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胥吏的擴用(第2/2頁)

對照後世,有點相似於公務員和事業編,卻又不完全類似。

歷史上胥吏是一個很龐雜的隊伍,如果按官僚制度的等級序列來看,胥吏有中央和地方之分,也有內部的等級規範和工作職掌,也屬於官僚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胥吏雖然與官有區別,卻也不與普通百姓為伍;官民之間,正好存在一個胥吏階層。

說的直白一些,就是官的編制有限,數量少,但各部門和機構要運作,不能只有那幾個官來處理大大小小的事務,於是需要雇傭各種角色,刀筆吏、押司、倉吏、獄吏、捕頭提轄等,也吃公糧,拿朝廷俸祿,但不是官,沒有品階,可由地方自己任命。

杜如晦拱手答道:“回陛下,胥吏制度已經擬定,有幾種晉升和銓選的機制,比如地方秀才,可通過胥吏考試,做地方最底的小吏,而舉人則可以做高階胥吏,入職後俸祿、爵位都不一樣,一些落榜的進士,也可以在京城和各州為胥吏,同樣要經過一次策論的考試……”

一項項說下了,條清理晰,整個制度較為完善了。

羅昭雲耐心聽著,這一套選吏之法,有些類似後世的公務員考試了,還算合理。

如果溯本求源,胥吏制度擴於唐代,發展到宋明元清時期,已相當腐敗的一個階層,民間常常有‘貪官汙吏’的說法,其實不論是官還是吏,誰一旦有了權力,腐敗問題就有可能會出現。

所以,羅昭雲在選用、考核、任免方面,對胥吏制度作出了一些更改,無所謂是官還是吏,都納為官僚隊伍,只是入選當職的難度、方式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而已,皆需要地方、朝廷的考核與錄入備案。還要強化監督,規範化、合法化、透明化,把官吏使用好,朝廷才能安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