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一樁疑案(第2/3頁)

第三,“大臣多害辟陽侯行,欲遂誅之”。說明大臣們早就痛恨審食其,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這兩句話恰恰從反面說明審食其與呂後無私昵關系。如果審食其私昵太後,罪不至誅;縱有其事,臣下亦當為尊者諱,決不至公然申行誅戮。

我覺得破解這樁疑案的關鍵是兩點:

一是惠帝因何震怒,必置審食其於死地?

二是呂太後為何“慚,不可以言”?

審食其在反秦鬥爭中長期侍從太公,與呂後有較長時間的接觸;楚漢戰爭中與呂後又有過患難之交,因此,深得呂後信任。觀前文所講呂後罷免王陵而升審食其為左丞相,可知呂後是多麽寵幸審食其。

深得太後寵幸的審食其如果不能夾著尾巴做人,很難避免恃寵而驕,弄權犯法,獲取死之道。這應當是惠帝震怒、必置他於死地的主因。

雖然我們今天已經無法知道究竟是誰告了審食其,告了他什麽罪,但是,其罪名肯定不小,導致惠帝震怒。

太後之“慚,不可以言”,主要是因為審食其罪情嚴重,太後欲救不能。如果強行幹預,恐有損太後名望。

審食其平日飛揚跋扈,得罪了不少當朝大臣。因此,當審食其被惠帝下獄治罪之時,大臣們都希望審食其得到應有的懲罰,沒有一個人願意為他出面求情。

惠帝朝政的特點是惠帝與呂後都有很大的權力。惠帝是皇帝,處罰大臣是其職責;太後不能直接幹預朝政,只能通過其子間接行事,而此事偏偏是其子震怒之下親自處理。呂後獨掌朝政是在惠帝下世之後。因此,人們的不滿不會告到太後那兒,不等於沒人告到惠帝那兒。

一樁疑案中的兩位當事人,一位被抓,一位無法出面相救,審食其命懸一線。

但是,在審食其被捕之前曾經發生過的一件事,救了處境危險的審食其一命。

當時京城有一位叫朱建的人,非常善辯,口才極佳。而且,為人剛正不阿,非常受人尊崇。可以說,誰要是朱建的朋友,人們就會對他刮目相看。

審食其雖然得到呂後的寵幸,地位顯赫,但是,審食其也希望結交像朱建這樣的名士,提升自己的名望。

朱建雖然只是一介布衣,但是,朱建的人格魅力使他在京城中極有聲望。因此,身為辟陽侯的審食其多次想結交朱建,但是,朱建由於鄙視審食其的人品,始終不願見審食其。

權傾一時的審食其想結交朱建而遭到拒絕一事,被劉邦手下一位重要大臣陸賈知道了。陸賈是一介儒生,但是,陸賈曾為劉邦出使南越,陳說利害,使南越王尉佗歸順漢朝,立下殊功。因此,陸賈雖然一介儒生,但卻深得劉邦的信任。

陸賈是朱建的密友,兩人平時交往頗為頻繁。朱建的母親去世之時,因為朱建家中貧寒,連辦理喪事的錢都沒有,只好向親友借貸辦理喪服器物。

陸賈於是拜見審食其,一見面就祝賀他。審食其被陸賈祝賀得莫名其妙,便問陸賈:我有什麽喜事?陸賈說:朱建的母親去世了。審食其依然不懂:朱建的母親去世怎麽向我道喜?陸賈說:朱建以前不見您是因為他母親在世。當然,陸賈作為一個辯士,他這番話是在為朱建不見審食其另覓理由。陸賈接著說:如今朱建的母親去世了,假如你置辦一套重禮,前去吊唁,那麽,朱建就可以為你效力了。

審食其一聽,這確實是個好機會,於是,審食其準備了一百金作為喪葬費,前往吊唁。由於審食其深得呂太後的寵幸,審食其前往吊唁並以重金相贈之事很快傳遍京城。住在京城的列侯、貴人紛紛前往吊唁。朱建因此得到了五百金的喪葬費。因為這件事,朱建和審食其的關系迅速得到改善。

不過,朱建平時標榜自己“行不苟合,義不取容”,但是,審食其這種人一送禮,他馬上就改變了自己的行事標準。看來,一個人要始終如一地堅持自己的操守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朱建一生剛直不阿,因為母親喪事無錢操辦而接受自己平日看不起的審食其的饋贈,並因此與審食其相交,為審食其設謀,毀了一世英名。

可見,面臨義利之辨,確實難於抉擇!朱建如果選擇“義”,他斷然不能出手相救審食其;如果朱建選擇“利”,那麽援之以手自是順理成章。

審食其命懸一線,審食其的家人趕快求朱建與審食其見一面。朱建自從母喪受了審食其的重禮,與審食其有了來往。接到審食其家人的緊急求援,立即拒絕和審食其見面,但是,朱建這樣做並不是因為他不願援手相救,而是覺得這樣做救不了審食其。但是,審食其並不知道朱建為什麽不見他,因此,非常惱怒,以為朱建是忘恩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