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亂局(第2/2頁)

李參只是在上面冷冷看著,等掌過了嘴,才又問道:“說吧,到底是什麽人讓你們假冒公人?到底是存了什麽心思?”

潘三抹了抹嘴角的血跡,委屈地道:“報官人知曉,小的三人本來就是縣裏面的公人,哪裏來的假冒之說?去開封府捕人,是接了裏正的書狀,說是他家裏的租戶非法起移。這是違背朝廷法令的事,小的們自然星夜趕去,到那裏辦的本就是公事!”

“公事?你說是公事就是公事?”李參連連冷笑,“既然是公事,拿縣衙門裏的文書出來看,若有半分作假,哼——”

潘三有些迷糊:“不知官人說的是什麽文書?小的們自小窮苦出身,長大至今一字不識,只是鄉書手告知我們裏正文書寫的什麽,便就趕去了。”

聽了這話,李參皺起眉頭:“辦公事,沒有經過縣衙?只是鄉書手,然後又有什麽裏正書狀,你們便就穿州跨縣去拿人?”

潘三挺了挺胸,頗有些自傲地道:“報官人,小的如今當著本鄉耆長,拿賊追捕逃亡都是小的該管的事。鄉裏出了這種不守法紀的事情,自然星夜去拿!”

“什麽亂七八糟的!”李參猛地一拍桌子,“一個耆長,帶著兩個鄉勇,便就敢到其他州縣拿人,還敢說自己是公人!天下哪有這種規矩?!”

潘三嚇了一跳,忙道:“官人,我們這裏從來都是這樣的。鄉裏有了亂子,都是我們幾個耆長捉人,做的是官家的事,而且衙門那裏也有我們名籍,當然是公人!”

李參看著一臉認真的潘三,只覺得頭大如鬥。

縣衙裏面,公人、吏人和差人這三種稱呼,雖然有時也會混淆,絕大部分時間還是涇渭分明。稱呼吏人,大多都是有編制的,月月領著俸祿,地位較高。公人則是到縣衙服差役的,沒有俸祿,但辦的也確實是公家事,典型的比如衙前。就在今年,因為衙前之役過重,當過一兩任沒有過犯,便就可以轉為三司軍將,成來公吏。差人則只是臨時應差,實際身份是民,只能協助吏人公人辦事,潘三幾人就是這種了。

河陰縣這裏,因為民強官弱,什麽公人吏人平時根本不管事情,只是每天陪著縣令姚澤廣東鄉跑西鄉,不是尋豬就是找雞,正事一概不管。民間出了事情,除非是人命官司這種大案,都是幾個耆長把人抓了,自己發落。

多少年來都是這樣,潘三自然也就認為滿天下都是如此,自己的話比衙門裏的人管用多了,從心裏他還瞧不起那些人呢。

鄉間三巨頭,裏正、鄉書手和耆長,裏正因為擔著催科賦稅,實際上是治下民戶納稅的保戶,別人不交稅要從他家裏出,所以是重役。鄉書手和耆長一個管朝廷政令的上傳下達,勸課農桑,一個管著治安,相對輕松實權又重。

河陰縣裏不管鄉下的事,自然一切事務都是三巨頭商量著來。潘三行前跟裏正和鄉書手商量過了,覺得自己得了聖旨一般,怎麽不是公人辦公事?

跟這幾個小民怎麽也說不清楚,縣裏官府的力量又指望不上,李參越想越是覺得惱火。單單靠自己,還有這幾個隨從,想把這裏的事情搞清楚力不從心。徐平帶的人倒是多,但天天在黃河灘上忙,而且他們是軍,對民事也不順手。

想來想去,李參對身邊的隨從道:“你今天星夜趕回孟州,稟過知州相公,讓州裏的錄事參軍帶著他手下的得力公吏過來,與我辦案。州裏的事情,暫且先交給陸簽判,一應事情都是他做主,大事派人到這裏問我。”

隨從躬身應諾。

李參又道:“跟陳錄參講清楚,這裏事情緊急,讓他把手裏的事情都放下,明天帶人火速趕來。——徐待制不會一直待在河陰縣,必須在他離開之前就把事情處置妥當,不然事情報上去,不管是京西路的監司那裏,還是朝廷,我們都說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