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章 魏韓邊市(三)

燕王趙弘疆,果然選擇了與趙弘宣站邊。

對於這種結果,無論是趙弘宣與周昪,亦或是趙弘潤,均不感覺詫異。

畢竟燕王趙弘疆這位四王兄,是一位性情耿直、行事全憑個人喜好的人,說白了,倘若他看你順眼,哪怕你是白身,也會奉為座上賓;可倘若他瞧你不順眼,哪怕你是王公貴族,照樣不會拿正眼瞧你。

比如說,當初執掌北一軍時期的東宮太子趙弘禮,燕王趙弘疆就完全沒有將其放在眼裏,要不是當時的東宮太子趙弘禮舉薦了桓王趙弘宣作為副帥,充當他與燕王趙弘疆之間的橋梁,燕王趙弘疆絕不會輕易饒過趙弘禮。

誰讓當初趙弘禮在周昪的建議下,拿燕王趙弘疆與肅王趙弘潤“主動請鎮邊疆”的大義之舉說項,企圖用此事來攻擊雍王趙弘譽呢。

可能燕王趙弘疆的想法很簡單:原太子趙弘禮,他極其厭惡;雍王趙弘譽與襄王趙弘璟,他以往不曾打過什麽交道,雖名義上是兄弟,但著實談不上有什麽感情。

相比之下,燕王趙弘疆自然更傾向於和肅王趙弘潤、桓王趙弘宣這對兄弟站邊,畢竟他很敬佩趙弘潤,並且與趙弘宣,這近日裏來也有了一段攜手抗拒“上谷軍副將徐歷”的交情。

在得知此事後,由趙弘潤做東,弟弟趙弘宣作陪,將燕王趙弘疆這位四王兄請了過來,三兄弟一邊暢飲韓國的酒水,一邊商議如何運作“淇縣邊市”一事。

本來,燕王趙弘疆強烈要求給予趙弘潤一份的,因為在這位耿直的四王兄看來,此番魏軍能順利反攻韓國、逼降韓王室,趙弘潤出力最大,但是最終,趙弘潤放棄了這份利潤。

倒不是他故作清高,問題是在於,他與趙弘宣乃是至親的兄弟,倘若兄弟二人皆在淇縣邊市伸手,這吃相未免太難看了。

因此,趙弘潤決定放棄自己那份,或者幹脆點說,將自己那份讓給弟弟趙弘宣。

畢竟弟弟趙弘宣,一無封邑、二無賺錢的渠道,單憑兵部撥給的那點軍費,想要養活北一軍六七萬人馬,這可以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更要緊的是,趙弘宣初掌北一軍,雖說有其眾宗衛擔任將軍,但在趙弘潤看來,北一軍對趙弘宣的認可度仍然不高,既然趙弘宣暫時沒辦法用自身的功績來震懾部下,那麽就只有用財帛收買軍心了。

就像當初趙弘潤對商水軍、鄢陵軍所做的那樣,分給部下將士許多財帛,讓其購田置地,安頓家人,解除其後顧之憂。

在這個“士為知己者死”的年代,軍卒的想法其實很簡單:你讓我與我的家眷生活富足,我就給你賣命。

也正是因為這個道理,無論是當初肅王軍被困上黨魏丘,還是此番在高墻一帶與韓軍決戰時傷亡慘重,皆不曾動搖肅王軍將士們的軍心。

不得不說,要不是為了從小一起長大的弟弟,趙弘疆絕不會做出如此巨大的犧牲。

畢竟“淇縣邊市”可不是一錘子買賣,哪怕日後韓國替魏國攻克了河西,魏國按照協議將淇關、淇縣等地交還給了韓國,到時候只要魏韓兩國沒有交惡開戰,“沫邑邊市”與“淇縣邊市”最終還是會由別的邊市所繼承,比如,“武遂邊市”、“汲縣邊市”什麽的。

不誇張地說,要不是推薦了弟弟趙弘宣,似這等大有利潤的事,趙弘潤肯定是要參一腳的,畢竟他雖說來錢快,但花錢更快,肅王軍的糧餉、商水邑的建設,還有諸如博浪沙河港、祥符港、梁魯渠,只要是有冶造局插手建設的地方,都有趙弘潤投進去的錢。

當日,趙弘潤、趙弘疆、趙弘宣三兄弟商議決定:由趙弘宣的宗衛“公良毅”擔任淇縣邊市的“右市尉”,由趙弘疆的宗衛“劉序”擔任淇縣邊市的“左市尉”。

至於何人向朝廷推薦“雙武尉”一事,趙弘潤提議由南燕軍大將軍衛穆來上奏。

當然了,既然要取得衛穆大將軍的支持,趙弘疆與趙弘宣二人自然要拿出一些實際利益來,比如說,在每年的紅利中分出兩分利給南燕軍。

事實上,這也算是變相地為大將軍衛穆謀利了,畢竟當初在汲縣西屯魏營的時候,衛穆這個衛國人對半個衛人的趙弘潤極為熱情,這讓趙弘潤覺得,有很大機會將這位衛穆大將軍拉到自己人這邊。

在趙弘潤出面運作下,大將軍衛穆欣然接受了這個提議,畢竟南燕軍與其余駐軍六營一樣,以往全靠兵部撥給的軍費生活,過得亦相當拮據,如今既然有了一個斂財的機會能夠改善部下軍卒的條件,衛穆自然不會拒絕。

衛穆的點頭,意味著山陽軍、北一軍、南燕軍抱團,在這股強大的軍方力量下,趙弘潤相信就算是有能力幹涉戶部的襄王趙弘璟,也得掂量掂量,更何況,還有他趙弘潤支持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