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三章 這就是資產階級革命(一)(第2/2頁)

不過共和國的丁稅和田稅都不重,對平民而言也不是多大的負擔。

因而在共和國的財政收入中,丁、田二稅的占比是非常低的。而且歸地方的州府和自治市支配,並不是中央稅。

而共和國財入的大頭,則是各種各樣的工商收入。包括關稅、市稅(市稅通常是包稅)、船稅(凡是隸籍共和國,可以得到共和國海軍保護的商船都要交稅)、房產稅(只在城市中收取)、礦稅、伐木稅(商業化伐木要交稅)等稅項,以及保護國(地)貢金,官營工商業的利潤等等。

另外,公民捐款,也是共和國財政的重要來源——捐款是可以維持或提升公民等級的!而公民等級的好處,自不待言。

除了對稅收和職田莊園進行了嚴格、明確的規範,《共和國民法典》中,還格外突出了對私人財產的保護。和買、強征、抄沒等等侵犯私人財產的行為,不是明令禁止,就是給予了極其嚴格的約束——只有在國家面臨外敵入侵的緊急狀態,政府才能強征民間的財物用於抵抗,而且在戰後還必須照價賠償。

當然了,對於商人和大地主(主要是勛貴地主)的逃稅行為,也是《共和國刑法典》的重點處罰項目。除了罰款、拘捕等常見的處罰方法,還有“公民降級”這個大殺器!

包括最高等級的元勛公民,都有可能因為逃稅或者其他犯罪行為被降級!

所以逃稅在共和國的代價,是非常巨大的。考慮到共和國的稅率,實在是得不償失。

……

在遼陽府城中,武好文居住的館舍中,正堂上點了個火爐,火爐裏炭火熊熊,炭火上還溫著一壺老酒,屋子裏面酒香四溢。

武好文、侯仲良、楊時三人圍著一張方桌而坐,一邊品著老酒,吃著小菜,一邊在議論著他們昨天剛剛得到的《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密!細!幾可以秦法比擬,只是少了酷烈。”

大儒侯仲良評價道:“看來武執政的確沒有統六合,定八荒的雄心。”

“老師,您為何有此評論?”武好文問。

“這不是明擺著嗎?”一旁的楊時笑道,“那麽細密的法度,得花多少心思去執行?若是二十州土地,幾十萬公民,數百萬平民,倒也勉強能行。若是換成大宋四百州軍,億兆民眾,怎麽可能行得通?所以武執政的心思,已經明擺著了。”

“如此說來。”武好文送了口氣,表情有些復雜,“官家倒是可以高枕無憂了……”

大宋人多、地廣,管理起來就麻煩了,根本不可能行“武氏新法”。在中世紀,交通和通訊技術非常原始的情況下,要想把一個超級大國治理的井井有條,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武好古草創的周國,不過就是燕地、遼東、遼西這麽一點本土。經濟中心就是天津市一個,出了元首官邸走不多遠就是市議會。

天津市的商人到底賺多少錢,交了多少稅,是很容易查清楚的。根本不需要各種青天或是各種“公公”,元首自己來都行。

要保證騎士(騎兵)、府兵莊園不被權貴侵吞,也不是很困難。元首本人甚至可以在天津、遼陽兩地定期巡回,直接接受失地騎士(騎兵)、府兵的申訴。

而且早在界河商市時代,新聞自由就已經開始奠基了。天津市內可以買到許多的報紙,使得統治者可以很容易了解國內各地發生的事情。

這個周國的本土面積,不過就是二十幾萬平方公裏,相當於後世的英國本土,比德意志聯邦還小得多。而且周國的土地圍著渤海灣,所以水路交通非常便利,土地也相當肥沃,資源也非常豐富,人口更是不多不少。這樣的國家,管理起來當然是比較方便的。

和南面的大宋,以及鼎盛時期擁有近200萬平方公裏領土面積的羅馬共和國,其實是沒有可比性的。

這樣的體量,這樣的人口,這樣的資源,差不多就是資本主義初興階段,一個先發國家的規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