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第2/3頁)

水腫的情況,在解剖的時候,孟天楚已經給飛燕和慕容迥雪講解過,倒也能理解。不過還有一點慕容迥雪不太理解,問道:“一動不動趴著半個時辰,就能說明是過失嗎?”

“當然,根據李蟲兒的口供可知,他上床的時候大概是子正一刻(十二點十五分),而根據我屍檢時間證明,林思應該是在子正左右死亡,時間往後延遲了一刻鐘左右,當然,死亡時間也只是推測的,有可能提前,也有可能推後,李蟲兒上去的時候,發現袁鐵河正在呼呼大睡,還打著呼嚕,是李蟲兒把袁鐵河從林思屍體上推下去的。如果你要殺人,已經把人殺死之後,你還會趴在屍體身上睡大覺嗎?”

慕容迥雪打了個激靈,勉強一笑搖了搖頭。

孟天楚接著說道:“第三,如果袁鐵河使用這種方法故意殺死林思,第二天被詢問時,肯定不會說門窗已經關好,把自己陷入絕境,如果不是後面張縣丞露出了馬腳,單憑袁鐵河前面的這個關好門窗的供述,就可以判定他系兇手,有這麽傻的兇手嗎?”

慕容迥雪點點頭:“對,如果我是袁鐵河,我至少會說沒注意門窗關好沒有。”

“所以,綜合考慮,可以得出袁鐵河是酒醉情況下,身體壓迫而過失導致林思死亡。你就按照這一點來想一想,該如何判刑吧。”

慕容迥雪道:“袁鐵河爛醉之下,誤將妻子林思壓死,這過失殺傷人,依照大明律規定:‘若過失殺傷人者、各準鬥殺傷罪、依律收贖、給付被殺被傷之家。以為營葬之資。’”

這一條孟天楚倒是有印象,當初苦讀大明律的時候,曾經認真研讀過,過失殺人,可以適用贖刑,孟天楚又道:“嗯,不錯,你接著說。”

“是,大明律規定:‘其夫毆妻至死者、絞。’另又規定:‘收贖過失殺人絞罪、追鈔三十三貫六百文、銅錢八貫四百文、與被殺之家、營葬。共折銀十二兩四錢二分。’因此,應當判令袁家贖銀十二兩四錢二分給付林家,然後將袁鐵河開釋。就此結案。”

孟天楚想了想,又問道:“林思是袁家的兒媳婦,歸袁家自己營埋,林家又不出一分錢,還陪什麽銀子?”

慕容迥雪躬身道:“話雖如此,這錢倒也不真是用於營埋,算是給死者親屬一種慰籍吧。”

哦,原來是精神損害賠償的意思,孟天楚一副很滿意的樣子:“嗯,很不錯,那你就這樣替我寫批詞,明日我呈送知縣老爺圈閱。”

飛燕答應了,坐下來,運筆如飛,很快寫好了批詞,遞給孟天楚過目。孟天楚看罷很滿意,正在這時,飛燕已經點了酒席回來了。

餐廳裏擺上酒席,本來飛燕是奴婢,不能上桌和主人一起吃飯的,但說好了今日是酬謝她們兩,所以讓她坐上了酒席。今日破了案,心情比較舒暢,孟天楚想喝點酒,叫三個女孩子也陪自己喝點酒,三女也不推辭,陪著孟天楚淺酌幾杯。

慕容迥雪和飛燕兩人今天是沒什麽胃口的了,解剖時的惡心場面總是不時地在腦海裏翻騰。孟天楚也有過這種經歷,當然了解,這種惡心不舒服的感覺少則持續數日,多則要幾個月才能調整過來,所以也不勉強,讓他們多喝點魚湯,補充一下體液。

吃完之後,“草香藥鋪”掌櫃的曾郎中來給孟天楚換藥,檢查了頭上傷口,愈合很好,也沒有發現顱腦出血的症狀,囑咐了幾句要注意休息不能太勞累之類的話後,便告辭走了。

慕容迥雪也要告辭回去,孟天楚見天還早,留她說說話。飛燕昨夜一夜沒睡,本來要今天白天休息,晚上繼續守護孟天楚的,可白天一整天都在忙,沒時間休息,加之今天一天折騰,眼皮直打架,夏鳳儀讓她先去睡,晚上由自己來守護孟天楚,飛燕連連擺手說沒關系,還是她來守。

四人正在飯廳閑聊的時候,門房來報說,袁主簿袁大人來訪,在客廳等候。

飛燕推著輪椅送孟天楚來到客廳,袁主簿坐在當中客座上,主座和客座之間的茶桌上,放著一個裝飾精美的小盒子。袁主簿一見孟天楚,滿臉陪笑,起身拱手施禮。

不用袁主簿說,孟天楚一眼看見茶桌上那小盒子,就知道他來的目的是什麽,肯定是為他兒子的事情來送禮通關系來了。

這件案件怎麽定性,蔡知縣已經全權委托給了孟天楚,而這件案子由於沒有目擊證人直接目擊林思死亡經過,雖然根據案情來看,很有可能是過失致人死亡,但那也是判案的人自由裁量的問題,所以,孟天楚如果存心整人,說成是故意謀殺,故意將林思壓死,那根據大明律,丈夫謀殺妻子,要處絞刑的,袁鐵河也就死定了,如果說成過失殺人,那可以用贖刑,給點營葬銀子就可以了,這裏面可有天壤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