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得意地笑

裴旻領著莫斯雷馬薩一路西行。

長安至洛陽的官道,廣闊平坦,筆直而前,一望無際。

現在是正月十七,是春節的最後一日。

官道上的行人極少,以往成群結隊的販夫走卒,都選擇在這喜慶的日子裏陪伴家人。

莫斯雷馬薩離開阿拉伯已經有半年余了,對於家鄉的情況,甚是懷念。

阿拉伯橫跨亞歐非大陸,卻並沒有華夏這樣整齊有序的官道,他們那邊多是一望無際草原或者黃土細沙的戈壁荒漠乃至叢林,而且人大多沿海而居,因故航海特別發達。

莫斯雷馬薩平常多居住在遠離居民,位於草原或者戈壁的軍營裏。

在草原上盡情的跑馬,在戈壁上賽駱駝是他日常最喜歡的事情。

如今見官道整齊平坦,行人又少,來了興致,道:“裴國公,這男兒大丈夫,應當揚鞭縱馬,橫行天下!卻不知你騎術如何?”

裴旻聽了翻譯,聞言一怔,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想比一比?”

“自然!”莫斯雷馬薩道:“我承認劍術不如你,可是騎術,在阿拉伯,找不出幾人能夠勝我的!”

裴旻笑道:“那就以兩炷香為期限,沿著這官道一路而去,看誰跑的更快更遠!”

莫斯雷馬薩來大唐多日,也知道唐人喜歡用燒香的時間來計數,一炷香是兩刻鐘,兩炷香亦是半個時辰。

莫斯雷馬薩眼前一亮道:“這個比試有意思!一口氣跑半個時辰,不只考驗騎術,還考驗騎手對於坐騎的了解,對於它體力的分配。有趣,真有趣!好,就兩炷香!”

裴旻心底暗笑,他真沒想那麽多,只是想贏而已。

接著他強調道:“這裏畢竟是官道,難免會有往來的行人。身為騎手,若是避不開行人,驚擾了行人,亦是輸。”

“可以!”莫斯雷馬薩燃起了熊熊戰意!

兩人並排而立,翻譯官成了發令員,在他的一聲令下,裴旻、莫斯雷馬薩一同策馬飛馳。

裴旻、莫斯雷馬薩兩人反應一致,騎術皆是不俗。

但差距很明顯,一開始裴旻就落於下風,只是起步就輸了一個馬頭。

並非是騎術不如,而是馬匹的差異。

西方出好馬,這是古來不變的鐵律。

昔年漢武帝為了提升漢朝騎兵的質量,甚至不惜發動戰爭,從西域掠奪來優秀的馬種培育成擅於作戰的河曲馬,以見一斑。

千年來河曲馬一直都是華夏騎兵的首選坐騎,僅以此而言,漢武帝兵伐西域,堪稱功在千秋。

不過河曲馬終究屬於雜交品種,與阿拉伯那邊的馬相比起來,始終是要遜色許多。

莫斯雷馬薩的坐騎是阿哈爾捷金馬,作為後世最出名的三純種馬之一,阿哈爾捷金馬還有一個耳熟能詳的稱呼汗血馬,產於土庫曼斯坦科佩特山脈和卡拉庫姆沙漠間的阿哈爾綠洲的神駒,現在歸於阿拉伯的統制。

汗血馬最大的特點就是快,爆發力強,自古就有“日行千裏,夜行八百”一說。

後世人有過測算,汗血寶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僅需一分鐘。

這還是現代的數字,古代環境惡劣,真正的野馬良駒不是在馬圈裏長大的,而是跟草原上的獅子餓狼豺狼為伍,能力更是出眾。

只是一提腳,高下立判。

短短十個呼吸,莫斯雷馬薩已經超過了裴旻一個馬身。

裴旻毫不著急,依舊不疾不徐的騎著小栗毛跑著。

不過短短的一刻鐘,莫斯雷馬薩已經領先五十余步了。

向後一看,裴旻僅是一個小點點,莫斯雷馬薩得意的大笑,終於贏了一籌。盡管他知道,這並非真是他騎術過人。

但是馬好,又豈能怨他?

想著還有三刻鐘,莫斯雷馬薩也刻意控制了速度。

汗血馬以速度爆發力見長,並不意味著耐力不夠,與一般馬種相比起來,汗血馬的耐力還是相當不俗的。

又過了一刻鐘,莫斯雷馬薩心道:“應該沒影了吧?”

他往後一看,眼珠子不由得一瞪,不知不覺裴旻竟然逼近三十步之內了!

什麽情況?

莫斯雷馬薩情不自禁的加快了速度,直到拉至五十步外,方才志得意滿的維持均數前進。

不及半刻鐘,莫斯雷馬薩再次回望了一眼,握著韁繩的手,忍不住一抖:裴旻居然逼近二十步了!

他想要加速!

卻聽得身後的馬蹄聲越來越近,裴旻竟然跟著他一並加速,而且速度比他更快。

跑了大半時辰的汗血馬,固然不至於體力不支,但想要維持因由的爆發力沖刺力,卻也做不到了……

漸漸地漸漸地!

裴旻已經跟莫斯雷馬薩齊頭並進了。

裴旻笑道:“男人要的不是快,持久才是關鍵!”

只可惜莫斯雷馬薩聽不懂裴旻的話,這個逼並沒有裝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