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李四胖狀告諸宰相 柳禦史搭救權萬紀

  

觀音婢的《女則》是一部靈動而又溫婉的女子自我告誡的書籍,上面有妃嬪們的故事,有為人處世的法則,唯一遺憾的是,它沒能傳下來。和《女則》不同的是,她生前五百多年的漢朝,有一奇女子寫的《女誡》,卻是廣為流傳。

寫這部《女誡》的人,名叫班昭,她是班固、班超的妹妹。

三從四德你可曾聽過?

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是為三從;婦德、婦容、婦言、婦功,是為四德。

對《女誡》這本書文采斐然,可取的地方不在少數,但在壓抑女性自由、曲意遵從的方面,也是做得淋漓盡致,不過,當時人們竟然爭相傳頌,後來《女誡》也就成了小女子的自約,成為了女子三從四德的教條。

而且每個人都要遵守,否則就是不道德。

貞觀十年(636)十一月,長孫皇後被安葬在了昭陵。

五個月來,昭陵的一切準備就緒。下葬的事,說起來沒什麽可討論的,可李世民比誰都敏感。其他一切都沒有問題,問題出在陪葬物品上。按照媳婦的遺言,陪葬不用珠寶,就用瓦罐什麽的意思一下就可以了。李世民答應得挺好,可到頭來還是忍不住想把喪禮弄得像樣一點。

糾結了很久,李世民決定不違背觀音婢的遺願。

但薄葬還得給個合適的說法,為什麽要薄葬?李世民早有順水推舟的打算:

皇後節儉,曾經遺言讓我給她薄葬,她對朕說,“那些盜墓的賊盜墓,無非就是為了拿錢,如果墓裏面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一副棺材和一副骨架,他們還會去偷嗎?”朕當時聽得心都碎了。朕明白皇後的意思,朕的意思跟皇後一樣。王者以天下為家,何必把物器藏於陵中,據為己有呢?

這次造墓,是在九嵕(音:宗)山上,造墓者一百余人,幾十天就完工了。裏頭不藏金銀、人馬、器皿,用的木土,全部都是形具。這樣,就斷了盜賊的心思,她可以安心了。

朕宣布,以後造墓,就按這種規格,子孫奉以為法,不得有違!

盜墓者認為,沒有明器,只有粽子的墓穴,不是好墓穴。

何況,長孫皇後的墓穴裏大概連粽子都沒有,只有一副木頭棺材。長孫皇後為李世民生了三個兒子,分別是李承乾、李泰、李治;有四個女兒,分別是長樂公主、城陽公主、晉陽公主、新城公主。這兩年來,抑郁不已的李世民好像永遠找不回那份開心了,他將對長孫皇後的感情全轉移到了幾個孩子身上。

也正因此,才有了下面的故事。

【李四胖同學】

李泰同學一直很受寵。

李世民最近有點神經。

李泰告訴李世民,“父皇,臣怎麽瞧著朝裏頭的大員,都好像瞧不起我啊?”

李世民當下大怒,心想兒子你他媽別怕,他們是覺得你小胖好欺負嗎,他們把我放眼裏了嗎!

別怕,爹替你出頭。

於是,他把三品和三品以上的所有官員全部叫來,帶著十分難看的臉色掃視全場。良久,他發話,“隋文帝時,一品以下的官員,在路上遇見大王都要拜,大王是天子的兒子,是帝王的兒子!朕非但沒聽見你們尊重,還聽說很多人都瞧不起他們。今天朕如果放縱了你們,以後這大唐江山還不知道是誰做主呢!

房玄齡等人紛紛跪下,磕頭請罪。緊張的氣氛壓抑了全場,他們似乎又一次見到了當年那個殺氣沖天的李世民,一個一人殺死幾十人的猛獸。

亮點在於,全體人員伏拜不起,獨一人眯著個眼,氣定神閑地站在那裏。

他不跪當然不是因為眼神不好,而是因為他覺得李世民是個神經病。

“魏徵,你……”

魏徵同志對大家的行為感到悲憤,他覺得有一股力量湧上心頭,見李世民在看他,他很肯定地說:“臣認為今天站在陛下眼前的人,沒有任何一個敢輕視魏王的。”眾人一陣驚悚,很怕他惹禍。

不料魏徵越說越帶勁,竟然開始旁征博引,想要駁倒李世民,“禮節上來講,王、公是同等的。三品以上的官員,雖有些如臣一樣出身低賤,但陛下對我們一向尊重。可如今陛下說三品以上都要向王子行禮,實在是讓臣不知道怎麽辦才好,這是一種無知的行為,依臣看,這不是有禮,而是無禮!”

大家開始顫抖,唯獨魏徵看不出大家腿部頻率的變化,接著揚言,“陛下在上,魏王必定沒有頓辱群臣的意思。陛下先前有規定,說是王公相互不拜,現在,您又鬧出了這麽一档子事兒,朝令夕改,您認為可以嗎?陛下想想,隋文帝寵愛他的兒子,讓他們享受特別禮遇,他們最後的歸宿呢?陛下,您不是不知道這麽一回事,只不過不願意承認自己跟他一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