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皮彈子揚威

再一次打退了突厥的攻勢,河畔已經逐漸歸於寂靜。

封常清來不及松口氣,即刻命人清理戰場的屍體。

突厥人的攻勢隨時可能再來。

地上的屍體會限制兵卒的移動,在拼殺中還有給絆倒的可能。

這一些細節問題,往往是決定勝負的關鍵。

封常清作為當世名將,非常重視這些細節。

見唐軍清理戰場,突厥也派出了小股部隊搬移屍體,以便更好的發動攻勢。

漆黑的夜晚,即便雙方皆燃起火把,可視距離卻僅在百步之內。

封常清眯著眼,瞧著突厥搬移屍體的情況,揮了揮手,讓人將仆固懷恩叫來。

“軍使!”

仆固懷恩依舊一臉的郁悶。

封常清笑道:“再給你一個機會,你看!”他指著戰場,突厥的小股部隊將屍體左右分開,他們並未有認真的清理,而是分出了一條較為廣闊的馳道。

“看來突厥還藏有騎兵,如何,對方占據著地利優勢,雖說你們是重甲騎兵,但在這種地形上怕是討不得好處。有沒有把握,不行,我調李嗣業來!”

仆固懷恩急眼了,扯著嗓子叫道:“怎麽不行,軍使你看好了,末將一定不會丟了重甲騎兵,丟了裴帥的臉。要是這點困難都克服不了,末將也沒臉見裴帥了!你將我軍法處置算了……”

封常清令旗一揮,道:“那就準備去吧,打的好不好,即便我不說,裴帥也會知道,看你自己的表現了……”

封常清目視仆固懷恩風風火火的下去,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他在裴旻麾下幹了八年,幾乎算得上是最早跟隨裴旻的元老了。

對於裴旻這個上司,除了服氣他的智勇,最敬重的還是他用人識人的眼光。

一個個名不經傳的小人物,讓他破格的重用提拔,結果都展現了超乎常人的水平……

因為是破格提拔,也令得所有人對之充滿了知遇之恩,將那個年青的統帥視為神明一般敬仰。

只要搬出他來,比任何激勵的話都管用。

他卻沒有意識到,其實他自己亦是一樣的……

新一輪的號角聲再次響起!

與唐軍常用的戰鼓,突厥與一眾草原民族還是習慣以號角作沖鋒號令。

馬蹄踏地那沉重雜亂的聲響,戰馬的喘息和噴鼻聲也越來越近。

封常清舞動著令旗!

隨著沉悶密集的戰鼓聲急促地響起,陣頭數以百計的旌旗搖動起來,黑胄黑甲的重甲騎兵呼嘯著迎了上去。

突厥騎兵有著地利的優勢,由坡上向下沖鋒,速度極快。

閃電般靠近,霎時間已接近一箭之地。

一如既往!

突厥習慣性的射出了搗亂敵陣的箭羽,無數利箭如飛蝗一般的鋪天蓋地的灑向重甲騎兵。

仆固懷恩高喝一聲,同樣是草原民族出身的他,對於突厥的戰術可謂了如指掌,以手臂護住面門,毫無畏懼的迎上了箭羽。

“叮叮當當”的一陣脆響!

突厥人用的弓大多的獵弓,並非是需要經年方能制成的復合弓,更非強弩……

重甲騎兵人馬都披有厚重的戰甲,獵弓根本不足以給他們造成危害。

仆固懷恩見速度已經完全提起來的突厥騎兵,臉上流出了一絲猙獰的微笑,高喝道:“取石彈……”

博虎溫見弓箭沒有半分的效果,也意識到了對方是極其少見的重甲騎兵,臉上不由得大喜。

他久隨闕特勤征戰,對騎兵運用,自有一套獨特的辦法。

雖然未統率過重甲騎兵,但對於重甲騎兵有過了解。

重甲騎兵最大的特點是能夠承受一定攻擊的能力,通過沖鋒產生的速度、動量對敵人陣地制造壓制性的突破,主要用途是沖毀敵人陣形,打擊敵人士氣的強力兵種。

不過重甲騎兵的強大沖擊力是通過犧牲它的速度,續航能力得以實現的。

在這種斜坡地形,重甲騎兵的速度更加難以提升。

沒有速度的重甲騎兵,如何比的上速度提升到極致的突厥騎兵?

博虎溫內心幾乎要高喊天助我也了,不斷地呼喝著加速。

兩軍距離一口氣拉近到五十步……

就在此時,奇特詭異的銳響傳入他的耳中,一股熟悉可怖的感覺湧上了心頭……

十五年前,他追隨者後突厥建立者阿史那·骨篤祿征討鐵勒九部中的仆骨部。

當時仆骨部的勇士,固守營地,彈盡糧絕的時候,他們用了一種特別的手法,以石頭為武器,讓他們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那記憶猶新的聲音,似乎與此刻一樣……

博虎溫還未反應過來,一聲很輕微的響動。

他扭頭一看,身旁的一名兵士頭顱像熟透的西瓜一樣爆裂開來!

紅色的血混雜著白色的腦漿,四濺噴射……甚至都濺射到了他的臉上,紅白相間,黏糊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