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救出月月

“請出示證件!”兩個警察拿著槍,戰戰兢兢的,可能他們當上警察以來,從來沒見過這種情況。

我把軍官證遞給他們看。

他們看了一下,把證件還給我。

我看著他們還拿著槍,火了:“還沒收好槍?當心走火。”

警察收好槍,連忙呼叫指揮中心支援。20分鐘後來很多警員,把幾十個小混混押上三輛裝有防護欄的警車,連同我們一起帶到警局。

一路上李大牛埋著頭說:“頭兒,我們是不是惹麻煩了?”

黃磊用手肘捅了他一下:“說什麽呢?我們這是替天行道!”

我說:“我們是人民軍隊,不是梁山伯好漢!遇到這樣的事情要冷靜分析,要依據法律與部隊條令條例規定進行處理。”

兩個人不說話了。

到了警局,警察開始審訊那些小混混,不出三個回合就招了,他們是聚眾賭博,還吸毒。那個酒店的老板叫王葫蘆,酒店原來生意不好,就開始琢磨其它的生財之道,設賭場,還容留販毒買毒,提供異性陪侍,養了一幫打手看場子。

至於月月,得知真情我們大吃一驚。原來這幫壞蛋借著為她提供工作的機會,脅迫她,月月不願意幹,他們就不開月月的工資,那個大堂經理三番五次打她的主意。

月月想跑,但帶著一個孩子,又怎麽能逃出幾十個地痞混混的魔爪?

警察辦案公事公辦,雖然我們協助他們破獲大案,但我們手中有槍,還動用了槍支,必須得到我們的真實背景才能放我們。

也就是說,我們被警察軟禁著。辦案民警說的很明白,不交槍可以,但是必須有部隊證明你們的身份。因為一本軍官證不能說明什麽。

沒辦法,電話打到飛鷹那裏,飛鷹又把電話打到王處長那邊。王處長又把電話打到當地特警支隊支隊長那邊,支隊長派人火速趕到警局,費了一周折才把我們放出來。

來警局的是個副支隊長。也是特種兵退伍,為人耿直大大咧咧。他對那些警員說:“你們牛大了,竟然把這幾個軍人留住了?”

警察很好奇:“他們不就是當兵的嗎?有什麽可奇怪的,我們是依法辦案。”

副支隊長火了。“人家是見義勇為,配合你們管理地方治安,在你們的轄區,有這麽大規模的黃賭毒,還脅迫婦女,人家沒反問你們算好的。”

他們不吭聲了。

那個副支隊長還偷偷跟他們說:“你們知道那個被脅迫的婦女是誰嗎?她是烈士的家屬。這幾個特種兵來到我們這裏,就是為了通知她,她男人犧牲了-------”

“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

幾個警察一聽,趕忙跑過來道歉,恭恭敬敬的送我們出去。黃磊把孩子抱上我們的車,李大牛和月月在車內坐著。我跟副支隊長說了幾句話。

“您怎麽知道我們在這裏?”

“哦,王處長說的。”

看來飛鷹已經把我們出差的事情全部通知給省廳了。

告別熱心的副支隊長後,我們隨月月來到她租住的家。

這是一間低矮潮濕的房屋,簡直不叫房屋。臨時壘成的幾堵墻,上面蓋著石棉瓦,有幾個豁口還透著風,用薄膜封著。但因為風太大,把薄膜吹出幾個大窟窿。

屋內亂七八糟,堆滿了塑料瓶、廢紙和雜物。

我在這間不到20平方米的屋子轉了一圈,聞到一股作嘔的臭味。找了半天找不到臭味散發出來的方向。

月月手足無措的站著,說:“抱歉,真對不起,不該把你們帶到這裏來。”

黃磊瞪著眼睛看屋子,跑了過去把床掀開。下面居然有一個臭水溝,上面用紙板蒙著。難怪有這麽難聞的氣味?

孩子在外面鬧,李大牛抱著他出去買東西吃了,為了哄這個孩子,他使出一切辦法。

我在屋子裏看了一會兒,沒發現男人的物品,連一件衣服都沒看見。這似乎與猴子的描述不一樣,這中間可能產生誤會。

月月手忙腳亂,從雜物裏搬出一張木椅,請我坐下,又去爐子那邊提起水壺,幫我倒了一杯溫熱的自來水。

月月臉紅紅的,對我說:“真是太謝謝解放軍叔叔了,今天要不是你們,我還不知道被他們欺負成啥樣?”

我指著身上的軍裝說:“這衣服你熟悉嗎?”

“熟悉,我男人原來也是穿軍裝的。”

哦,月月沒有忘記猴子,仍然把猴子視為自己的男人。可惜-----猴子已經聽不見了。

我裝模作樣地問:“你男人呢?”

月月愣住了,淚水在眼眶中打轉。用手揉了揉眼睛,小聲解釋:“他---------出去工作了,在另外一座城市。我男人很能幹,每個月都寄給我們錢,再過幾個月,他就要來接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