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獸人永不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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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侯,今日多謝了,詩嫚改日再來!”

時間已經是申食末,天色已經很晚了,贏詩嫚終於把所有鹵好的菜品都挨著吃了一遍,感覺心滿意足之後帶上幾大盆鹵菜回宮,同時把陳旭編寫的楷體字索引手冊也拿走了,說是宮中無聊,剛好可以好好的學習一下楷書的認識和書寫。

華玉公主坐在馬車上離去,掀開車簾,一雙美目不停的回頭張望,臉上帶著依依不舍的神情。

陳旭站在門口揮手,目送華玉公主的車駕終於轉過街口看不見了,這才長吐了一口氣轉身回府。

這可不是一個好現象,華玉公主不僅長得漂亮,而且身份也尊崇無比,舉止得體知書達理,這樣多來幾次,陳旭不敢保證自己真的會不喜歡她,最主要的是始皇帝肯定也沒放棄賜婚的打算,如果秦始皇現在真的發下詔令賜婚,那麽陳旭只能捏著鼻子的答應。

因為這事關皇家顏面,直接拒絕肯定不行,而且秦始皇肯定也想到了這一點,不過顧及到陳旭的身份,秦始皇也在用一種溫水煮青蛙的方式,讓自己最漂亮的女兒來泡清河侯,都是十多歲年齡相仿的年輕人,來來去去多了,兩人自然也會感情升溫,等兩人的關系達到了一定的高度,然後在名正言順的賜婚,這樣皇家的面子保住了,陳旭也沒有太大的抵觸心理,嫁女兒和娶老婆這兩件事便水到渠成。

至於那個叫輕柔的列子門徒,秦始皇是不會去考慮太多的。

這個時代,還並沒有所謂的三妻四妾的說法。

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妻妾成群這句話在大秦是行不通的。

首先,只要不是窮到死,必然是無法獨善其身,因為秦律規定,無論男女一旦到了成年就必須結婚,而成年的標準不是看歲數,而是看身高,男子六尺五寸以上(約一米五),女子六尺(約一米四)以上即可達到婚配標準,但如果男子年滿二十,女子年滿十五還是未婚,則視為違法,官吏會強制指定婚配對象成婚,然後獨立成家與父兄分居,開始履行國家的正式義務,因為分戶是增加國家稅收的重要前提,也是增加國家人口的必要保障。

因此在大秦,找不到老婆的男人大抵是沒有的,除非是腰部以下截癱,諸侯之間數十年的戰鬥下來,如今大秦最缺的就是男人,而女人卻多的是,寡婦成堆,全國的情況都和清河鎮差不多,只要是成年男人,到處都有女人搶著嫁。

但大秦還有一條法律,叫做一夫一妻制,秦律規定:夫有一妻二妾,則刑聝,夫有二妻則誅,妻有外夫則宮。

因此一般人想要過上三妻四妾的性福生活,那也是違法的,娶兩個老婆的男人要殺頭,即便是腰纏萬貫富的流油的商賈,也只能老老實實的娶一個老婆,妾什麽的是不存在的,也不能娶,不過所謂民不舉官不究,在男人擁有各種休妻借口的法律支持下,有錢男人可養姬妾,只要自己老婆不去官府鬧,每天換著睡姬妾也是正常的,因為有錢在哪個時代都和窮人不一樣。

當然,上面說了法律針對的是普通人,士族以上是不受這條法令約束的,也就是說有爵位有官職有身份地位的人,娶老婆這種事法律並沒有做出太多限制,普通士族就可以一妻二妾,至於更高級的貴族,則妻妾成群,媵臣姬妾不計,而到了陳旭這種侯爵級別,在大秦已經算是屈指可數的貴族,娶老婆早已沒有任何限制,只要你娶得起養得活,當然,你要小心,最好不能娶的比皇帝都多。

因此對於陳旭娶自己這個女兒,娶過去是正妻還是側妻秦始皇並沒有太多去考慮,一是女兒這種生物他很多,而且他也不會太過在乎子女的想法,女人在這個時代,算是一種可有可無的附屬品,皇家也一樣,女兒的主要作用是用來籠絡王侯公卿,增加皇帝對大臣的控制力。

王翦第二次率領六十萬大軍伐楚,拼命的向秦始皇要田要地要女人和金銀珠寶等各種賞賜,其目的就是向秦始皇表明,他打仗不是為了權力,而是希望得到更多財產和女人,而秦始皇聽到之後果然非常高興,把自己的大女兒、十八歲的櫟陽公主嬴元嫚嫁給了王翦,要知道那個時候王翦已經五十多歲了,不光比秦始皇大近二十歲,按照年齡來說足以當嬴元嫚的爺爺,但秦始皇為了讓王翦幫助他征服楚國,根本沒有太多在意女兒的想法,嫁過去之後不到一年,嬴元嫚就抑郁而死,聽說死的時候已經有了身孕,可見王翦老雖老,但還是野蠻粗暴的日了秦始皇的女兒。

而嬴元嫚的死,也並沒有讓秦始皇有太多的傷心,後來又陸陸續續賜給王翦許多財物和女人,好讓王翦安心繼續幫他掃平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