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五、日本出兵山東和濟南慘案(第4/4頁)

日軍慘殺中國外交特派員及其隨員後,又轉向中國外交部辦公處行兇,勒令中國軍隊繳械。當時國民政府外交部長黃郛亦在濟南,蔣中正即囑黃就近交涉,毫無結果,黃郛隨從護兵所攜帶的步槍26支亦被繳去。黃郛乃急電日本外務大臣田中,請立即制止日軍暴行,並撤退駐兵。5月4日上午英、美駐濟南領事出面調停,形勢略轉緩和,可是到了晚上,日軍復行射擊,福田師團並由青島增防濟南,更不斷以飛機大炮轟擊濟南駐軍和無辜人民,革命軍駐紮五大馬路緯一路廣東會館之第四十軍第三師之第七團,及駐小緯路四路之第卅七軍第一團,與緯一路北首王店,津浦路第一區警察全被日軍繳械,被俘徒手官兵1000余,拘禁正金銀行,斷絕飲食,不準坐臥。至5月7日,福田更向革命軍提出如下之條件:

一、國民革命軍須離開濟南及膠、濟路沿線兩側20華裏以外。

二、中國軍隊治下,嚴禁一切反日宣傳,及其他之排日運動。

三、與騷擾及其暴虐行為有關之高級軍官,加以嚴重處罰。

四、在日本軍前面與日本軍抗爭之軍隊,解除其武裝。

五、為監視實行上列各條件起見,將辛莊、張莊兩兵營開放。

上述條件,日方限當晚12時前答復,否則即行攻城。蔣中正以條件太苛,遂於5月8日晨,交由戰地委員會主席蔣作賓派員向其交涉,申明所提離開鐵路沿線一條,影響北伐軍之行動,難以接受外,余可考慮協商。交涉卒無效果,復於當日上午派熊式輝、羅家倫遄往日軍司令部談判,亦無結果。福田旋即開始攻方醫院與其他各處療養之傷病官兵,搶劫公司商店,破壞黃河鐵橋及新城兵工廠,並向革命軍泰安總司令部轟炸。5月9日蔣再派何成浚全權代表赴濟談判,幾經波折,始抵達濟南,福田仍堅持前提五條,且擴大對中國軍民之屠殺與轟擊。因此留濟南警備的革命軍,乃於5月10日夜11時半,在被迫狀況下,暫時退出濟南。在這次慘案中中國傷亡軍民約110062名,新城兵工廠之損失,在600萬元以上,其他更無法統計。(此案一直延至民國18年元月23日,日使芳澤來華,經過五次之談判,始正式簽訂協定撤退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