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章【論文明與法】(第2/2頁)

蕭伯納撓撓額頭,沒有再說話。

周赫煊繼續道:“西方文明的崛起,是以古希臘文明為核心,發展出強大的現代文明。而中國文明的復興,則是以古中國文明為核心,吸納西方文明優點,從而發展出強大的現代文明。古希臘有諸多先哲,古中國也有諸子百家,中國文化的復興,其實就是在用西方文明結合諸子百家來進化自身。”

“諸子百家?”蕭伯納皺眉。

周赫煊笑道:“就拿法家來說,中國歷代王朝一直是外儒內法。法家並不特指法律,奉行宗旨為‘法’、‘術’、‘勢’三者合一。法代表規則,術代表手段,勢代表權威。這是完全可以套用於現代任何政體的,即法律、國策和政體的緊密結合。不管是共產主義、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都必須遵循法家的法、術、勢合一原則。用最符合國情的政體組建政府,此為‘勢’;再以此來制定法律規則,此為‘法’;有了這些,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施政方案,此為‘術’。只要達到了法家的法術勢三位合一,不管是什麽政體,都能通行無阻,取得良好的效果,並促使國家發展壯大。”

蕭伯納還沒什麽反應,蔡元培就拍手贊道:“明誠此言大妙,對法家的解釋讓人拍案叫絕!”

也難免蔡元培會大驚小怪,民國時期的學者們,無限向往西方的民主法治,生搬硬套地把法家往上面扯,搞得法家只代表了以法治國。

其實法家的治國理論是非常系統完善的,商鞅屬於“法”派,以慎屬於“勢”派,申不害屬於“術”派。到了韓非子時期,法家終於三派合一,韓非子稱之為“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也即是說,法、術、勢三者缺一不可,都是帝王統治國家的重要工具。

那個時候,君王威嚴如山,令行禁止,為“勢”。一旦皇帝命令不出京城,就是皇帝失“勢”,天下必然大亂。而君王統禦群臣的手段稱為“術”,即帝王之術,如果皇帝沒有帝王之術,難免被群臣蒙蔽,做一個無頭無腦的昏君。“法”就更好理解,那就是國家法律,如果執法不公、有法不依,國家就要陷入混亂當中。

這是完全可以套用在任何政體的,屬於非常完備的治國思想理念。“勢”從皇帝改成政府,“法”依舊是國家法律,而“術”則是施政方略和公務員體系制度。

所以說,中國歷代王朝都是外儒內法。

獨尊儒術裏面的“儒”,只是法家“術”的表現形式之一,通過儒家的思想來穩定社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