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2章 縣試初考(中)(第2/3頁)

縣試的時間要比正式發解試短得多,只考一場,四個時辰,一共考十道明經題和一道策論題。

一名考官將卷子發到李延慶桌上,這個時候不準動筆,只準閱卷,他立刻拾起卷子從頭到尾匆匆看了一遍,稍稍松了口氣,明經題雖然考得很偏僻,不過都在事先規定的考試範圍內。

就在這時,一名考生被提了起來,主考官韓宏俊收走他的卷子,指外面厲聲喝道:“出去!”

考生哭著哀求,“我沒有做題,只是先寫名字,給我個機會吧!”

他的哀求沒有用,韓宏俊當場給他的卷子判了無效,考生大哭著離場而去。

有幾名已經提筆的考生嚇得連忙放下筆,暗暗慶幸自己沒有被發現。

李延慶卻充耳不聞,他在專心致志地看對策題,前面的十道明經題拉不開距離,而策考就是誰能通過縣試的關鍵了。

所謂策,就是提出一個問題,讓你寫出各種解決方案,主要是考察考生們解決問題的能力。

題目是崇寧元年,大名府館陶縣官倉糧食黴爛嚴重,損失近萬石,讓考生寫出處理館陶縣糧食黴爛事件的方案。

這個題目考得很接地氣,似乎就是考你怎麽做個合格的倉庫保管員。

李延慶心中一動,他好像在哪裏見過這個事件。

這時,遠處傳來一聲清脆的雲板聲,卯時正到了,考試正式開始,考生們紛紛提筆,開始在答題卷上迅速寫了起來。

李延慶一時想不起在哪裏見到館陶縣糧食黴爛事件,但他知道,絕不是考你怎麽當個合格的倉庫保管員,題目沒那麽簡單。

他又翻回前面的明經題,一共十題,要麽是出經文,回答對應的詮釋,要麽是出題詮釋,讓你寫出對應的經文,基本上都是考死記硬背的東西,其中《詩經新義》和《尚書新義》各兩題,《周官新義》考六題。

雖然題目比較簡單,但題量很大,不給考生半點思考的時間,必須一氣呵成,否則很可能就做不完。

李延慶提筆蘸飽了墨,一行極為漂亮的行楷小字從他筆下靈動跳出。

第一題是考《詩經新義》中的《小雅·十月之交》,詩已寫出,讓考生默寫詮釋。

李延慶提筆寫道:“此詩前三章言災異之變,四章言致天降之災,則天變生於人妖也……”

只要熟背三經新義,那麽題目非常簡單,可以做到一字不錯,到最後,明經題評判高下的標準就是看書法了。

考場內只聽見沙沙聲,所有考生都在奮筆疾書,兩名監考官則高高坐在暗處,觀察考生的一舉一動,另外兩名監考官則來回巡視。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中午已過,李延慶已經完成了十道明經題,距離考試結束只剩下一個半時辰,他開始考慮至關重要的對策題。

他已經想起自己在哪裏見過館陶縣糧倉事件,是在他父親的第五本筆記中,父親收羅了宋朝兩百多個地方官府事件,其中一個就是發生在崇寧元年的館陶縣糧食黴爛案,這其實根本不是保管問題,而是貪汙腐敗問題。

館陶縣主簿勾結管糧倉的鬥子,用低價買黴爛的糧食入庫,換出好糧食,然後用高價賣出,從中賺取差價,最後以保管不力接受輕罰。

這道題的陷阱看似讓你想出種種防止糧食黴爛的辦法,什麽通風,什麽晾曬之類,這是一般考生的普遍思維方式。

要麽就是管糧倉的鬥子不負責任,沒有及時查看糧食黴變情況,所以稍有頭腦的考生就會寫糧倉防止黴爛的制度,從制度上著手,這就稍微切題了,但還是沒有答到核心上。

但這道題實際上是考你擬出一套嚴密的稽查制度,防止糧倉內外勾結,以次充好,貪汙公糧。

這就是淘汰大部分考生的關鍵了,好像有點不公平,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館陶縣糧倉事件,但只要動腦筋想一想,一個小縣居然發生萬石糧食黴變,這怎麽也是一個大案,這裏面十有八九就有貪贓枉法的因素。

如果只是考糧食防黴的簡單問題,會在五個考生中淘汰四人嗎?

李延慶沉思良久,他決定用後世的內審制度來建立一套嚴密的糧倉稽查制度。

他必須從題目本身的糧食防黴方法談起,一層層推進,談到建立防止糧食黴爛的制度,再繼續深化,以大篇幅談內審稽查制度,防止貪汙腐敗,詳略得當,布局清晰,這就是一篇有層次,有見地的高水平對策文章了。

李延慶提筆寫了起來,“倉者,國之重器也,易招天災,更易生人禍……”

李延慶洋洋灑灑寫了一千多字,最後以畫龍點睛的一句話首尾,“故制度所建,糧食之腐為下,人心之腐為上也。”

他仔細檢查了兩遍,又修改了兩處不通之處,這才用他最擅長的行楷將這篇《官倉防腐策》譽抄在正式考卷上,保證一字不錯,一字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