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張勛的三次徐州會議(第3/5頁)

一、本團體以聯絡國防、鞏固勢力、擁護中央為宗旨;二、本團體為防止暴動分子私攬政權而設。國會開幕後,如有借故擾亂與各省區為難者,本團體得開會集議為一致之行動,聯合公討之;三、本團體為維護國家安寧起見,如不得已用兵時,關於聯合區域作戰事宜,得公推領袖一人總指揮之;四、本團體對於所公推之領袖,認為盟主,凡事經開會公決後,即由領袖通告遵行;五、本團體推張上將軍為領袖,遇有重要事體發生,應行主持爭執。其不及往返電商者,經由張上將軍代為列名,但事後應將原電事由電告;六、本團體如有必須集議之事,應由各省區各派代表到會與議,其集議地點臨時決定之;七、本團體聯合以後,各方面如有妨害國家統一之行為及對於政治有非理之要求,為公論所不容者,本團體即以公敵視之;八、本團體以外各省區如有反抗中央、破壞大局者,本團體即輔助中央以制服之;九、本團體為主持公道起見,凡有扶持私忿、假借它項名義傾陷報復者,本團體應仗義執言,加以保護;十、各方面對於本團體如有存心破壞及謀削弱本團體之勢力者,本團體當協力抵制之;十一、本團體應需經費,由各省區酌量擔任;十二、本節略僅具鋼要,所有一切未盡事宜,均由眾議隨時規定。

這些條款說明:徐州會議的目的不僅在於組織一個對抗國會、國民黨和西南各省的軍事同盟,而且也在於防止北京政府的中央集權,為各省軍閥割據打下更有力的基礎。這也就是說,無論任何方面,包括北京政府在內,凡有損害他們的權力地位的,都認為是共同敵人而以武力對付。

9月22日,安徽省長倪嗣沖由蚌埠趕到徐州來,親自參加會議。在倪的建議下,當天的會議改為緊急會議。他在會議上首先發言,認為僅僅制定章程而不采取行動是不夠的,因此建議解散國會,廢止舊《約法》,罷免西南派唐紹儀、孫洪伊、谷鐘秀、陳錦濤、張耀曾五總長,並將此項決議通告北京政府,限於三日內答復。這些建議,實際上就是要把中華民國一腳踢翻,改為中華軍國,並向西南各省采取戰鬥姿態,因此引起了各省代表的顧慮,認為沒有取得本省督軍的授權,不能擅自同意。倪退一步地想把“解散國會”改為“除去國會中暴亂分子”,但是大家仍然作不得主,因此當天的會議沒有結果就散了。

24日,國務院秘書曾毓雋從北京帶來一個電稿,因此會議以討論這個電稿為主題,張勛、倪嗣沖都竭力主張照原稿通過。25日,便用張勛、馮國璋、王占元、李純、倪嗣沖、張作霖,孟恩遠、郭宗熙、畢桂芳、許蘭洲、曹錕、張懷芝、趙倜、田文烈、李厚基、張廣建、田中玉、楊善德、盧永祥、陳光遠、李進才、李長泰、張敬堯、範國璋、蔡成勛、張永成、張樹元、王金鏡、鮑責卿、唐天喜、施從濱、徐占鳳、陸錦、楊以德等三十四人的名義,照北京帶來的原稿發出通電說:“唐紹儀學識凡庸,材智猥下,素行不檢,穢德彰聞。……唐紹儀曾借比款,以六百萬元之巨款,竟與少數人朋比分肥。及其任內閣總理,國會以比款用途相詰,唐恧顏結舌,無可為詞,竟至棄職潛逃。唐之此來,實將要結外援,陰圖不軌。……務請大總統勿令就職,倘竟不察,使長外交,必至僉壬誤國,華夏蒙兼。勛等於唐署名簽押之件,一律不敢預聞。除公舉代表與唐清算比款外,合詞電呈。”

這個電報比起攻擊張耀曾的電報來,火力更加猛烈。列名者由15人增至34人,除山西、陜西、新疆三省督軍未列名外,幾乎是用北洋派的全體名義與一個手無寸鐵的北洋老官僚作戰。列名者有督軍、省長、師長、都統、護軍使、鎮守使、最後一名是直隸警務處處長,堪稱角色齊全。攻擊張耀曾的事實雖不正確,但還有些牽連,這個電報列舉的事實卻都是憑空捏造的,例如比款是用以解散南方的民軍,唐紹儀辭內閣總理是由於受到袁世凱的壓迫,而“要結外援,陰圖不軌”也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攻擊張耀曾的電報,僅僅假設到各省司法機關將與“私運煙土”的司法總長脫離關系,而這個電報卻明顯地指出列名各省都要與“凡庸猥下”的外交總長脫離關系。以前海軍獨立,宣言“不接受北京海軍部的命令”,這次列名各省準備與北京外交脫離關系,也就是對北京政府的變相獨立,他們還怕電報嚇不退唐紹儀,準備采取派人到天津查帳的實際行動,威脅他不敢到京就職。實際上,這個電報是由張勛、倪嗣沖兩個人包辦的,各省軍閥代表有些是隨聲附和,有些表示了不同意的態度。江蘇、江西、湖北三省代表表示要向本省長官請示後才能決定簽名與否,倪嗣沖就站起來大聲地說:“你們不能代表,就讓我來代表吧”,即提筆代為簽名。因此,馮國璋、李純、王占元都通電否認同意列名,並且撤回了他們的代表。馮國璋派代表到北京聲明此電未經本人同意。這是長江三督在北洋派中另樹一幟的一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