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堵不如疏(第2/2頁)

事態雖然因為寒冬到來而平息,但晉縣百姓對黃金的向往還是難以抑制,這也是範寧最關心的問題,進入四月,各大金田又開始采金了,會不會引發新一輪的淘金沖突?

範寧從不指望晉縣百姓會遵守去年達成的協議,反正被打傷還有賠償,說不定晉縣百姓會更加前仆後繼,這就是範寧開春不久便趕來晉縣視察的真正原因。

“卑職有一個解決思路,也不知行不行?”李大壽猶豫片刻道。

範寧精神一振,連忙問道:“你說,什麽解決思路?”

“卑職考慮,與其堵,不如疏,把百姓淘金的意願引向別處。”

“那你有什麽具體方案嗎?”

李大壽點點頭,“卑職在想,能不能停止去鯨州伐木,改為去鯨州淘金?”

範寧想了想道:“這確實是另辟蹊徑,可行倒是可行,但鯨州首先要有黃金才行,這個問題你考慮過嗎?”

“卑職知道,卑職在鯨州勘探時,就發現很多條富含金砂的河流,其中距離鯤州最近的一條河流,在鯨州軍營以北五十裏處,小河不長,只有四十余裏,卑職想開放這條河流給晉縣百姓淘金。”

範寧沉思良久道:“你寫一份書面報告上來,如果可行,州衙就批準了。”

李大壽大喜,讓晉縣百姓去鯨州淘金,他可沒有這個權力,安排晉縣百姓去鯨州伐木是州衙決定的事情,那麽改為淘金也必須由州衙來決定。

他取出一份報告,雙手遞給範寧,範寧一怔,頓時大笑道:“好你個李大壽,早就挖好了坑,就等我跳下去,對不對?”

李大壽不好意思地撓撓頭,“這件事卑職想了一個冬天,寫一份報告當然不成問題。”

“好吧!看在你還知道要向州衙匯報的份上,這件事我就特批了。”

州衙做事自有一套流程,一審二審,最後才輪到知州批準,但如果情況特殊,知州也可以直接批準,不用走流程。

範寧當然不會輕易破壞官衙辦事的規矩,只是他心裏明白,已經是仲春時節,晉縣百姓隨時隨地都會跑去白龍川淘金,這件事真沒有時間再拖下去,只能走特批的路子。

範寧看了一遍報告,便直接提筆批準了淘金申請。

“要盡快實施,越快越好,明白了嗎?”

“卑職明白,今天就把消息放出去。”

“等一等!”

範寧又肅然對李大壽道:“你要告訴百姓,淘金可以,但不能誤了耕種播種,如果秋天沒有黑豆收成,明年就沒有糧食了,拿黃金來買也不賣。”

“卑職明白,其實大家也知道,用金銀買不到物品,只能存儲。”

這其實也是宋朝的規矩,金銀只能收藏儲存,不能在市面上流通,要使用時,必須先去錢鋪兌換成銅錢,但規定是規定,但實際也難以禁止,拿銀子去酒樓消費,誰會不收呢?

所以這條規定基本上名存實亡,不過在鯤州卻得以嚴格實施,任何商鋪都不允許收金銀,只能用銅錢,違規者將被逐出鯤州,這也是為了保證百姓能夠安心生活,而不被金銀癡狂,全部跑去淘金,拿金銀用不出去,時間久了,大家都對金銀興趣不大了。

實際上,漢縣百姓就有過一陣淘金熱,後來發現淘金意義不大,這股風潮很快便消退了,晉縣百姓也是一樣,別看他們現在癡迷於黃金,很快他們就發現,去淘黃金得不償失,淘來的黃金改善不了生活,反而因為占用太多時間,使生活水平下降。

這是明擺著的事情,砍伐來的琥珀木賣給官府可以換錢,但黃金官府收購價極低,遠遠低於琥珀木的價格,而店鋪和錢鋪都不敢收,最後家裏銅錢不足,柴米油鹽都會成問題,時間一長,誰還願意去淘金。

範寧知道百姓勸也勸不住,只有等吃了大虧以後才會醒悟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