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打死不承認

這本書冊是秦始皇根據陳旭上次講述的三省六部的朝堂改革制度寫出來的。

三省六部制度和眼下的三公九卿制度完全不一樣,具有非常明晰的職權分配,特別是三省的設置,將減少了許多雞毛蒜皮的小事浪費朝議寶貴的時間。

眼下大秦的朝議制度非常松散,幾乎不管是軍事民政還是皇宮的大小事情都可以在朝堂之上提出來商討解決,也就是說無論三公九卿這些大官,還是下面一些署衙的官員,都不會自己專斷問題和解決問題,他們的任務是管理下面的郡縣,通傳下發朝堂命令,然後收集下面遞交上來的奏章,緊急的重要的事情就在朝堂之上提出來,不緊急不重要的就整理之後送入皇宮讓皇帝慢慢看,而皇帝遇到無法專斷的也會在朝堂之上讓所有官員一起商討最後選擇一個自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

因此朝議上便不分大事小事,朝事野事,只要是下面呈報上來的幾乎事事都會通傳到皇帝耳中,除開朝議時間,平日還有大量的奏章從各署衙不斷送往章台宮讓皇帝審閱,而這也就是秦始皇為什麽每天勤政忙死的原因。

以前的秦國只有幾個郡,事情再多每天也就那麽幾條頂多十多條,即便是玩著也能處理完,但眼下大秦統一了六國之後,全國三十六郡八百余縣,每日報入鹹陽的奏章至少上百條,這些以前都是竹木簡,加起來足有數百斤,要用車往皇宮裏面拉,如今許多郡縣的奏章改成了麻漿紙,雖然體積小了重量輕了,但下面郡縣的官員發現用麻漿紙寫字既便宜又方便,因此奏章的內容字數也翻了無數倍,幾張麻漿紙就能寫數百上字,一份奏章看下來,耗費的時間是以前的好幾倍,但作為一個勤政的皇帝,秦始皇又不得不硬著頭皮看完然後做出最高批示。

而這些奏章之中,許多都是和今天朝堂之上的事情一樣雞毛蒜皮,有地方官員互相扯皮,有村民爭水打鬥,有山匪搶劫、有某個地方大蟲為患咬死人和耕牛等等等等,反正下面的官員自認為比較重要而無法解決的都會呈報到鹹陽,至於報上去之後皇帝怎麽辦那是皇帝的事情,等奏章批下來已經個把月甚至半年之後了,很多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但就是這些本來就不需要皇帝批閱的小事占去了秦始皇大量的時間,讓他感覺到頭痛和無奈,但卻又想不到一個好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從商周傳承下來的傳統就是:這些都應該是諸侯和君王處理的事情,大臣都是君王的助手,他們只能執行君王的命令,如果獨斷的話就是越權,是非常令諸侯忌憚的事情。

比如左相李斯,他負責統領九卿和文武百官,但對於各府衙呈報的奏章並無獨斷的權利,因此最後還是只能交給皇帝決斷,得到皇帝的指示之後才能下發執行,不過各府衙也並非事無巨細都會呈報給皇帝,有些太過荒唐或者感覺不重要的奏章自然會被壓下來,不然每天皇帝就無法睡覺了,就比如陳旭改良的銅鋸一樣,內史府的鐵官丞感覺這麽一件屁事不值得上報,因此就把銅鋸丟在了雜物房,導致被人翻出來舉報,然後落得一個貶官的下場。

這就是皇帝一言而決的議政特點。

但這個諸侯處理小國朝政的方法已經無法適應現在統治了整個中國的大秦國情,皇帝的壓力增大無數倍,但滿朝文武還是一如既往的作為一個上傳下達的通話器沒起到太大的作用。

而陳旭提出的三省六部制,恰好解決了這個問題。

尚書省統領六部管理全國郡縣,下面的各種奏章也都傳遞到六部,六部官員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予以甄別,屬於六部之事則由六部官員寫出處置方法之後交由丞相閱覽,尚書省丞相批閱,發現不合格的退回六部再次處置,合格的則簽字同意後遞交給中書省,中書省同樣根據奏章的輕重緩急進行甄別,認為可以執行的就交給皇帝批閱,不行的退回尚書省繼續修改處置方法,皇帝批閱之後再由中書省簽發後送到尚書省分派各部遵照執行,這個過程雖然變的復雜了許多,但就可以把應該在朝堂之上商討的處置方法變成官員先行處置,這樣就省去了朝堂之上需要解決的大部分事情,皇帝最後看到的奏章就是只需要確認同意或者不同意,而不需要自己動腦筋去想怎麽解決。

其實這就是後世公司管理中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前置管理辦法,也就是說,把所有要處理的事情盡量留在基層提出解決方法,而老總只需要審閱就行,老總把握大局和方向,下面的經理和辦事人員才是具體解決問題的人員,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的挖掘和調動各署衙官員的能力和積極性,因為你提出的每一條方法皇帝最後基本上都能看到,處理的好皇帝自然就會注意,如果經常都讓皇帝感覺你的方法好,說不定就會委以重任,這就是後世所說的能力體現,因為很多官員其實無論是在朝堂還是在府衙之中,都是在混時間,大部分人做著收發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