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0章 一眼望穿三百年(第2/2頁)
魏帝國的鹽鐵專賣、組建皇家商隊開辟兩條絲綢之路、消滅中間商直接掌握農戶稅收這三大行為確保了財政收入的極大豐沛,這三項堪稱魏帝國經濟的三駕馬車。
有了這三駕馬車的保駕護航,魏帝國的財政收入遠超東漢,以至於連翻上馬大工程搞大事情也能撐得住,財政雖然緊張,但是並非無法支撐,可以說是相當有錢。
三駕馬車裏,農業稅收是絕對的老大,鹽鐵專賣是老二,兩條絲綢之路是老三,鹽鐵專賣作為魏帝國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都很受重視。
郭鵬在建國以前就決定進行鹽鐵專賣,並且設置了專門的鹽鐵司負責專賣事宜,負責開采、制作食鹽,並且管理食鹽的發賣。
建國以後,郭鵬細化職能部門,設置了專門的鐵務司和鹽務司,隸屬財政部,專門負責鹽鐵專賣事項。
為了進一步確保這一部分的收入,郭鵬下令鐵務司和鹽務司與皇家商隊協作,他們負責開采制作和收錢,皇家商隊下轄的商鋪負責深入地方發售,等於皇帝內庫和國庫分潤這筆收入。
內庫占小頭,國庫占大頭,左手換右手,反正錢總歸是朝廷的。
這一制度下不僅方便鹽鐵專賣的嚴格執行,也能在相當程度上確保皇帝對鹽鐵專賣的控制,不至於讓鹽鐵專賣失序。
郭鵬參考了歷朝歷代鹽鐵專賣制度下的弊病,尤其參考了北宋南宋的私鹽困境,定下了質量、數量和價格三手都要硬的標準。
不能一邊賺錢,還要一邊給平民百姓提供劣質食鹽。
本身已然是旱澇保收的暴利行業,還要在暴利上增加更多的利潤用以貪汙腐敗,這樣的情況將極大地影響國家稅收,也會讓民間私鹽販子集團極大的膨脹,極大的幹擾國家稅收和行政。
南北兩宋鹽稅極高,鹽價本身就很高,到了地方,地方官員為了貪汙腐敗從中撈好處,又各種巧取豪奪,最後賣給百姓的往往是劣質且不足量的鹽。
百姓買到的官鹽往往是發黃發臭潮濕成塊,吃起來苦澀不已,價格還高,量還不夠,就這還經常缺貨。
人不能不吃鹽,官鹽不行,那就只能買私鹽,私鹽的質量好,價格比官鹽便宜一倍還要多,那麽不買私鹽就是傻子了。
巨大的市場需求催生了極為龐大的私鹽販售集團,遍布各地,沿海內陸到處都是販賣私鹽的團夥,宋政府屢次重拳出擊,私鹽屢禁不絕。
而且從官方到地方,似乎都對私鹽的存在達成了奇怪的默契,大家一起從鹽身上撈好處,最後受苦的,就是國庫和百姓。
郭鵬嚴控質量、數量和價格,把鹽務控制的很好,所以延德年間,私鹽並沒有存在的市場。
根據臨淄營的匯報情況,大約在興元二年開始,河北鹽務部門就開始出現了官員偷取官鹽私自倒賣的事情。
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官鹽,然後用低於官鹽的價格賣給商人,從中獲利。
而商人消息靈通,知道各地官鹽價格不同,根據各地與鹽產地的距離區別,越近價格越低,越遠價格越高。
拿到鹽之後,商人就會到官鹽價格較高的地方,用低於官鹽的價格兜售私鹽,雖然價格低,但是相比與成本,他們依然有得賺,賺的還很多,很厲害。
為了逃避官道上稅卒關卡的盤查,他們甚至選擇不走官道,而選擇走深山老林。
為了避免猛獸的襲擊,他們常常成群結隊抹黑前進,為了賺錢不惜一切,還總結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販賣私鹽的經驗,廣泛傳播。
販賣私鹽的團夥往往都是利欲熏心之輩,他們組織嚴密,成員間歃血為盟,嘴巴極嚴,互相之間還約定了一旦被抓,家人怎麽處理後事怎麽處理等等,約定極為詳細。
興元三年,這樣的情況開始進一步蔓延。
到興元四年,河北、遼東、中原、關中各地都被臨淄營刺探到了私鹽出現的訊息。
興元五年,中央局局長郭朝東把整頓好的情報全部提交給了郭瑾,郭瑾花了一天一夜的時間看完,然後感覺自己的大刀有點饑渴難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