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7章 鹖冠子

據趙主父介紹,鹖冠子乃楚國人,因為喜好用鹖——一種像稚雞的鳥類——的羽毛裝飾發冠,而被人稱為「鹖冠子」。

至於本名,卻不得而知。

當蒙仲因為成功收服了那五百名士卒而向趙主父復命時,鹖冠子正在向趙主父講述他的治國主張。

可能是正聽得津津有味,趙主父並沒有第一時間詢問蒙仲的來意,而是讓蒙仲亦在席位中就坐,與他一同傾聽鹖冠子的主張。

鹖冠子的治國主張,鑒於他也是道家子弟,因此自然也是以道家“無為”思想為核心,即讓國家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君主)莫要再做多余的事。

何謂「以順其自然的方式建立秩序」呢?

即順從“天理”。

比如說「刀耕火種」,在此之前並沒有其他生命教授人(類)那樣做,是人(類)自行領悟並加以沿用的,簡單地說,即文明發展的必然過程,它是不會因為個別人的意志而改變的——人在發展文明的同時,勢必會出現刀耕火種的階段,以擺脫茹毛飲血的舊習俗。

國家亦是如此。

從最初的部落,到後來的氏族,再到多氏族的國家,再到如今天下的各國,它的行程與發展,其實是有一種必然的趨勢的。

人不可超前,也不可保守,順從文明發展的趨勢,順勢而為,也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關於這件事,鹖冠子拿法家思想舉了例子。

法,古代歷來就有,但那時的法是不完善的,說白了全部都君主、貴族說了算,我說你犯法就是犯法,弱勢群體毫無反抗之力。直到鄭國國相「子產」鑄造「刑鼎」,將國法公布於眾,法才逐漸完善,被世人所知。

而在此之後,法很大程度上成為了約束強勢群體的枷鎖。

那麽試問,既然“法”的出現是為了約束王族、公族、貴族,為何鄭國的王族與貴族要推行它呢?

很簡單,因為此前不公平的“法”,遭到了相對弱勢群體——即新興地主與貴族的強烈反抗,新舊貴族階級因為利益糾紛產生了強烈的沖突,使得國家出現了動蕩,迫使子產鑄造刑鼎,將“法”公開化,緩解階級矛盾。

所以說,法的完善與公開,也是文明發展的必然,而由此誕生的法家思想,它也是會必然出現的。

而鹖冠子想要告誡趙主父的,即莫要像曾經鄭國那些抗拒“刑鼎”的舊貴族那樣,對“新事物”的出現持抗拒心理,而是應該豁達地去接受它,因為很多“新事物”的出現,是(文明發展)所必然會出現的,它不會因為個別人的阻撓就終止或者消失。

在鹖冠子講述這段時,蒙仲在旁亦是仔細聽著。

不過,由於他也是道家弟子,並且也從他老師莊子那邊聽過類似的言論,因此鹖冠子所講述的那些,倒也沒能使他感到有多麽新奇——畢竟這就是道家的“順其自然”主張。

唯一感到新奇的,即鹖冠子對於“無為”的重新定義,他在道家無為治國思想中加入了法家思想,將“無為”定義為「法規律而治」、「法制度而治」,即先制定良好的法制秩序,再來實現“無為而治”。

比如說,鹖冠子認為應該嚴格規定國家的新政體制,伍(五)家為伍、設伍長;什(十)伍為裏,設裏司;四裏為扁,設扁長;十扁為鄉,設鄉師;五鄉為縣,設縣嗇(sè)夫;十縣為郡,派士大夫守衛。

在此基礎上,伍長、裏司、扁長、鄉師,到郡大夫,再到柱國(將軍)、令尹(國相),逐級負責告奸、舉賢、行教、布令,且按規定向上匯報,而君主也逐級下達命令。

鹖冠子稱此為「天曲日術」,可以讓“為善者可得舉、為惡者可得誅”。

不得不說,鹖冠子的這套國家體制,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楚國制度的影響,但它卻比齊桓公、管仲時期的齊法更嚴密,比商鞅治秦的法度更具體,將道家的“法天地而治”轉化為“法制度而治”。

縱使是蒙仲,亦獲益良多。

“蒙仲,你覺得如何?”趙主父笑問蒙仲道。

蒙仲想了想,回答道:“鹖冠子所說的「法制度」,在下理解為,使國家形成一種良性的秩序……”

“秩序?”鹖冠子聞言眼睛一亮,笑著稱贊道:“這個詞用得好。”

的確,他所主張的法制度,其實就是使國家形成一套良性可持續發展的秩序,而在此基礎上,君主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必須承認,此前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太過於深奧,以至於縱使趙主父這樣的君主有時候也琢磨不透,而鹖冠子的主張,卻淺顯易懂,使趙主父明白:哦,只要按照這套制度施行,就能實現“無為而治”。

在闡述了以上的想法後,蒙仲點點頭說道:“在下覺得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