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章 禁令(第2/2頁)

“百姓所授之田為露田,禁止買賣,身死田收。而對於私田買賣,必須到官府立契,並按交易價格征收一分的契稅,規定,契稅由買方交納。”皇帝敲打著龍椅扶手,對長孫無忌說道,“把這條記下來。”

私田買賣,必須登記立契,必須過戶,還必須交稅,稅率百分之十,這稅不低。而這樣做的目的,自然是要增加土地兼並的成本,同時,朝廷還能從中得到一筆稅收。

不過羅成也知道,這年代的置地,就跟後世的買房一樣,似乎成了一個硬投資,有賺不賠的買賣。

有錢了,第一選擇肯定是買地。

所以契稅也僅僅有一點點限制作用,關鍵還是要對地狹人多的地方,加大禁購和限額還有人口分流,並禁止普通百姓把所授之田交易買賣,如此才能保證有絕大部份的土地,能夠一直分授給普通百姓,讓他們成為擁有田地的自耕農,而不是一兩代之後,又成了失地的佃農。

對於一個新建立的王朝來說,羅成不僅要關顧眼前,更要放眼未來,作為開國之君,他得把一個良好的制度框架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