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誰與爭鋒 第九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歲!(下)

藏漢同胞團結,這是國策,身為一名職業軍人必須遵守!說實在的,那位大媽,別說是用雞蛋,她就算是用鐵球砸到我的臉上,我也不會放任自己的脾氣去還手,否則的話,被開除滾蛋回家,我豈不是連當烈士的機會都沒有了?!

但是說心裏沒有火,我說了,您信嗎?

我鐵青著臉,回到連隊,最後決定,報復,發狠的報復!

不過各位千萬別誤會,我要報復的目標,不是那位大媽,她也只是被人騙了罷了,我要報復的,是那頭狼。

誰他媽的讓它在這裏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窩行不行?不遠處就是邊境線,您老跑到印度境內,想咬誰咬誰,愛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會管的!

這種狼,是孤狼,它們都非常狡猾,可以說是天生的獵人。它們咬人時,會悄悄跟在人的身後,然後人立起來,伸出前爪,直接在對方的肩上輕輕一拍,誰要下意識的回頭,狼就會直接咬斷他的喉嚨。

這玩藝,下嘴比特種兵還狠!

我想了又想,最後搞了一件防彈衣,倒穿在身後,然後一個人沒事,就出去在狼經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來回亂竄。我也曾經想過,也許我鬥不過那頭狼,就真成烈士了,為此,我還專門寫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遺書,裝模作樣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黨費。

我想,如果我壯烈了,說不定電視台還會來采訪我的事跡呢,那麽漂亮的女記者,面對攝像機,讀起我的遺書時,會不會因為我的“高尚”,我的“偉大”,我的“舍己為人”,而落下幾滴也許真情,也許是假意,但不管怎麽說,都是貨真價實的,美女的眼淚?!

吼吼……一想到這裏,我就更加亢奮了!

象頭拉磨的驢子般,在那條該死的小路上走過十七八回,結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輕輕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沒有回頭,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氣,沒錯,在我身後的那個“他”,呼出來的空氣中,帶著濃重的腥臭味。一個人除非三個月不刷牙,否則的話,口臭哪會有這麽重?!

我仍然沒有回頭,只是邁開大步,向前走著。那頭狼,估計這一輩子,也沒有見過我這樣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帶著一起走。

大家別忘了,狼可不是擅長雙腳直立行走的動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幾步,那條狼就跟不上我的節奏,下意識的把兩條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當時氣貫那個丹田,猛然狂吼了一聲,雙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麽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後不顧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讓樸實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經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這玩藝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豈不是天使長了?!

那頭狼被我扣住前爪,它真的急了,它拼盡全力,在我的後背猛抓。我可是研究過被狼咬死的動物,狼的爪子絕對鋒利,甚至就連牛皮都能抓破,要是人被它們抓實在了,百分之百一抓一大片肉。

可是,狼的爪子再鋒利,它能抓破就連子彈都打不穿的防彈衣嗎?!

我笑!

不過這條狼,怎麽這麽重啊,沒跑幾步就壓得我夠嗆。

我哭!

但是不管怎麽說,我也是偵察兵旁聽生,我背著這條體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麽都應該考慮減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風。

發現爪子對我無法造成傷害,那條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亂叫,想要用牙齒咬我,但是,別逗了,我可是一個偵察兵旁聽生!在鎖住它的前爪時,我已經用自己的腦袋,直接頂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這種姿勢,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氣,又能咬到什麽玩藝兒?!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發現根本沒有辦法造成傷害,那條老奸巨猾的狼,終於停止了這種徒勞的掙紮,但是很快,一條溫溫熱熱的舌頭,就舔到了我的腦袋上。

你知道為什麽狼啃過的骨頭,絕對幹凈嗎?那是因為,狼的舌頭上有倒刺鉤,舔上去,就算是骨頭上的生肉,都會被全舔下來。它這一舌頭下來,就舔得我的頭發大片大片的掉下來,估計再多舔幾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頭皮,最終把我的頭蓋骨硬舔出來!

我終於要壯烈了!

我的心願終於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這麽死無全屍,更不想被一條狼舔得腦門上,只剩下骨頭了啊!

現在我可以說得慢條斯理,但是在當時,事實上我根本啥也沒有想,下意識的拼盡全力更緊的頂住了狼的下巴,然後向前一撲,帶著狼在雪地上連打了幾個滾,直壓得那條狼直哼哼,然後蹦起來後繼續向前跑。當時我心裏,好像也想過什麽,對了,我想的是:“他媽的,早知道就應該戴頂鋼盔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