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步步為營(第2/2頁)

官場上做事本來就是這樣,怎麽可能完全按照律法來?就是按律法,怎麽解釋,怎麽去執行,歷年的詔書和敕令還有沖突呢。官員如果能力和經驗不足,會被公吏左右。胥吏地位那麽低,怎麽做到的?便就是在按例行事的時候,專門揀他們希望的條例出來,看你不順眼了便就揀根本做不到的條例,官員對條例不熟根本沒有辦法。

先易後難,從實事做起,用事實去說話,是徐平的基本原則。最好能夠先不要動現有的法令,等動社會發展到那一步,水到渠成,自然會有人去推動。自己掌握大局,何必去做這種容易引反彈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