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武好古的規矩

幾個清淡而美味的菜肴被白飛飛端上桌子的時候,武好古已經和張叔夜、李忠兩人在一間樸素而潔凈的民宅裏面把酒言歡了。

因為今天晚上要討論一點正事兒,所以武好古沒有拿出自家秘制的酒中仙,就是原來的二鍋頭了。

順便提一下,這種“家釀老酒”,在如今的開封府已經小有名氣了。不少和武家關系親密的貴人都曾經得到過贈送的“酒中仙”。不過開店售賣的時候還沒到,因為“酒中仙”的產量很少。目前從事“酒中仙”生產(其實就是蒸餾)的,就是西門青從陽谷縣帶來的幾個心腹丫鬟,都是西門家客戶的女兒,根本不敢背叛西門青。

“大郎,你家的酒中仙甚底時候可以開賣?咱家都快喝上癮了。”

李忠和武好古的關系不錯,所以喝過酒中仙。而且他因為長期在軍中效力,常和將士們一起豪飲,所以也是個好酒之徒。喝過蒸餾白酒之後,自然感覺低度的非蒸餾酒不上勁兒了。

“開賣還早。”武好古笑道,“釀酒這事兒可急不來的,而且我家也沒有釀酒的許可啊,自家釀一些也就罷了,要往外賣可是罪過。”

“你家沒有,潘家有啊。”李忠笑道,“抓緊一點吧!”

“快了,快了。”武好古笑道,“等到界河商市開張的時候,酒中仙就能上市了。”

張叔夜聽出了武好古的話中音,“崇道,你打算在界河商市釀酒中仙?”

“是啊。”武好古笑道,“釀出來賣給遼人啊!遼人好飲酒更勝宋人,酒中仙一定會被遼國貴人所喜的。而且界河商市是我們自己的地盤,酒業行會就是我們自己說了算,在那裏釀酒是最好的,想怎麽釀就怎麽釀。”

李忠問道:“大郎,你的意思是界河的酒業也是行會來管?”

酒業、鹽業,還是茶葉的販賣,都是沒有行會管理的。倒不是這些行業“自由”,而是這些行業都是專賣的。

譬如酒業是這樣的,在宋朝的大城市中,只有指定的“正店”可以釀酒。而在鄉村和小城市,則是酒務直接掌管釀酒。而酒務通常是承包給私人的。

後世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上海的城市名稱,就起源於宋朝的上海務,這就是一個釀酒發賣的酒務。

所以武好古要把“酒中仙”賣到大宋各地還是有不少障礙的——他需要一張可以在大宋全境賣酒的超級牌照!要不然,他就只能放棄小城市和鄉村市場,專攻大城市,在每一座有能力大量消費“酒中仙”的城市都拿下一個正店。

這也是武好古要和潘家合作賣酒的原因,潘家的潘樓在開封府外也有不少分店,而且都是可以賣酒的正店。

“界河商市的酒業不需要專賣。”武好古思索著道,“專賣乃是對內而不對外的,方便官府抽稅,但是不利於培植產業。界河商市能有多少人口?一年能賣出多少斤酒?界河的物產,是要賣到大宋各地、遼國、高麗國、日本國去的,怎麽能專賣專營?我看還是搞行會吧。”

行會也是限制競爭的,而專賣則是扼殺競爭的。所以武好古不想在界河商市這麽個必須依賴外部市場的商業城市中搞專賣。

但是行會還是必要,沒有行會,商人就會缺乏組織,難以管理,收稅的難度也會大大增加。

“商市之中,不僅有行會,還要有街坊。”

武好古思索著說:“各行各業都必須有自己的行會,由行會負責制定行規,征收‘行業稅’。還要在商市內劃分出三十四個街坊,每家商會股東都可以分到一個街坊的土地,剩下的一個街坊作為商市商會、政所、大都保所、警巡所、水巡所等衙署的駐地。”

“大郎,你的意思是每家都能得到一塊土地?”張叔夜問,“需要額外付錢嗎?”

“看地段。”武好古道,“可以修建碼頭的沿河地段,以及靠近商市陸上出口的地段需要進行唱賣,所得款項歸商會所有。其余地段由沒有唱賣到好地塊的商會股東抽簽取得。凡是商市內土地,只要修建建築,且不屬於商會、政所、裁判所、大都保所、警巡所、水巡所等衙署所有的。都必須根據占地大小和土地價值繳納地稅。另外,每一個街坊,將來都是一個都保。界河商市的團練就以此為基礎組成。最多可以有33個都保,每個都保有500人,一共16500人。若是長期居住在街坊內的丁壯不加入都保,則須向商會繳納免役錢。”

“商會的稅收就是行稅、地稅和免役錢嗎?”李忠問。

“還有船稅和契稅。”武好古說,“凡是在界河商市港口停泊裝卸貨物的商船,都必須按照船只大小繳納船稅。凡是在商市內需要用到合同憑由的大宗交易,也都需要繳納少量的契稅。行稅、地稅、船稅和契稅,就是未來界河商會的主要收入之源。免役錢盡可能不收,可代之以弓箭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