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龍騰虎躍鬥京華 第十一章 家廟夜審(第2/3頁)

楊元慶心中感動,他搖了搖頭,“三叔,我早知道這一天遲早會到來,該是最後算帳的時候了。”

“可是……你知道定你什麽罪嗎?竊族財、欺母、欺君罔上,楊家十幾年來都沒有這麽的重罪啊!”

楊元慶很平靜,他拱手笑了笑,“多謝三叔仗義,三叔待我不薄,我楊元慶將來會湧泉相報。”

他輕輕推開楊玄獎,大步向祠堂而去,楊玄獎望著他背影,忍不住仰天長嘆一聲,“楊家啊!為什麽就這樣目光短淺呢?”

……

楊氏家族的大祠堂在弘農寺祖宅內,而每房又有自己的小祠堂,楊府的祠堂是支祠堂,供奉著楊素的曾祖父楊鈞、祖父楊暄、父親楊敷,也他們這一房人所有的先祖。

祠堂位於楊府東院,是一座獨立的院落,四時都有供奉,都是上好的果品和糕點,楊元慶小時候常帶妞妞來偷這裏的糕餅果子,那時在他心中,祠堂就和他沒有任何關系。

盡管他對這裏非常熟悉,但事實上到今天為止,楊元慶一次也沒有參與族祭,楊府的規定是十二歲參與族祭,但十歲以後他便沒有在府中。

祠堂分為前後兩座建築,前面一座大堂叫族議堂,是商議家族大事的地方,同時也是處罰家族子弟的場所。

後面一座飛檐拱梁的大堂便是靈堂,供奉四代之內數十名逝去先人的靈牌,平時一般不開啟,只在每年的元正、秋分、夏至、冬至四個節日進行,稱為‘時享’,其中元正是‘歲之始’,冬至是‘陽之復’,所以這兩個節日最為重要。

楊氏家廟也是在這四個祭祀時間才會開啟,供族人祭祀先祖。

今天準備處罰楊元慶之地便是設在族議堂,族議堂莊嚴肅穆,色調以黑色和灰色為主,巨大的幔布從屋頂拖下,沒有精美的裝飾品,只有墻上掛著的一塊塊木牌引人注目,木牌上刻滿了細細的小字,那是幾十年來楊府被處罰子弟的劣跡,一共有三排,大小不一,最上面的排是大牌子,一共只有三塊,那是處罰最嚴重的子弟,他們觸犯了最嚴厲的前三條族規。

‘殺父弑母;欺父叛祖;欺君罔上’

祠堂是個特殊的場所,不管平時的官職地位,只按輩分來論資格,平時只是做小買賣為生的偏房旁支,到了祠堂,很可能就會搖身一變成為地位崇高的長老,這裏也不用大隋的《開皇律》,只按族規來辦事。

此時族議堂內燈火通明,十幾盞大紅燈籠將大堂照如白晝,近百余名楊府子弟密密麻麻站滿了大堂兩邊,每個人都換上了黑色祭服,頭戴方帽,腳穿烏皮靴,雖不是祭祀,但進入祠堂,必須換祭袍。

正中間擺著兩張單人座榻,一個是家主之位,一個是輩分最高的長輩,家主楊素不在,由二家主楊約暫代,旁邊坐著一個幹瘦的老者,年約八十余歲,他是楊素的堂伯楊鐵善,也是整個楊氏家族中年紀最大的人,很多族人都不喜歡他,這是個心腸惡毒、心術不正之人,這麽大年紀了,還娶了一個十五歲的丫鬟為妾。

下面是兩排八個座位,坐著七名楊府中資格較老的長者,另外還有一個座位應該是嫡長子楊玄感的位子,但楊玄感不在,便由他的妻子鄭夫人來替代。

在這八張座位後面,則左右各站九名行罰者,手執皮鞭和木棍,家族刑罰,大多以棒打和鞭抽為主,然後就是禁閉,十天或者一個月。

族議堂內一片竊竊私語聲,楊約已經將楊元慶所犯罪行一一告訴了族中長者,總結起來就是三條。

首先是竊取族財,是指楊元慶得到了千畝良田,按照族規,百畝以上良田分割,必須經過家族會議討論通過方可授人,楊元慶得到的土地沒有經過族議,其實這應該是楊素的責任,但沒人敢找家主的麻煩,只能把這種偷竊的罪名安在楊元慶頭上。

其次是欺母不孝,這是鄭夫人提出的罪名,不跪母親,不服母親管教,當面頂撞,這種罪名無須調查,只要母親舉報,立刻坐實。

最後是欺君罔上,這也是最重、最主要的一條罪名,由楊約提出,楊元慶參與皇帝家事,遭到皇帝皇後的不滿和親王的仇恨,危及到整個家族的利益,這一條得到鄭夫人和嫡孫楊嶸的證實,罪名坐牢。

事實上楊元慶的三條罪名都已確定,就等過堂定罪。

這時,腳步聲快步響起,大堂內頓時安靜下來,只見楊玄挺快步走進,躬身施禮道:“三代庶孫楊元慶已帶到!”

“帶來他進來!”

楊約一聲令下,十幾名家丁將楊元慶帶了上來,與其說是帶上來,不如說是跟著他上來。

既沒有繩索捆綁,也沒有換問審麻衣,就這麽從容自若地走了進來,使周圍響起一片私語聲,楊鐵善眼睛一瞪,“為何不換衣捆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