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四章 五國北京條約(第2/2頁)

二、各國願意以七百萬兩白銀的代價,獲取在東瀛自由貿易的權利,並且在東瀛享受出口貨物百分之七的關稅優惠;

三、四國承認大明帝國在東洋海域的霸主地位,雙方以瓊州島為界,以南為西洋四國的勢力範圍,以北為大明帝國的勢力範圍,互不侵犯;

四、五國直接互相開放市場,允許各國商人可以進行自由貿易;

西洋四國,雖然大動幹戈,將四國艦隊都開到了東瀛列島,然則,還是不敢與大明全面開戰,最起碼,在國內沒有明確的信息,要與大明帝國全面開戰的時候,他們誰也不敢直接動手,一旦失敗,誰也承擔不起這麽嚴重的後果。

當然,現在大明帝國也沒有足夠的實力,將西洋四國趕出南洋的勢力範圍,四國聯合,海上實力之強大,遠超大明艦隊!

不過,一場爭端下來,還是大明帝國占了大便宜,遠征東瀛的本錢早就撈回來了,還從西洋四國身上挖到了不少的油水,同時還控制住了東瀛的整個局勢,在東洋,沒有人敢跟大明帝國直接叫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