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孫中山在粵護法(第2/4頁)

廣東內部一直不穩,幾種勢力明爭暗鬥。桂系軍人陳炳焜是廣東督軍,自居於統治者地位,但是省長朱慶瀾也有兵權,他統率警衛軍及地方派軍人。他們之間是對立的,督軍和省長對立,桂系軍人和廣東地方派軍人對立。另外,在北江還有滇軍兩師兵力駐防,由李烈鈞率領,是國民黨的基本武力。廣東地方派軍人有時和國民黨聯合以對抗桂系,有時又在南方與北方之間、國民黨和桂系之間搖擺不定。

兩廣是在督軍團叛變和國會被解散時宣稱“自主”的。北京復辟時,桂系便高唱出兵,不過實際上卻沒有行動,主要是想利用時機以統一廣東的軍權。駐粵滇軍以及朱慶瀾所屬的警備軍也想北伐,但是桂系不肯給予軍事裝備。李烈鈞事後曾指責陸榮廷,說他故意躲在家鄉武鳴裝病,坐失北伐良機,讓段祺瑞重登政壇玩弄一切。

廣東的桂系既然是統治者,對於滇軍和地方武力便吝不予軍費,逼得駐防各縣的地方軍紛紛就地籌餉。朱慶瀾以省長名義發行救國公債,滇軍則提印花稅甚至扣留鴻安公司的鴉片以充軍費。桂系便以此為理由打擊滇軍和朱慶瀾。

桂系所搞的自主,完全是一種投機手段,他們認為自主是半獨立,在半獨立情形下,他們采取聯馮倒段的策略。因為是半獨立,對於北京政府的命令便根據自己的利益來決定應付辦法。陳炳焜在孫中山到廣州後不久即趕到梧州請示陸榮廷應該如何應付,陸認為抗拒孫會惹大反感,首先應該排斥朱慶瀾而把地方武力奪過來。陳返穗後即照陸意思做,策動肇陽羅鎮守使李耀漢驅逐朱,以省長職位餌李。朱在李耀漢的壓迫下向省議會辭職,並要求準予將省長親軍20營交給陳炯明接管,這批親軍朱是從龍濟光手上接收過來的,當時有兵額40營,接收後編為省長直轄的地方保安部隊,其後被陳炳焜分出20營,余下的編為“省長親軍”,由陳炯明為司令。朱去職時打算把這批親軍改編為海軍陸戰隊,仍以陳炯明為司令,名義上則屬於程璧光的海軍節制以免落入桂系手中。

8月26日朱慶瀾把省長大印交給省議會,根本不理睬陳炳焜就去了香港。陳大為憤恨,當天在布告中說他是“私人出走,有心擾亂治安。”

8月28日廣東省議會選舉胡漢民繼任省長,這種選舉並不合法,可是廣東既已經自主也只有從權了。省議會選胡的理由是因為胡做過第一任廣東都督。可是桂系當然是持反對態度,因此陳炳焜派人到省議會搶了省長大印,且以督軍命令接收了省長親軍。另一方面陳炳焜早已向北京政府保舉李耀漢為廣東省長。段內閣對於這個自主的省區竟承認北京政府的人事任命大權,實在喜出望外,他巴不得桂系和國民黨矛盾擴大,所以北京政府於8月31日正式命令李耀漢為廣東省長兼肇陽羅鎮守使。在國民黨來說,當時最重要的工作是召集非常國會,因此自不願在省長問題上與桂系鬧翻,寧願拿省長來交換桂系對組府問題不加幹涉。於是胡漢民便向省議會辭謝省長,舉李耀漢為代,省議會乃舉李為省長。

這期間,國會議員在孫中山邀請下已紛紛南下,8月中旬,國會議員到廣東的已有130余人,多數為國會中的政學會、益友社、民友社三系議員。8月18日孫中山在黃埔公園歡宴他們,席間大家決定貫徹護法主張,組織護法政府。19日國會議員們發出通電雲:

“民國不幸,禍患頻仍。倪逆稱兵。國會被毀。張賊復辟,國體動搖。造亂之徒乘機竊政,托名討賊,推翻《約法》,擅立政府,易置總統。執法以繩,厥罪為均,又復疊逞狡謀,圍湘窺蜀,輸兵南下,其勢骎骎,憑借北洋,壓制全國,充類至盡之義,吾民寧有噍類之存?所幸諸公獨持正義,興師討賊,信誓在人,救我黔黎,定茲國難,公等之責,吾民之望也!同人等或受國民之托,職務未終;今被國賊之驅,責任難棄;用依《約法》自集於粵。人數未滿法定,本難遽行開會。惟念時局之危,間不容發,西南散處,意志輒殊,對外則馮、段宣戰,我將何以處德、奧?對內則黃陂孤陷,我將何以設政府?凡茲重要,亟待討論。爰繹主權在民之則,師法人國變之例,特決定本月廿五日於廣州開非常會議,以謀統一,以圖應變。區區之意,如斯而已。”

《國會非常會議組織大綱》於6年8月29日在廣州議決公布:

第一條:國會非常會議,以現任國務議員組織之。

第二條:國會非常會議之議事,以參眾兩院議員會合行之。

第三條:國會非常會議至內亂戡定,《臨時約法》之效力完全恢復時為止。

第四條:國會非常會議非十四省以上之議員列席,不得開議。蒙古、西藏、青海、華僑各選區以省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