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舉止失措隆武帝

魯監國政權不行,就看看隆武政權這邊的情況。

先說說隆武帝的人品。

隆武帝德行端正,頗有人君之風。

首先,隆武帝無聲色犬馬之好,唯喜讀書。

黃道周就曾在給朋友的一封信裏稱贊說:當今皇上不飲酒,精通吏事,洞達古今,料來漢高祖、光武帝也不過如此。

《思文大紀》裏也有記錄,說隆武帝登位後,自奉甚儉,專門下諭旨要求:“行宮中不許備辦金銀玉各器皿,止用磁、瓦、銅、錫等件,並不許用錦繡、灑線、絨花、帳幔、被褥,只用尋常布帛。件件俱從減省,成孤恬淡愛民至意,違者即以不忠不敬治罪。”

在隆武朝廷任職的錢秉鐙有感於隆武帝安貧若素,天天只穿一身土黃色的粗布長袍,作《宮詞》六首以詠其事。詩前短序特別注明:宮中蔬布辛勤如一日。

其一雲:

內使承恩新置機,詔傳大布織龍衣。

六宮羅綺無人著,敕與無戎繡將旗。

其四雲:

旌旗十萬護乘輿,二聖軍中共起居。

長信宮人騎馬出,從龍只有五車書。

除吃穿用度節儉樸素之外,難得的是,隆武帝還勤政用功,日夜操勞國事,並能總結崇禎、弘光兩朝的前車之鑒,以消除黨爭為第一要務,親自撰寫了“縉紳”、“戎政”、“儒林”等三篇《便覽》,痛斥黨爭之禍,提出“用舍公明”的方針。他在《便覽》中說:“蓋國家之治,必文武和於上,始民兵和於下。不然,立敗之道也。”力求在用人取舍上摒棄門戶之見,不咎既往,量才錄用。

隆武帝還非常重視吏治,對貪汙腐敗行為深惡痛絕、三令五申,警告貪汙人員:“小貪必杖,大貪必殺。”

邵武通判陳主謨、古田知縣吳士燿、汀州知府王國冕等貪汙成性的官員撞在隆武反腐槍口上,全被革職拿問。

而在對待苦難百姓,隆武帝又表現得悲天憫人,寬容大度。

許多明朝地方官員一度以“留發”還是“剃頭”來區分百姓的心是“向明”還是“向清”,對於剃了頭的,不分青紅皂白,一律格殺勿論。

隆武知道了此事,痛心疾首,下詔說“有發為順民,無發為難民”,嚴禁明朝兵將濫施屠戮。

此詔一出,大得人心,每日歡呼來歸者不下千百人。

最值得大書特書的是,隆武帝在對待農民起義軍的態度上,顯示出了中興明君應有的氣量和膽魄。

他一改弘光朝的“平寇”戰略,而將“禦虜”放在了首位。

甚至,他還開始考慮和農民軍聯合起來以禦虜。

這一觀念的轉變,使得南明政權得到了更多人的幫助,從而更有利於抗清事業的發展。

抗清鬥爭中,隆武帝也不像弘光帝那樣對清廷抱有幻想,他的反清態度勇敢、堅決、絕不妥協、絕不屈服。

即位之初,他就把清朝派來招降的使者馬得廠誅殺,敕諭文武臣民道:“朕痛念祖陵被侵淩,痛惜百姓遭塗炭。韃子玷汙我宗廟,殘害我子民,淫、掠、剃頭,百姓如在水火之中。朕今日誅殺清廷使者、表彰忠臣烈士之外,誓擇於八月十八日午時,朕親自統禦禦營中軍平彝侯鄭芝龍、禦營左先鋒定清侯鄭鴻逵,統率六師,禦駕親征!”

然而,遺憾的是,就是這樣一位本來可以有更大作為的帝王,並沒能親率六師直闖疆場,與滿清入侵者進行生死搏殺。

比如說,上面所提諭旨中定於八月十八日的親征之舉就沒能如期舉行。

不能舉行的原因很簡單:隆武帝手裏沒有軍隊。

說起來慚愧,雖然福建、廣東、廣西、湖南、貴州、雲南幾個全省及浙東、贛南部分地區都尊奉隆武為正統,但畢竟隆武帝在一年之前還只是鳳陽高墻內的一名犯人,沒有任何政治班底,甚至連朋友也沒有一個,能登上帝位,完全是鄭鴻逵兄弟的功勞。

而根據鄭鴻逵棄守長江而奔福州的表現來看,鄭鴻逵又並不是可以依靠的人。

實際上,鄭鴻逵之所以樂於擁戴隆武帝登位,主要還是想借皇帝這塊牌子來壯大自己,從中撈取更大的好處。

當初隆武帝在衢州出任監國,黃道周便建議將行在應設於衢州,以便號召浙東、浙西、江西、福建等地的抗清勢力,極力反對入閩。

黃老爺子一口咬定,入閩是一種“偷安”行為,可恥!其實,所謂“偷安”,只是黃道周擺在桌面上的委婉說法。黃道周早看出了鄭鴻逵的那點私心。他深感單一個鄭鴻逵已難以控制,而鄭鴻逵的長兄鄭芝龍更不是一盞省油的燈!想那鄭芝龍經營福建多年,福建已成了鄭氏家族的私人地盤,貿然入閩,很可能是羊入虎口,受制於人。

事實證明,黃道周的判斷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