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09章 撫恤與犒賞(第3/4頁)

這沒什麽好解釋的,魏國的撫恤金是按人頭算的,無論是士卒還是將官,發放的撫恤金數額都是一樣的,即微不足道的“七個銀圜錢”。

記得在魏川貿易開啟的初期,魏公子潤親自裁定,一個魏銀圜即價值一頭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銀圜——即“魏川貿易紀念幣”,在其背面銘刻有一頭羊的圖案,數量不多,頗具收藏價值。

不過在十幾年後的如今嘛,七個魏銀圜,其價值勉勉強強也只有兩頭羊左右了。

這與其說是撫恤金,還不如說是喪葬費。

倒不是魏國朝廷吝嗇,因為這一項其實並非是撫恤的“重頭”。

當然,倘若是非常貧窮的家庭,魏國朝野也會額外給予錢糧上的補償。

不過話說回來,魏國的正規軍士卒,一般都擁有著平民以上的生活條件——在魏王趙潤屢次提高軍卒待遇的情況下,哪怕是只有一場、兩場戰爭經歷的正規軍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這一點,倒是跟秦國的軍功爵制有點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軍的“央武”那種悍卒,這類士卒甚至可以比擬地方上的士紳,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隸為他們耕種,甚至於可能還蓄養著價錢不菲的胡女作為婢從,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別貧困的家庭,其實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撫恤金,或者說喪葬金。

撫恤真正的“重頭”,在於第二類,也就是魏國對於這些犧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顧。

比如說,在一定時間內,免除“烈士戶”的徭役、田稅;

再比如逢年過節時,各地官府會代表朝廷向這些“烈士戶”發放錢糧、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該烈士戶”仍有其余男丁在軍中任職,或繼承父兄的軍職,或格外提升一級軍職;

倘若“該烈士戶”父輩戰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則當地官府將代表朝廷無條件代為撫養,應承擔這戶人家一定年數內的所有基本開銷。

等等等等。

這些,才是魏國“撫恤”陣亡士卒的重頭。

似這般改制的好處是,魏卒能更放心他們的身後事,而對於魏國朝廷來說,雖然似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實際金錢其實更多,但勝在能避免一下子撥出巨大數額的撫恤金。

就好比這次戰爭,正規軍包括縣兵在內,單軍卒陣亡人數就超過二十五萬,若是按照舊制,這要魏國朝廷支出何等數額的撫恤金?

搞不好國庫就直接搬空了,甚至於還會因此出現嚴重赤字,還談什麽恢復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撫恤款項以外,因年老、傷殘退伍的老卒,還會被魏國安排到地方上,或擔任“裏正”、“地保”,或派去看守官道、軌道馬車沿途的驛站——在魏國兵部轄下駕部完成了對“全國路網”的整體改革之後,官道、軌道馬車沿途的驛站,已經具備了茶攤、酒肆、客棧之類的職能,足以讓這些退伍的老卒養活自己。

不得不說,正因為魏國有著非常完善的撫恤制度,使得魏國的士卒在戰場上完全沒有後顧之憂,因為他們知道,無論是他們因為戰爭而傷殘,亦或是戰死在戰場上,他們的國家,亦會承擔起照顧他們、以及贍養其老父老母、撫養其幼兒幼女的責任。

話說回來,這是魏王趙潤登基後魏國舊有的撫恤體制,但這次,內朝大臣介子鴟卻在撫恤的款項中又增添了一條,即在全國各郡縣內建造類似於學塾的軍塾,吸收那些陣亡士卒的子嗣,從小開始培養他們。

說實話,這個模式趙潤非常熟悉,因為這正是宗府培養宗衛的模式。

“……”

趙潤有些意外地擡頭看向介子鴟,淡笑著問道:“參照宗府培養宗衛的方式,從小開始培養那些陣亡士卒的子嗣……介子,你是要取締宗衛羽林郎麽?”

“那倒不至於。”

介子鴟搖了搖頭,拱手說道:“臣只是覺得,宗府培養宗衛的方式非常獨到,既然朝廷要代為撫養那些戰爭遺孤,何不順帶著將其訓練為優秀的士卒,甚至是將領呢?如此一來,我大魏日後非但不會欠缺合格的士卒,甚至於,還能源源不斷地得到優秀的將領。”

趙潤沉思了片刻,深以為然地點了點頭。

雖然實施介子鴟的建議,需要朝廷額外花費許多人力財力,但好處也非常大,亦堪稱是功在千秋之事。

“說說具體。”趙潤說道。

見此,介子鴟拱手說道:“此事不妨交給兵部,至於各地方的教職,可從宗府的宗衛羽林抽取,陛下也知道,宗衛羽林郎,是我大魏最優秀的士卒。”

趙潤靜靜地聽著介子鴟說完,心下暗暗嘀咕。

說實話,介子鴟此舉有架空宗府的嫌疑,這也難怪,畢竟宗府代表的是趙氏王貴等“特權勢力”,與朝廷所代表的“士族勢力”存在有利害沖突——論其中最根本的矛盾,在於儒家、法家等學派皆普遍認為,淩駕於國法(王法)之上的特權存在,只要君主一人就足以,不需要那麽多的“特權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