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54章 新橋買店(上)(第2/3頁)

“做了十年,他為什麽要賣店?”

“十年前他唯一的兒子犯了死罪,為了救兒子,他把生意興隆的酒樓賣了,上下打點,長子總算由死罪變成了流放嶺南十年,剩下的錢他就買了這座店鋪,兩個月前傳來消息,他兒子在家鄉喝醉酒,失足墜河死了,兩老口悲痛萬分,便不想做生意了,把店賣了,回家鄉買地陪兒子終老。”

李延慶點點頭,又問道:“他開價多少?”

“一口價三千貫,或者兩千五百兩銀子,這可是連地皮房屋一起賣的,占地一畝,這個價格真的非常便宜。”

“便宜到什麽程度?”

“這麽給你說吧!十畝以上美宅,地段好一點,那就要十萬貫起價了,普通一畝地民宅,好地段一萬貫,新橋那邊至少要五六千貫。”

李延慶嚇了一跳,“那賣三千貫豈不是只要半價?”

“是啊!據我所知,他十年前花了兩千八百貫從親戚手中買下這座店鋪,他基本上是按原價賣出,我覺得光這個脂粉招牌就要價值上千貫。”

李延慶心中著實懷疑,天上哪裏會掉這種餡餅?

李冬冬卻誤會了,以為李延慶是擔心店鋪會不會已經賣掉,他連忙道:“我昨天還來看過,老東主對我不錯,他答應給我保留五天,我就在等你父親來做決定。”

李延慶不想解釋,便笑問道:“那冬哥自己買房了嗎?”

李冬冬嚇一跳,慌忙擺手,“我哪裏買得起,我一直租房子,最早是租我嶽父的一間破屋,月租兩貫錢,後來我改租店宅務的房子,也就是公房,我開茶棚交稅和差役錢較多,被定為四等戶,可以租兩間公房,月租八百六十文。”

李延慶倒也知道一點情況,大宋戶籍分為鄉村戶和坊廓戶,相當於後世的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農村交田賦,城市交戶稅,免役錢城市鄉村都要交。

但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是根據財產來評定戶等級,鄉村財產是指農田,城市財產是指房產,財產越多等級就越高,自然交的稅賦就越多,免役錢也越多。

李大器最窮困潦倒之時沒有交稅是因為他沒有田產,典型的無產階級,不僅不用交田稅,連每年交的免役錢也是最低的一档,算是朝廷對最窮困人口的一種福利。

但從古至今,中國人的財富觀念都很重,尤其是宋朝,鄉村人熱衷於買田,城市人熱衷於買房,主要是子女多,所以必須積攢更多的財富,讓子孫後代的生活能好一點。

但財產越多,稅賦和免役錢也就越多,對所有家庭都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城裏人為了多買房且少交稅,大家都想盡辦法藏匿房產,最典型的辦法是做陰陽契約,報給官府用假契約,盡量把房產數量降低,明明交易面積是一畝地,卻在官府備案成一分地,把財產藏匿了。

但這樣做的風險也很大,相國呂惠卿推行“手實法”,要求各家各戶自行按實申報,並鼓勵街坊鄰居揭發:“非器、田谷而隱落者許告,有實,三分以一充賞”。

一旦藏匿財產被人揭發,藏匿的房產會被沒收拍賣,揭發人可以得到三成獎勵。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讀書當官,考上舉人就能免稅免役,什麽叫書中自有黃金屋,就是這個意思了,為什麽宋朝人拼命送孩子去讀書,熱衷於考功名,這裏面有著很現實的利益考慮。

但汴京的人口密度已經遠遠超過了後世的國際大都市,不得不管理得異常嚴格,毫不容情,否則怎麽容得下近兩百萬人口。

汴京首先也是看房產,在汴京有房產叫做主戶,沒房產叫做客戶,也就是流動人口,主戶沒有什麽限制,有多少房就住多少,只要不偷稅漏稅就不管。

但客戶的限制就極為嚴格,不是你想租幾間房就可以租幾間房,朝廷首先把客戶劃為五等,每等客戶都有規定的住房標準。

流動人口剛到汴京最初都會被默認為第五等戶,一戶人家只允許租一間房。

要想多住幾間房就得開店交稅,店開得越大,稅交得越多,認證的等級也就越高,實在不行就開個小茶棚,官府便認證你為四等戶,可以住兩間屋了,不過戶稅和免役錢也要翻倍。

所以絕大部分底層人家都只能住一間屋,朝廷修建了大量公房出租,每間月租四百三十文,但一家人月收入最低也是三千文,所以基本上都負擔得起。

否則以汴京寸土寸金,底層人哪有容身之處?如果違規多住房子,一旦被人舉報,公租房則取消租房資格,私房則重罰房東,讓房東得不償失。

當然公租房的居住條件都不太好,擁擠嘈雜,環境臟亂,想住好一點,那就去租私房,房租雖然貴一點,但房東有很多辦法來彌補,比如開間大,平時用布簾一拉或者屏風一隔就成了兩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