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中了(一)(第2/2頁)

“話說的不錯。”武好古笑道,“可是文章卻不能這麽寫啊……向太後不是高太後,今上也不是先帝。新舊雜用,異論相攪才是他們想要的。”

“新舊雜用,異論相攪?”武好文搖搖頭,“那不是不倫不類了嗎?”

武好古苦笑了笑:“本就是不倫不類……天下太大,情況太復雜了。你不能把各處都當成開封府啊!所以新黨的觀點是有可取之處的,而舊黨的主張也不見得都是好的……”

宋朝的商業雖然遠比之前的歷朝歷代要發達,但是仍然不免有抑商和官營的傾向。雖然通過“買撲”和“鈔引”,在一定程度上將官營變成了承包。但是希望加強官營的官員依然存在,而王安石則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新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想通過國家經營工商業來改善經濟,增加財入的。

不過這些國家經營的辦法,在章惇執政期間大多沒有恢復,所以北宋的工商經濟在哲宗朝表現的還可以,這也是章惇的執政還算順利的一個重要原因。

可是“與民休息”和“少與民爭利”的路線還是不可能施行的,究其原因倒也不是大宋的官僚如何邪惡,也不是官家沒有契約精神。

問題出在大宋不是開封府,也不是海州、揚州、明州和泉州這種工商匯聚的都市,而是一個擁有四百軍州和億萬庶黎的龐大帝國。

而在大宋的億萬庶黎中,農民占了絕大多數!後世有不少學者估算過大宋城市化率,看高的有30%,看低的在12%,平均一下最多就20%。在20%的城市居民中,也不都是以工商為主業的,還有許多是居住在城市內的大地主和官僚、禁軍以及他們的附庸。真正的工商戶,即便包括武好古、潘孝庵這樣絕大部分收入來自工商業的吏商,占人口的總數最多也就不10%。

所以朝廷在制定國策時不能只考慮工商匯聚的大城市而忽略廣大的農村和占人口80以上的農民。

再提一下,北宋已經不是漢唐那樣以莊園經濟為基礎了,完全自給自足在理論上都不可能的,所以兼營一點工商的地主也很多。不過他們和居住在大都市中,絕大部分收入來自工商業的市民還是不一樣的。從根本上來說,他們還是依賴佃租經濟(小農經濟)的地主,所以他們還是要維持小農經濟不被城市工商業給顛覆壞掉的……

呃,工商末業嘛,發展一下就是萬惡的資本主義了,當然是具有顛覆性的!

別的不說,就是資本主義初級階段大發展的紡織業對小農經濟的破壞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災難!羊吃人、蠶吃人什麽的就不說了,單說“男耕女織、地主收租”的田園生活,就會因為城市手工業工場的大發展而被顛覆掉。因為“女織”根本競爭不過手工業工場。

而一旦沒有了“女織”,佃戶承擔租稅的能力就將大打折扣了!地主階級和封建王朝的財政收入,也就跟著一起下降了。而且,佃戶和小自耕農的大量破產,還會引發社會的動蕩,這就更加突破了大宋王朝的底線。

紡織業僅僅是資本主義破壞力的一個方面,一旦工商業失去抑制,野蠻發展起來,一定會將大宋帝國的基礎——小農經濟沖擊的體無完膚!

與此同時,由於生產力的限制,資本主義發展初期,工商業能夠容納的人口又是有限的。

在第一次工業革命之前,歐洲的資產階級政權只存在於人口數量有限的自由市、城市同盟和聯合省中,往多了說就是幾百萬人口的經濟體,而且都是外向型的——也就是說,它們是往外輸出破壞性的產品以換取萬惡的金錢。

而這種最多幾百萬人口,依賴工商業聚斂財富的經濟體,當然不會制定重農抑商的國策了,所以就成為了資產階級的溫床了。

而大宋這麽一個巨大的,以小農經濟為根本的經濟體,是無論如何不能完全放開了搞重商的,那樣肯定天下大亂!

誰當權,都不可能!

唯一可行的,就是先搞一個小小的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