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難得一見的致師決鬥

裴旻這話特地用阿拉伯語說的,語氣充滿了嘲諷的意味。

他說著,對身旁的封常清笑道:“看我給你出氣!”

見對面無反應,裴旻繼續叫道:“聽說他在你們軍中有著阿喀琉斯的美譽,但我覺得,他跟阿喀琉斯卻沒得比。阿喀琉斯是古希臘的英雄,在戰鬥中殺敵無數,數次使希臘軍反敗為勝。最後為冷箭所殺……某覺得有些言過其實,這世上有戰死的阿喀琉斯,哪有丟盔棄甲鉆水逃跑的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是特洛伊戰爭裏的古希臘英雄,也是希臘聯軍中最強大的英雄,以勇武著稱。

就如華夏形容當世人的武勇,會以霸王再世,關張虎賁相提並論一般,西方亦是如此。

阿喀琉斯就是勇武的代名詞。

裴旻的話讓卡赫塔巴忍無可忍,作為希臘後裔,他一直以自己能夠與阿喀琉斯相比而自豪。

之前一戰,因為對於轟天雷錯誤的理解,以為是真神安拉的天罰。

失去了戰心,最終宛若喪家之犬一樣的逃了回來。

直到後來才知道就如希臘火一樣,那是一種厲害的妖術,根本就不是天罰。

卡赫塔巴也引以為恥,而今讓裴旻這般嘲諷,赤紅著臉,一陣嘰裏呱啦的叫吼著。

裴旻為了了解阿拉伯,特地學了阿拉伯語,但畢竟只是粗通。

尋常對話不是問題,卡赫塔巴這氣急敗壞的一連串叫吼。

裴旻也只能聽個大概,但“決鬥”這樣的關鍵字卻是抓住了。

裴旻莞爾一笑,說道:“你問問我的手下敗將,看看他同不同意你來決鬥。”

卡赫塔巴更是氣惱,直接下馬跪伏在了莫斯雷馬薩的面前,懇請他同意。

鬥將一說,在華夏最早存在於春秋戰國以前,有一個非常特別的說法叫做“致師”。

就是如《三國演義》裏的陣前挑戰一樣,最早的致師記載是武王伐紂。

《逸周書·克殷》記載:周車三百五十乘,陳於牧野,帝辛從。武王使尚父與伯夫致師。

晉楚邲之戰,楚王也派了樂伯、許伯、攝叔這三位智勇雙全的孤膽英雄,來擔任“致師”這個高難度的技術活。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致師漸漸給視為莽夫行徑,不流行了。

只有小說演義中才會經常出現陣前單挑的橋段。

但是凡事也有例外。

歷史上依舊有個別豪勇之人倚仗個人超凡的武藝致師軍前。

遠的不說,初唐第一猛將秦瓊就多次致師,單槍匹馬的從萬軍叢中取敵首級,尉遲敬德也多次讓李世民差遣,持長矟大呼叫陣。

但這種事例是極少極少的,也只有秦瓊、尉遲敬德這樣的猛將,才有這個武勇與膽略。

無疑問的是,但凡致師取勝,勝者於士氣一方,必然獲益巨大。

不過西方卻不一樣,西方很重視這種決鬥。

西方史上就多次有決鬥的例子,甚至有國王沖鋒陷陣,接受挑戰的情況。

尤其是日耳曼勃艮王國從法律上承認司法決鬥的合理化後,決鬥之風更彌漫開來。

所謂司法決鬥,就在決鬥中獲勝的一方陳述被認為是事實,不敢決鬥或者在決鬥中敗北的一方被認為是做了虛假的陳述,所以勝利者勝訴,而鬥敗者則敗訴。

在西方野蠻化的思想中,人們篤信,決鬥就是讓神來作出判斷,決定訴訟雙方的命運。神是英明公正的,所以決鬥的結果一定能揭示事情的本來面目。

殺人犯要證明自己沒殺人,只要他在決鬥中殺了起訴者,他就是無辜的。

司法決鬥徹底的印證了拳頭大就是真理的野蠻觀點。

阿拉伯在多年前征服了日耳曼人建立的西哥特王國也受到了這方面的影響。

固然沒有司法決鬥那麽誇張,卻也風氣盛行。

莫斯雷馬薩理解這種風氣,並不打算拒絕。

只是裴旻的劍術武藝,他親自嘗試過,連自己未必是對手,卡赫塔巴由要遜他一二,真與之決鬥,那是有死無生。

莫斯雷馬薩高聲用華夏語喝道:“久聞裴國公麾下人才輩出,我麾下的虎將願挑遍國公麾下所有大將,只是不知貴方可有勇氣一戰?”

他相信卡赫塔巴的勇武,只要裴旻不上場,余者皆無問題。

這一下輪到裴旻這方不岔了。

裴旻麾下並不缺勇將,而且他自己也鼓勵勇鬥風氣。

麾下戰將除了封常清因為自身瘸腿瘦弱的原因,武力值不高,其他的不論是王忠嗣還是哥舒翰、高仙芝、仆固懷恩都是智勇兼備的人物。

至於李嗣業、李翼德、折虎臣、渾釋之、安重璋之流更是以武勇著稱。

聽莫斯雷馬薩麾下的一員大將意圖挑遍所有人,氣得一佛升天,二佛出竅。

作為裴旻麾下的第一猛將,李嗣業挺著魁梧巨碩的身板,抓著碩大的陌刀,當先喝道:“國公,接下來,看末將一刀劈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