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8(第2/2頁)

蔡曉春的面前放著兩把槍,一把是95自動步槍,他出發的時候自作主張把彈匣換成了輕機槍的彈鼓。沒人反對,要作戰的戰士,首先要考慮是否順手。所以他的步槍就有了75發的超大子彈容量,其余的備用彈匣都在胸前插著,隨時可以更換。85微聲沖鋒槍放在旁邊,這是為了對付貿然闖入警戒地域的野獸和槍手的。陣地周圍撒了一圈催淚瓦斯粉,這樣一般的野獸就不會靠近,狗鼻子也會失靈。

韓光在狙擊步槍前面鋪了一塊迷彩布。這塊布的意義是為了防止槍口的沖擊波掀起來塵土,暴露狙擊位置。狙擊作戰的每一個細節都必須考慮好,因為狙擊手非常脆弱,只要暴露位置就可能死無葬身之地。在集訓的時候,他們都開玩笑說用大口徑狙擊步槍進行狙擊,是敢死隊任務,因為多大一塊布都無法抵消槍口的巨大沖擊波。大口徑狙擊步槍的射擊造成的動靜,不會亞於40火發射的瞬間。所以嚴林反復叮囑他們:“用這個玩意兒,打了就趕緊跑!跑得越快越好,槍不要了!你拖著槍就是死路一條!”其實不用他說都知道,都是兵油子——如果在戰爭當中,對付大口徑狙擊步槍的狙擊手,只要發現敵軍通常的辦法就是炮火覆蓋,死無全屍。

而執行這種定點清除的任務,相對要好得多。暴露目標的機會小,對方也沒有重武器。只要不被狙擊手鎖定,基本上還是能逃命的。當然要是亂槍掃射,被流彈招呼了,那就是你命衰,活該倒黴。

韓光的擔心一點都沒有消失,他最大的擔心就是蠍子——十個小時,蠍子只要有一點預感,很容易就能判斷出來狙擊手潛伏的位置。接下來就成為混戰了,任務注定無法完成。把希望寄托在對手的麻痹上,這是韓光非常不願意做的事情。

但是還是那句話——他不是指揮者,他的隊長也不是指揮者。

他們是執行者,或者說——是提前給這兩個貨色執行死刑的劊子手。

劊子手,是不能有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