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唇槍舌戰(第2/2頁)

由於對方的四份單子是底單,而原告的四份單子是正單,格式不一樣,紙張也不一樣,筆跡也不一樣。

當然,這正好證明底單和正單不是一份單子,不是原告造假,就是被告造了假。

包拯又將已經兌付的五兩銀子的底單拿出來對比。

一對比就看出一些端倪了,紙張不一樣,雖然都是黃麻紙,但已兌換那張底單的紙張略有點發黃,有點舊了,而這四張底單紙張比較新,印刷體都是一樣,都是同一個板子,號是用手寫上去,字跡雖然很像,但還是能看出不是一個人所寫。

包拯又將四份原告的正單和五兩銀子的底單對比,完全就是一樣,紙張相同,筆跡也一致。

包拯冷笑一聲,又翻了翻記錄薄,他發現這本厚厚的記錄薄的裝訂細麻繩居然是新的,而記錄簿已經很久了,說明這本記錄簿被拆開過,再找到登記的兩頁紙,也是比較新,和前後都不太一樣。

包拯一拍驚堂木,對吳大掌櫃厲聲道:“你的四份底單和記錄簿分明是偽造,不是原件,你當本官看不出來嗎?”

吳大掌櫃一時語塞,旁邊王訟師卻不慌不忙道:“大官人覺得底單不符,是因為原單子已經銷毀,但官府需要它,所以才臨時補做四張。”

吳大掌櫃連忙點頭,“確實如此,這些沒有用的單子我們都會及時銷毀,因為單子太多,留著它們非常礙事,所以不會保留。”

“那為什麽這張不銷毀呢?”包拯揚了揚五兩銀子那張底單。

王訟師笑道:“這是中獎單子,當然要保留,這是一般關撲店的慣例,吳掌櫃,我說得沒錯吧!”

吳大掌櫃連忙道:“正是這個原因,原單子確實已經被我們銷毀了,這份中獎保留三個月後也要銷毀,關撲店都是這樣。”

郭頌師在一旁道:“既然你們也拿不出證據,為什麽一口咬定我們這四份單子是假的?”

王訟師得意一笑,“關撲店當然認為你們的單子是假冒,你們也認為我們是假冒,既然雙方各執一詞,你們可有證人?拿出證人來,說不定你們能就翻盤。”

這時,堂外傳來一聲爽朗的大笑,“很不幸,我可以替原告作證!”

一個穿著白色錦袍的年輕人拿著折扇不慌不忙走進了大堂,後面跟著範寧,明仁大喜,範寧真把這個姓曹的太學生找來了。

包拯看見這個太學生一下子愣住了,年輕男子向包拯眨眨眼,示意包拯不要泄露自己的身份。

包拯看了一眼他身後的範寧,心中著實好笑,看來範寧也不知道這位年輕人是誰,半晌才他才笑著問道:“衙內怎麽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