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文侯五(第2/2頁)

以“職業官僚體系”為特征的君權專制社會,不但有利於鞏固君權和穩定政治,也客觀上打開了布衣從政的大門,而不再為卿大夫家族成員壟斷政府,從而給了如吳起、樂羊這種沒有任何大家族背景的布衣、士人的出頭機會。

法律也能幫助強化君權,也是君權一元化專制社會的標志,李悝很好運用了這個武器。他匯集各國法律條文,編成一部《法經》,以法令約束和獎賞的手段管控各層級官員和人民,讓官僚們都聽國君的話,成為秦漢未來的法律藍本。後來商鞅就是帶著《法經》給秦國人民送去了福音。由於李悝、商鞅等人崇尚法律,法家因而得名法家,但它的內含遠過去此。建立職業官僚體系,以法約束限制官僚,從而實現君權一元化專制,加強君權,這是法家的核心思想,也是後代中國的皇帝,往往青睞法家的原因。皇帝們號為“外儒內法”——外表像儒家,實裏是法家。

法家改革旨在強化君權,是有積極意義的。特別是在戰爭時期,法家的變革去除了卿大夫家族在各自封邑上的割據勢力而取代以縣,國家能夠攥緊一個拳頭對外。因為職業官僚們是公開競聘來的,又強調用法律獎懲手段來約束官僚,政府效率就比卿大夫家族子弟壟斷的政府高很多。最終富國強兵,稱霸於列國。我們說,誰在“君權一元化專制”的路上走得最早最遠,誰就最能成功。魏國的改革的最早,崛起為戰國首強。後來秦人做的更好(商鞅變法),於是秦國後來居上,國力最強,最終一統天下。但是,君權一元專制雖好,倘若走向極端,就又變成了“暴政”。法律走向極端,就是“苛法”。秦人終於在這兩個維度上走火入魔,把自己推下了歷史舞台,成為一個短命的王朝,為後世所病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