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九重自是進退地(五)(第2/2頁)

卻聽宋用臣叩拜之後道,“奴婢方才賞燈回來,在東華門外拾得一個失落的孩子,領進宮來,此乃官家得子之兆,奴婢等不勝喜歡。不知是誰家之子,未請聖旨,不敢擅便。特此啟奏。”

趙頊聽了之後,臉色就好看了一點,“宣來讓朕見一見。”

宋用臣撿到的小孩子很快就被帶上來了,長得粉雕玉琢,眉清目秀的甚是討喜,身上的穿戴也是上等的絲緞上綴著珠寶,一看便知不是普通人家的出身。

雖然小孩兒才五六歲的樣子,卻是如同大人一般在天子面前叩拜行禮,口呼萬歲,禮數竟然一點也不見錯。

在天子面前,即便是大人也是得提心吊膽,俗諺說的伴君如伴虎,趙頊本人都不否認。不是戰戰惶惶、汗出如漿,就是戰戰兢兢、汗不敢出,能比得上這個小孩子的著實不多。

趙頊看著心中好奇,“你是誰家的孩兒?可還記得姓名?”

“臣姓王,乃樞密副使臣韶幼子,排行十三。”

竟是王韶家的兒子。趙頊一聽,這還了得?!樞密副使家的兒子竟然也敢拐走,東京城裏的治安都成了什麽樣了,“可曾記得是如何被賊人拐的?”

只聽王寀將整件事,從頭到尾說了一通。他本是被家人扛在肩上出來觀燈,卻給賊人趁著家人貪看花燈的時候,將他轉到了自己的肩上。當王寀發現之後,知道事情不好,卻沒有哭鬧,只當作不知道,一直到了東華門,恰與宋用臣一行相遇,這才高呼有賊。賊人猝不及防,連忙丟下王寀跑了。

王寀說話口齒伶俐,這個年紀難得地有條有理,而且為人聰慧無比,知道如何自救,換做是普通的小兒,恐怕就是哭鬧著被人拐走了,趙頊越看越是喜歡。

而且還是王韶的第十三個兒子,王韶的子嗣一向多,趙頊也是知道的——這些年來,又是積功,又是郊天,另外還靠著升任執政,總共得了十來個蔭補,到了上個月的祭天大典,一看王韶遞上來的蔭補名單,還是他的兒子。如此巧合,在趙頊想來,當然是個祥瑞,乃是得子之兆。

“今夜就在宮中歇上一夜,等明天就送你回家。”趙頊打算留王寀在宮中一夜,也好討個吉利,吩咐著殿中的小黃門:“好生帶到後面去,給皇後說一聲。”

轉過來又對宋用臣道:“宋用臣,你且去開封府,將今天的事與蘇頌說了。上元之夜,賊子猖獗,這是開封府治事不力,命其搜檢城中。”他頓了一頓,“朕知此事難為,不過……”

“陛下。”王寀被個小黃門抱著要往後宮去,就在懷裏轉身過來道,“要想捉到賊人其實不難。”

“為何如此說?”趙頊笑著問道。

“臣出門時,娘親在帽上別了繡針彩線,以壓不祥。臣被賊人所擄時,密在他的衣領上縫了一道。只要去查一查衣領,便知賊人。”

趙頊大感驚奇,嘖嘖稱嘆不已,不但知道能如何自救,甚至還不忘留一條捉賊的線索,“常聽人說夙慧,今日方才親眼得見。”提聲道:“宋用臣,可曾聽明白了?!”

宋用臣恭聲答道:“奴婢明白。”

趕在上元節前就任開封知府的蘇頌精神抖擻,盡管宋用臣說得不明不白,但韓岡和王厚方才來過一趟,兩邊一對照,當然也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了。

他也不耽擱時間,當即升堂,將衙門中專管捕盜的四名都巡檢給提了過來,基本上轄區內的賊人,他們這些地頭蛇都可以說是了如指掌。

蘇頌將整件事一說,又道:“這番天子親下旨意,本府便以三日為限,若逾期捉不到人,莫怪本府不講人情。”

“大府放心,即有證據,哪有捉不到的。小人便以三日為限,若不能按時捉賊歸案,甘領責罰。”

也不用蘇頌下狠手去催逼,衙中的一眾衙役、快手和弓手都知道這件案子是天子督辦,哪裏還敢推諉拖延,紛紛出去搜尋賊人。

一日之間,整個東京城都翻了過來。這一番全城搜檢,驚得城中的地痞潑皮雞飛狗跳,連帶他們也為了求個安生出來幫忙搜檢可疑之人。

四名知道賊人特征的都巡檢將分頭查驗捉來的嫌犯,也就在當日,便將一名衣領上繡了彩線的賊人,連同他所在的團夥一並捉入開封府中。

注:這一段故事真偽難以考據。出自於嶽飛之孫嶽珂的《桯史》,自稱是從王寀的孫子那裏聽來的。到了明代,以此改編的《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歲朝天》又出現在二刻拍案驚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