是高門望族。殷鈞是當時著名的書法家,精於隸書,楷書,就是不精於情愛。殷鈞性格恬靜,不喜張揚。他之所以能娶到公主,因為父親殷睿和蕭衍是故交,許了娃娃親的。

永興公主極不喜歡丈夫,因為老公生得身材矮小,武大郎一類的人物。當然只是打個比喻,不會有那麽矮。矮小亦不可怕,偏偏殷鈞體弱多病。東西小,身體又弱,難怪妻子不滿意。如果是尋常人家,也就離婚了。蕭玉瑤是公主,而殷鈞無大錯,故而離不成。

同床異夢,難免發生婚外情,蕭玉瑤喜歡上六叔蕭宏。蕭宏花花公子,好酒好女人,家中侍女千人。愛一行琢磨一行,摸爬滾打於花叢之中,蕭宏很有女人緣。蕭玉瑤是長女,與六叔年齡相差不會太懸殊。南朝皇族從劉駿開始,性行為比較淫亂。兩人之間的關系不能說驚世駭俗。

迷戀上六叔,蕭玉瑤更瞧不起丈夫,甚至不肯和老公上床。每次殷鈞去公主府,蕭玉瑤必定事先在墻壁上貼滿兩個字“殷睿”。魏晉南北朝人重家諱,桓玄聽到溫字便痛哭流泣;謝超宗聽到鳳字逃之夭夭。殷鈞是出名的孝子,怎能看著父親的名字做愛。殷鈞一把鼻涕一把淚地離開公主的房間。駙馬不做愛可以,跑出去讓人笑話。為防人說三道四丟臉面,永興公主派婢女拿著繩子強行綁了回來,整整捆了一夜。第二天淩晨松開綁繩,愛去哪兒去哪兒。

殷均憋屈上火,不讓上床我不碰你還不行嗎?何必變著法子侮辱長輩。惹不起我躲還不行嗎?何必限制人身自由。你要臉面,我就不要臉啦。兩人完全超出吵架公約所限制的範圍,不得拒絕親熱要求,不得離家出走。如果夫妻兩人的欲望要求相差太大,吵架公約不過廢紙一張,只適合新婚熱戀中的男女,決不適合圍城中的夫妻。也許吵架公約應該另外加上一條,吵架後不得向父母訴苦和求助,只能夫妻協商解決。因為尋求各自父母幫助,絕對有害無益,即使非常精明的父母也難以處理夫妻之間

殷均違反了這一條,怒氣沖沖進皇宮向老丈人訴苦。蕭衍一聽大為光火,把公主叫進宮來。永興公主入宮與駙馬當面對質。蕭玉瑤毫不隱瞞,一一承認所作所為,振振有詞道:“這種駙馬有什麽用!”

平時頗有修養的蕭衍勃然大怒,搶下禦座,手持如意照著公主的後背開打。如意是一種佛具,祥瑞的象征,從印度隨佛教傳來。南北朝時佛教風行,如意相當火,成為帝王士人手中把玩之物。韋睿整天拿著如意,作戰也不離手,變成令旗了。如意還有一個實用的作用,相當於現在的癢癢撓。後背癢手夠不著,用此物一撓如意啦。如意有金如意,玉如意,竹如意等等。蕭衍手裏拿著佛家最講究的犀牛角如意。蕭衍氣憤之極,一時找不到稱手的家夥,也不管手裏拿的犀牛角多硬,輪起來就揍。永興公主金枝玉葉,何曾吃過這苦頭,兩三下打趴下。

教育子女從小做起,一旦性格形成再想改變就晚了。永興公主挨了揍,不思悔改,更加怨恨老公,連父皇也記恨。回去後躺在情人蕭宏懷裏,咬著牙說:“氣死我啦!父皇根本不關心我,他就知道國家。我二妹那麽喜歡謝謨,和我一起定的親,因為他爹謝朓死了,家族男丁不旺,幫不上他什麽忙,悔婚許給張弘策的兒子。張弘策死了,又許給王志的兒子。我們是什麽?工具而已。在他手裏,一輩子不用想幸福。”蕭宏連聲安慰,不懷好意地說道:“陛下死了,你就如意了。”一句話提醒永興公主,睜大雙眼,盯著蕭宏說:“如果他死了,你做皇帝,我能是皇後嗎?”永興公主那雙瘋狂的大眼睛裏放射著欲望和野性的光芒,蕭宏看得心驚,半天咬牙道:“有什麽不可以,反正我已經擔這個惡名了。”

臨川王的富貴

洛口大潰敗,蕭宏變成蕭跑跑,千夫所指,江南沒有一個人瞧得起他,千方百計陷害捉弄不顧大軍臨陣逃脫的親王。南京發生民事糾紛、刑事案件,官府追查起來,眾口一詞:“臨川王指使的!”酒店裏吃飯不付錢,大街上調戲小姑娘,打的招牌響亮:“我是臨川王的人,臨川王讓我來的!”是屎盆子就往他頭上扣,成為南京市民的習慣。受理的官員不分析,樂得向上匯報。每隔三兩天,準有禦史彈劾蕭宏,臨川王又犯事了,請求處置。

蕭衍多精明的一個人,我六弟不至於這麽壞,全天下壞事都他幹的,分明栽贓。每次蕭衍總是重復一句話:“從寬處理。”皇帝說從寬,誰敢處理,事情便不了了之。越是這樣,冒頂的人越多,終於犯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