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9章 明薩條約(第2/2頁)

島津光久正說著,錢秉鐙與徐俊勝已經回到居殿,他連忙又鄭重的低頭行禮。

錢秉鐙被襲擊,加上軟禁了幾個月,本來十分憎恨島津氏,可是島津光久如此,他卻不好發作了。

重新坐下後,錢秉鐙隨即開口說道:“薩摩守,經過商議,對於此次事件,我朝提出五條決議。”

“主使閣下請說!”

錢秉鐙點了點頭,“第一條,島津氏要派人到我朝謝罪,雙方保持和平!第二條,琉球是大明屬國,島津氏今後不得再次幹預琉球事物,並退還琉球的進貢。第三條,開放貿易,允許大明商人進入薩摩藩地自由經商,薩摩所征關稅需要與大明協商。第四條,大明商人若是在薩摩觸犯了法令,薩摩藩需要與大明進行協商,由大明方面來進行審理。第五條,島津氏賠償大明軍資一百萬兩白銀,另外再付五萬兩,贖回兩千俘虜和島津忠朗的屍身。”

島津光久仔細聽著,薩摩藩戰敗,第一、二條自然沒什麽可說的,第三條、四條問題就比較大了,島津光久覺得很不對,可是卻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只是知道一旦答應,薩摩藩的關稅失去自主權,法令也會受到幹涉,不過這些就是戰敗的代價,況且貿易開放的問題在幕府那裏,他答應了,幕府不答應,明國這兩條就等於白提。

對於島津家來說,關鍵還是第五條,一百萬兩的賠償,五萬兩的贖還費用,薩摩藩可拿不出來。

“主使閣下,前面四條薩摩都能答應,只是最後一條,島津家實在是拿不出這麽多錢來。”島津光久聽完之後,沉思許久,忽然低頭說道。

明朝使團的損失,人員的撫恤,加上此次出兵的費用,加起來不會超過四十萬,但明朝不可能跟島津氏實報實銷,徐俊勝甚至想要兩百萬,可是薩摩藩就大明幾個縣大能有多少錢,錢秉鐙壓了壓,才決定要一百萬。

“一百萬,一兩銀子都不能少!”錢秉鐙未開口,徐俊勝卻當即說道。

明軍不能跑一趟,弄個本保本,他不是文人出身,沒有那麽多道義可講。

錢秉鐙見此,也只能附和道:“薩摩守,一百萬已經是本使能為你們爭取的最好條件,島津家一下拿不出來,可以按著年份來還,金銀不夠,可以用貨物來抵債。”

島津光久聞語一陣沉默,薩摩藩之所以熱衷於走私貿易,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也是幕府逼的,西軍失敗之後,德川幕府在江戶地區,直屬幕府的人馬就有六七萬,再加上周圍的親藩又有十多萬人,壓得島津家這樣的外樣大名喘不過氣來。

幕府讓他修路,他們就得出錢修路,要他們修廟,他們就得出錢修廟,島津家不搞走私,藩庫早就被幕府掏完。

見明國使者不松口,島津光久臉上一陣沉默,以後走私貿易也沒得做,也無法從琉球獲得好處,日本又窮,島津家還要應對幕府的壓榨,怎麽可能拿得出這麽多銀子。

錢秉鐙等了半晌,島津光久才忽然說道:“主使閣下,薩摩藩確實拿不出那麽多銀子,可是薩摩在長野有座金山,不過幕府不讓開采,如果主使閣下能夠說服幕府,薩摩願意與大明共同開采,來當做賠款。”

“金山?”

徐俊勝一聲驚呼,旁邊的錢秉鐙卻冷靜一些,明朝與日本相隔這麽遠,想要開采恐怕不容易,而且幕府既然阻止,想必這件事情還需要幕府的同意,島津光久提出這個條件或許也是在利用明朝,迫使幕府同意島津家重新進行開采,不過如果島津家確實沒有錢,這座金礦確實可以用來抵債。

錢秉鐙沉吟一陣,隨即開口說道:“好,幕府方面由本使去說,但本使說通之後,這個金礦的開采,要重新談,薩摩守可有意見!”

“鄙人沒有意見!”

長野的金礦,島津光久從1640年就開始命家老島津久通主持開采,但是於1643年在幕府的幹涉下停了下來,至今已有八年多,島津氏這次損失巨大,島津光久確實有意希望借著明國的實力,恢復開采。

錢秉鐙聞語,隨即微微頷首,“那好,取紙筆來,我們簽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