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0章 絕非浪得虛名(第2/3頁)

“沒什麽是殺人解決不了的。”冉閔對著包括郡守在內的一大群西北地方官笑著說道:“殺一人不夠,便殺兩人,乃至更多自取死路之人。”

郡守陳粲無論怎麽看,看到的冉閔臉上的笑就是一臉的猙獰,哪怕不覺得自己有什麽理由該害怕,可是心裏還是涼颼颼的。

謝艾也殺人,可是他的出身決定了一點,怎麽都要顧忌一些情份,很多時候是無法使用太過暴虐的手段,幹起事情來也就會顯得縮手縮腳。

冉閔對西北並沒有什麽情份,會遵守漢律,可是絕不會縮手縮腳,有多少人找死,很樂意全部幹掉。

就是在抓捕方面,冉閔也不需要有謝艾的顧慮,情面什麽的更是不需要顧忌,辦事的手法肯定溫柔不到哪去。

冉閔帶人進駐姑臧的第六天,經過一番漢律必要的審判之後,七十四人被押到刑場,於圍觀之中被念出罪行,一片刀光閃過之後,七十四顆腦袋滾落下地,無頭屍體的頸部湧出的鮮血染紅一大片地面。

在隨後的半個月,姑臧的行刑場每天都有人被明正典刑,罪不至死的人則是被帶著遊街,隨後送往各處服苦役。

“光是殺人自然也不能成事。”冉閔再一次召集地方官,這一次卻是自覺笑得和煦:“有功則得賞,還要賞得熱熱鬧鬧。”

今漢效仿秦制,秦制中配合官府緝拿罪犯,會根據是什麽樣的罪犯而得到該有的獎賞,從錢到爵位都有明確的分級。

“此些人等……”冉閔拿起放在案幾的文牘,經由親兵被轉交到郡守陳粲手裏:“不可拖延了。”

陳粲心裏苦,什麽人犯了什麽事該受到怎麽樣的懲罰,又有什麽人立下了什麽功勞需要得到怎麽樣的獎賞,事情並沒有多麽簡單。

嫌疑犯自然是要經過審訊,一一確定都觸犯了哪一條法律,觸犯了法律又是怎麽樣的懲罰,該先罰錢就絕不會先砍頭。

立下功勞的人,他們還需要經過官府的背景調查,是哪裏人,家中有多少人,房子規格怎麽樣,有多少土地,有沒有爵位……有太多太多需要查的地方,然後再落實賞賜。

繼承自秦制的漢律就是那麽操蛋,人幹了好事還得層層的勘合,有人會覺得麻煩卻沒人能夠拒絕,本身要是沒黑底子被查得越詳細,未來的前途絕對就越光明。

究竟是怎麽回事呢?是官方的獎賞都有後續性質,僅是獎勵錢財也是在官府的“堪用”名單上掛了名,日後要推舉官吏會被優先考慮。要是被賞賜爵位就更不簡單,地方上的公職會優先取錄,到了軍方有在地方的良好表現也會在選拔職位上面得到優待。

秦帝國之後,西漢開始就有“良家子”的定義,就是每個朝代的“良家子”要求都不相同,但只要被定義為“良家子”一些事情上肯定是有更多的便利。

勘合身份並不是簡單的事情,陳粲心裏苦的是冉閔要求要快。

什麽事一旦要快,動用的人手和資源就不會少,還會更多程度地錯過什麽,要是最後出了什麽事,誰主持勘合就要背負責任。

“後續的事情就交給你了。”冉閔會在乎陳粲有什麽難處嗎?很明顯並不會。他說完就站了起來:“要將事情辦的漂漂亮亮,本驃騎就在陽關等待好消息。”

眾人剛才還在奇怪跟隨冉閔來的那些人為什麽會一片忙碌,原來是冉閔要去陽關。

“那個……”陳粲就是再怕冉閔也要將事情說清楚:“勘合之事,郡內可以主導,有些賞賜卻需要經過丞相府和太尉署的手續,所以……”

那是肯定的事情了,地方上哪可能什麽事都能幹,牽扯到賞賜的時候更是不能超越規格,那就是所謂的“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的一部分。

根據規定,超過五百畝土地的賞賜都要經過丞相府的背書,爵位到了第五級大夫爵也必須獲得丞相府與太尉署的共同認可,地方上壓根就沒有那些的權利。

該是什麽樣的功勞會獲得什麽賞賜,事實上就是一層一層的界限,比如縣裏勘合功勞封頂的爵位就是到上造,郡裏僅是到簪裊和不更。他們可以先將事情辦了,問題是還要將詳細資料送到中樞,中樞覺得有問題會派人下來核實,一旦有點什麽不對勁的地方就會取消對某人的賞賜,連帶經手賞賜的人也要遭受處罰。

冉閔膽子很大,許多行為方面也絕對能稱得上是作死。可他很清楚一點,膽子可以大,作死也不能是以挑戰漢律為前提,就向陳粲點點頭,然後握著腰間的劍柄,踩著步履走出官衙。

姑臧是屬於武威郡治下,還是武威郡的郡首府,經過冉閔這二十來天的折騰,城池之內顯得很是蕭索,那是壓根沒人敢隨意再閑逛了。

官衙之外,眾多全副武裝的人已經在等待。他們是冉閔的親隨,等待冉閔出來翻身上了朱龍馬,就在冉閔的領頭之下,馬蹄聲陣陣地向著姑臧西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