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軍權的收與管(第2/2頁)

在政治上集權大一統的同時,宋朝前期在軍中是逆歷史潮流,退到封建,慢慢再退到類似於部落的制度。現在的軍制改革,就是把這一趨勢逆轉過來,讓軍事制度與大一統的政治制度相適應。在這一個過程中,會有非常多的老兵老將不適應,最終被淘汰。

從徐平開始的軍制改革,借助對黨項的勝利,給了趙禎和朝臣信心。後來他們與地方州縣制度比較,認識到了軍制變革的本質,主動參與進來並推進。這種變革,除了對軍事的集權,還有財政、行政、司法、監察等方方面面的條塊分割。

確定了以後三衙的職能,趙禎和他選定的幾位主要軍事輔佐官員都松了一口氣。喝了一會酒,興致勃勃地討論起天下要設多少外駐衙門,是幾州設一處,還是一路設一處,按什麽標準來設。宋朝的路不是後來的省,不是行政層級,只具有以監察和財政為主的部分權力。要在州上設一管理機構,不但不會按路來,還會有意地避開跟路級重疊。

商量到最後,徐平道:“應該如此,馬軍司和步軍司的衙門,可以設得密一些,離著大軍駐地近一些。如無特殊之下,兩司衙門可以在一州,方便各軍事務。殿前司則不可跟他們一樣,應該設得稀一些,如以管下州縣能在一月或二月之內到達為宜,不讓新入伍之人在路上多花時間。而且新兵整訓完畢,也不需分到附近大軍中,可以編成部伍,到千裏之外的軍中也無不可。殿前司衙門,不能與馬軍司和步軍司衙門在同一州,他們做的是不同的事。如果同在一州,只怕多有牽扯,反而不利。”

這是總結眾人議論的結果,幾人紛紛稱是,這樣方方面面都照顧得到。

說到這裏,徐平突然笑了起來:“其實殿前司不只可以管新兵,也可以管除役之老兵事務。老兵回到鄉裏,朝廷或有賞賜,或者老兵有欲報朝廷之事,都可由殿前司承擔。”

讓殿前司把新兵訓練和老兵撫恤都管起來,名義上直隸皇帝,同樣是軍事體系怨歸於己,恩歸於上的政治原則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