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斬人頭,整軍立威(第2/2頁)

最多也就是挨上一頓軍棍,再撤掉查辦,一擼到底罷了。

可看現在的架勢,王彥分明是鐵了心,要殺六人,眾軍之中不禁一陣肅然。

雖然連念兩條軍規,可六人心中其實也並不相信,王彥真會一下殺掉六人,畢竟他們不是小卒,而是六名百戶,手下有六百兵丁,營中也有交厚之人,冒然除之,極有可能引發嘩變,所以六人才敢與王彥爭鋒相對,拒不認罪。

現在被武士架著往外拖,六人才反應過來,王彥真敢下狠手,一時間立馬就慌了神,破口大罵道:“王士衡,你清除異己,不得好死!”

王彥充耳不聞,武士們將六人拖到校場外,一刀便將罵得最兇的胡茂財砍死。

“千戶!救我啊!”剩下的幾人頓時便嚇壞了,不在辱罵,而是望著李泰禎哀求道:“千戶,我家中上有妻兒老小,我不能死啊!”

李泰禎見此臉色已是一陣慘白,面對手下的呼救,他最終還是沒有站出來。

“將軍,我等知錯了!”見李泰禎不做聲,幾人又轉向王彥哀求道:“我等退還開拔之費,求將軍放我等離開軍營,放我等一條生路,嗚嗚~”

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哪裏還有停下來的道理。

在幾人慘叫聲中,六人先後被斬殺於外。

六名百戶人頭落地,使得校場上的士卒們,精神一振,原本因為烈日,而顯得有些散亂的陣型,既然變得前所未有的整肅。

不只是李泰禎手下的一千多士卒,就是老營的一千多兄弟,精神也為之一變。

一個以前不曾讓他們重視的東西——大明軍規,在這一刻深深的印在他們腦海。

看著六人屍身,王彥在這一刻也感觸良多,他知道,他再也不是以前那個遵循聖人之道的書生王士衡了。

“收其屍身,每戶再發銀二百兩,予其家人葬之。”王彥微微嘆息的道。

“喏,卑職這就去辦!”

……

隨著六名百戶被殺,忠義營一陣整肅,王彥的威嚴也達到最高度。

看著校場上的軍卒,這是將是第一支他徹底掌握的武裝,一時間,王彥手按戰刀,意氣風發。

當下王彥便讓錢一楓,重申大明朝十七條軍規。

其一: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鬥,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托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淩虐其民,如有逼淫婦女,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泄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調用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嘩,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托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其十六:主掌錢糧,給賞之時阿私所親,使士卒結怨,此謂弊軍,犯者斬之。

其十七:觀寇不審,探賊不詳,到不言到,多則言少,少則言多,此謂誤軍,犯者斬之。

一連十七個斬,使得諸軍震耳欲聾。

“軍法雖厲,犯者殺之,但有功者,本將同樣不吝賞賜!”在一條條軍令被念出後,士卒們一片肅然,王彥環視眾軍,知道只要他做到賞罰分明,忠義營今後必然成為天下間數一數二的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