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主制國家人民的情感和他們的觀念共同將他們帶向了中央集權[1]

如果說生活在平等時期的人們容易產生中央集權的觀念,那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毫無疑問是他們的生活習慣和情感讓他們意識到了這種權力並支持這種權力。[2]這一點只需要用很少幾句話就可以證明了,因為大部分原因在本書的其他部分就已經給出了。

生活在民主國家中的人民既沒有上下層階級之分,也沒有生活習慣上的必要夥伴,他們通常只依賴自己並認為自己是與他人獨立開的。我曾在談到個人主義時詳細說明過這一點。

所以這些人若非耗點工夫的話,是絕不會自己從自己的私人事務中脫出身來投身公眾事業的。他們天生的傾向就是將這些公眾事務拋給集體利益的唯一看得見的、永久的代表,也就是國家去打理。

他們不僅天生就不喜歡處理公眾事務,他們也沒有足夠的時間這麽做。民主時代的私人生活非常活躍、非常躁動、充滿欲望,也有很多工作等著去完成,這使得人們沒有多余精力和空閑留給政治生活了。

我也承認這種傾向並不是不能改變的,因為我寫這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與之論戰。我只確定的是,如今,有一種隱秘的力量在幫助這種傾向一直在人們的心中生長,一旦這種傾向占滿了人的心,那它將再也不能被阻止了。

我曾客觀地指出,民主國家的人民對於享樂的日漸增多的喜好之情和財產的可移動性使得他們懼怕物質秩序的混亂。對於平靜的公共生活的喜愛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人民唯一的政治熱情了,並且這種熱情隨著其他的情感的消失殆盡而變得更為活躍和強大了。這就自然使得人們不斷賦予中央政權新的權力,或者將自己的權力讓給它,這在他們看來是保護自己,免受無政府狀態破壞,並能從中獲利的唯一辦法。[3]

由於在平等的時代中,沒人有義務幫助他人,也沒人有權利要求他人必須幫助他,因此每個人都是獨立的,但是同時每個人都是弱小的。這兩種情況既不能分開來談,也不能混在一起討論,這使得民主國家的公民有了一種非常矛盾的本性。他的獨立自主讓他們在同伴面前充滿了自信和驕傲,然而他的弱小又使得他經常需要得到他人的幫助,而他卻不能指望得到他人的幫助,因為每個人都是弱小而冷漠的。在這種極端的情況下,他只能將自己的目光投向這個在普遍的力量衰退的情況下仍能屹立不倒的龐然大物。他的需求,還有最重要的他的欲求不斷地將他帶向這樣一個存在,最終他會將它看作是挽救個體弱勢的唯一的必要手段。[4]

這終於使得民主國家中經常出現的情況很好理解了,這就是為什麽生活在民主國家的人既這麽不能忍受高低之分,又能容忍被人領導,表現得既有傲氣,卻又沒有傲骨。

人們對特權的憎惡隨著特權的減少和縮小而增加了,可以說民主的熱情只要遇到一點點養料就能迸發得更為劇烈了。[5]我已經給出過這個現象的原因了。當所有的身份條件都不平等時,那再大的不平等也不會讓人覺得礙眼,而在所有的統一規範中,哪怕一點點最小的差異也會讓人震驚,而隨著規範統一的愈加完整,這種差異現象將會變得更加不能忍受。因此,人們對平等的熱愛不斷地隨著平等的臻至完善而發展是很自然的。人們在滿足平等欲望的同時,又促進了平等的進一步完善。

驅使人們反對一切特權的這種日漸劇烈的永恒的憎惡感,很大程度地促進了所有政治權利逐漸集中在了國家的唯一代表手上。君主的地位必然無可爭議地比公民的地位高,但是他卻不會激起民眾對他的嫉妒,因為每個公民都認為,自己讓步賦予君主的君權,其他人也是做出了平等的讓步的。

生活在民主時代的人非常厭惡聽從於與他平等的人的命令,他不會承認別人比他的智力優越,不相信別人的公正性,也會嫉妒他人的權力,他既害怕別人,又鄙視別人,希望讓別人時刻覺得他們都是依附於同一個勢力的。

每一個遵循這樣的自然本性中央政權都喜好平等並鼓勵平等,因為平等尤其能幫助這樣的政權行事、發展和穩固自身。

你也可以公正地說,每一個中央政府都喜愛立法的統一規範,因為統一規範可以使它免受考驗,如果它想要為所有的公民制定規定,而不是讓所有人無差別地遵守統一的條例[6]的話,它將必須考慮無數的瑣碎細節。因此,政府喜公民之所喜,自然也會惡公民之所惡。這種在民主國家中,一直持續地將各個民眾與統治者的思想連成一致的情感共體在他們二者之間建立起了一種秘密而永恒的和諧一致。公民如果與政府喜好相同,那政府犯錯誤時才會得到公民的原諒,只有政府錯得太離譜時,才會失去公眾的信任,而一旦政府改正了自己的錯誤,公眾又會重新信任它。民主國家的人民通常會討厭中央政權的代理人,但是他們卻喜愛這種政權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