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大明朝的政治規則(一)(第3/3頁)

石千石叫道:“這是在他房中搜出來的,難道還能有假?”這個時候他才意識到這個證據怕是做不了數,也不合情理。他當時之所以弄這麽東西,想得就是給周楠定個重罪。明朝的偷竊罪的輕重是按照數額大小來定的,偷竊的財物要達到一定數量才能入刑。

周楠又接著念道:“此案的人證有六人,分別是某甲,某乙,某丙……此六人都在知事所做鹽丁,是石千石的家丁。按照《大明律》親親不能為證,因此,不足采信。”

“什麽,這麽多雙眼睛看著,也不能佐證了?”石千石大怒。

周楠:“《大明律》上是這麽寫的,石大人若是不服,可去問刑部。”

“你……”

周楠又接著在案卷上寫著,繼續念道:“石千石說他要將侄女三丫嫁與周楠為妻,安東典吏周楠已經成婚多年,如何能再婚,此是不合情理之一。”

石千石:“我侄女可為大妻,你以前的老婆做平妻,難道不可以嗎?你做了老子的侄女婿,靠著勞資知事這個牌子,有的是偌大好處,還不巴巴兒的應了。”

周楠點點頭:“倒是,確實是一場大機緣。”當下,筆走龍蛇:“石千石欲將侄女許配給周楠為妻,以石家的豪富,必然有一筆不菲的嫁妝。周楠放著到手的諾大財貨不要,卻要行險偷竊,此不合情理之二。”

寫完,他將卷宗交給史知縣:“縣尊,卑職記錄完畢,還請大老爺裁決。”

聽到這話,石千石張口結舌,想說什麽,卻不知道該如何辯駁,憋紅著臉氣道:“我怎麽知道你為什麽要偷勞資,你就是失心瘋難道不可以嗎?”

大堂裏的衙役都忍不住想笑,是啊,周師爺現在正得寵,前程看好,除非他是瘋子才會去偷你石知事。是是是,周事業是急色,喜歡諸如仇人妻子、喪偶寡婦這種高難度操作。可他看上的女人都是大美人,聽人說你石千石的侄女狀如彌勒,也叫人下得去口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