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武裝民眾(第2/3頁)

民軍和武裝的民眾無法也不應當被用來對付敵軍的主力部隊,甚至不能用來對付敵軍實力較強的部隊。他們並不是用來摧毀敵軍的核心部隊,而是只能從外部和邊緣去吞食敵人的部隊。

他們應當在敵軍的大部隊尚未抵達的戰區兩側發動攻擊,讓這些地區徹底擺脫敵軍的影響;他們應當像匯聚在戰區兩側的烏雲,緊緊地跟隨前進的敵人。在敵軍完全沒有出現的地區,民眾是不缺乏武裝反抗的勇氣的。有一個地方武裝反抗了,附近地區的居民便會緊隨其後。如此一來,全國各地便會燃起反抗的熊熊大火。這熊熊大火就會以燎原之勢蔓延,最後燒到敵軍的基地,燒到敵軍的交通線,並且破壞敵軍的生命線。

當然,我們並不認為民眾戰爭的作用是萬能的,也不認為它像人無法對付的風雨似的,不認為它是單純依靠軍隊無法應付的、用之不盡而不可戰勝的東西。

一句話,我們的結論並不是建立在那些吹噓民眾戰爭的言論之上,不過,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不能像驅逐士兵那樣去驅逐武裝的農民。

因為士兵猶如一群家畜那樣集結在一起,他們往往是筆直地向前奔跑,而武裝的農民則不是這樣的,他們無需什麽巧妙的計劃就會向四面八方散開。如此一來,任何在森林、山地,或者地形尤為復雜的地區行軍的小部隊都面臨著危險,因為戰鬥隨時可能發生。就算一支行軍的縱隊很久都沒有發現新的敵人,但是那些早就被縱隊事先驅逐的農民隨時可能活動在縱隊尾部附近。

正規軍的前哨或別動隊對破壞道路和封鎖隘路所使用的手段,和農民武裝所使用的方法進行比較,就像自動機器的動作同人的動作比較一樣。對此,敵軍唯一能做的就是加派更多的部隊護送運輸隊,派兵駐守在兵站、隘口、橋梁等地。

剛開始,民眾武裝的活動規模總是有限的,敵軍因為擔心過分分兵會造成自己實力受到嚴重的削弱,因此他們只派出小股部隊前去征剿。可是,民眾戰爭的火焰恰恰是在與這些小股部隊進行的鬥爭中燃燒起來的。

在某些地方,民眾武裝依靠數量優勢擊敗了敵軍的小股部隊。因為這種勝利,他們的勇氣倍增,鬥志更加激昂,鬥爭更加積極,一直發展到能夠決定全部戰局為止。

我們認為,民眾戰爭要像雲霧一樣,在任何地方都不凝結成一個反抗的核心,否則敵軍便會動用相應的力量來攻打這個核心並粉碎它,俘虜大量民眾。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麽群眾鬥爭的勇氣便會迅速低落,人們可能認為大局已定,繼續鬥爭徒勞無益,最終放下武器。

不過,民眾武裝在必要的時候要在某些地區形成較為雄厚的力量,形成那些足以讓敵軍害怕的威懾力量。這些地區,就是我們上文所說的,要分布在敵人戰區的兩旁。

在這裏,民眾武裝必須要聯合起來,成為更強大、更有組織的整體,並配以少數正規軍。這樣的民眾武裝便具備了正規軍的形式,能夠也敢於采取規模較大的軍事行動。從這些起點開始,越是往敵軍的大後方,民眾武裝的力量就應該越分散,因為他們在這些地區會遭到最為猛烈的打擊。

較為集中的民眾武裝的主要任務是襲擊敵軍留守的較大的防備部隊,此外,他們還要讓敵軍在精神上恐懼、憂慮不安,加深整個民眾武裝在精神上所造成的印象。如果沒有這些較為集中的民眾武裝,那麽它的所有活動便會毫無力量,整個形勢對敵軍而言,便無法形成一種極大的威懾力。

統帥若想以自己的意願使民眾武裝具備上述力量,最簡單的方法是派出一些由正規軍組成的小分隊前去幫助他們。若沒有少數正規軍這種鼓舞人心的支持與幫助,大多數居民便會喪失拿起武器、反抗侵略者的信心與動力。

派去支援的部隊越多,越能吸引民眾,民眾鬥爭的聲勢越會高漲起來。不過,前來支援民眾武裝的正規軍的數量是有限的。因為,一方面,如果要為達到次要目的而將部隊分散開來前去支援民眾武裝,便會造成前線出現一條處處薄弱的、寬正面的防線(出現這種情況,正規軍與民眾武裝必然會同被敵人消滅),這是極為有害的。另一方面,經驗告訴我們,當一個地區正規軍人數過多時,民眾戰爭的力量和效果便會相應地減弱。這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正規軍過多,容易吸引敵軍前來圍剿;其次,正規軍過多,居民便會產生依賴感,轉而依賴正規軍;最後,正規軍過多,會需要更多的地區來宿營,需要更多的糧秣供應,需要更多的運輸,這會極大地消耗民眾的力量。

防止敵軍對民眾戰爭進行強有力的還擊的另一個方法是,很少或者壓根兒不把這一巨大的戰略防禦手段用於戰術防禦。這是運用民眾戰爭的重要原則之一。民眾武裝的戰鬥特點和素質較差的部隊的戰鬥特點一樣,攻擊非常猛烈,但是難以持久,行動不夠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