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巔峰之作

裴旻聽了恍然,他就覺得今日見李白施展的劍法,與他的有幾分相似。

原來是根據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題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領悟出來的,就如當初自己領悟草聖劍一般。

李白在劍術上的天賦,可不遜於公孫姐妹。

見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來了興致,讓下人將案幾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筆墨紙硯通通擺上。

李白興致高昂地說道:“白來研磨!”

王之渙也來到了一旁細看。

無獨有偶,他王之渙也是因為看了石堡城的題字,這才改變心中想法。

對於裴旻的楷書,也是極為推崇,能夠近距離的一睹裴旻書法,是一大樂事。

李白熟練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經開始醞釀情緒:書法是一門學問藝術,唯有將自己的感情帶入,才能發揮最佳的水準,就如當初觀黃河長江豪邁而書的張旭。

李白這一首《胡無人》,從文學角度分析與李白的其他詩句比起來,算不上什麽佳作。

但是這首詩卻是裴旻的最愛之一,僅次於《將進酒》。

原因無他,就如嶽飛的《滿江紅·怒發沖冠》一樣,《胡無人》充滿了激勵,讓人讀之熱血沸騰,心中自有豪情。

能為這首詩書寫,裴旻也深感榮幸,力求以最佳的狀態,書寫一篇,流傳後世。

《胡無人》全詩可分為三段。前六句為第一段,寫胡漢兩方兵強馬壯。

一方面描寫胡人兵強馬壯,一方面又寫漢將將謀兵勇,表現出李白個人希望漢軍克敵制勝的傾向。

這一段下筆必需剛勁有力,一氣呵成,要寫出兩軍對壘的恢宏氣勢。

中間四句是為第二段,以龍虎交戰為喻,以體現戰場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虜箭如沙”,這簡單的八個字,將疆場的慘烈描繪的淋漓盡致。

這一段不只是要體現戰場的慘烈,還要體現漢軍大無畏的勇氣以及掃蕩外辱的決心。

至於剩余第三段,最簡單也是最難寫的幾個字。

尤其是“胡無人,漢道昌”這六個字,更是要寫出大勝的激昂情緒,也要展現出身為華夏兒郎自豪以及胡擄灰飛煙滅的霸氣。

短短的一首詩,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畫出如此多的情感,實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難題,甚至比他統軍打仗都要艱難。

為難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鬥志,這首《胡無人》值得他費盡心思的挑戰自己書法的極限。

沉吟了許久,裴旻腦中想著的不是《胡無人》這首詩,而是自己所經歷的戰場:想到了唐軍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壯威武,想到了李嗣業以兩千陌刀軍硬抗吐蕃重騎兵的壯烈,想到了自己收復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諾諾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腦海裏回蕩。

李白、王之渙也不催促,他們也是個中人物,知道這首《胡無人》並不好寫。

連李白自己都認為自己的字,寫不出這首詩的意境。

兩人皆在一旁候著!

突然裴旻動了,他出手如出劍,閃電一般握著毛筆,沾了墨汁,在宣紙上寫下了《胡無人》的第一段。

他下筆如神助,洋洋灑灑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右至左,一氣呵成。

這第一段他用筆剛勁峻拔,筆畫方潤整齊,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陣一般,整然有序,氣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開始減緩,他用筆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寫之。寫出來的字疏瘦勁練,其外柔內剛,沉厚安詳,筆勢恍如飛鴻戲海,極生動之致,將戰場的殺機四伏,兇險莫測體現無疑。

待寫最後一段“敵可摧,旄頭滅,履胡之腸涉胡血。懸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無人,漢道昌”的時候,裴旻用筆更是細膩,一筆一畫徐徐寫之。

“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渙也驚呼出聲來。

兩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議。

書法有大字小字一說,寫大字難於精細,而寫小字難於寬綽有余。

而《胡無人》屬於中字,不似文章那麽密集,亦不似匾額那般寬松,要兼顧兩者之長。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來寫,溝壑出了圓潤、娟秀、挺拔、整齊,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壯、厚重,運筆時用藏鋒,收筆時用回鋒,寫出了暗藏的殺機。

這第三段裴旻竟然將大字、小字的寫法融為一處,撇筆用尖鋒,收筆用回鋒:捺筆瘦而收筆肥,點欲尖而圓,挑欲尖而銳,彎欲內方而外圓。

這種獨特的書寫手法,非但沒有顯得任何不適,反而將大字、小字的特點都描繪而出。

這唯有將楷書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獨特手法。就如當年王羲之號稱天下第一行書的《蘭亭集序》那二十一個之一樣,二十一個之,二十一個不同的寫法,可謂極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