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2章 摸底

朱慕雲等尹有海走後,將六水洲上,調查情報處三人的情報,向孫明華通報了。孫明華也是一名老特工,楊志等人,也是他的手下。於情於理,朱慕雲都要告訴他。況且,情報處那些人的情況,他也想向孫明華摸摸底。

“明哥,楊志這個人,怎麽樣?”朱慕雲隨口問,他最關心的,還是楊志。

朱慕雲跟孫明華在一起,說話比較隨便。孫明華也是緝私辦主任,這次的調查,雖說孫明華不怎麽參與,但該向他通報的,還是不能省。朱慕雲仔細研究過楊志的档案,發現他在進入警察局之前,寫得不甚詳細。

“你不是看過他档案麽?”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

朱慕雲現在是政保局的紅人,但在自己面前,還是這麽的謙恭有禮,實在難得。陽金曲以前得勢時,除了姜天明外,誰也不放在眼裏。

當時曾山和李邦藩,都是副局長。可陽金曲主管情報處的工作,從來沒有向曾山匯報過。要不是張百朋還有借重他的地方,陽金曲很難在政保局混下去。

朱慕雲則不然,他在政保局八面玲瓏,做事圓滑,不敢說所有人都喜歡他。至少,沒多少人討厭他。一個人想要讓所有人都滿意,肯定不可能的。朱慕雲能做到現在這樣,已經是殊為難得。

就算李邦藩真的有一天倒下去了,朱慕雲在政保局,還是能平安無事。這跟他平常的做人做事,有很大的關系。至少,孫明華就願意,助他一臂之力。

“档案裏的東西,不一定就是真的。楊志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幹什麽的?”朱慕雲問。档案可以造假,而且档案之外的東西,他也不知道。

當然,朱慕雲也從政保局的档案中,發現了很多線索。可是,档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能找到相關人員,再摸一次底,情況才能完全搞清楚。

“你算是問到點子上了,楊志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一名小偷。躥房越脊那是常事,警察局看中了他上房行走的本事,將他招進了特務處。”孫明華介紹著說。

朱慕雲做事,確實很細心。這些事情,自然是不會寫進档案裏的。如果從档案上調查,甚至向楊志詢問,他都不會承認以前的事情。畢竟,當小偷可不是光彩的職業。

“怪不得,楊志的档案上,寫著‘特招’,我還以為是送了錢,買進來的。”朱慕雲說,現在很多工作都是明碼標價,比如說在法租界的巡捕廳,想當個巡捕,可以花錢買。在警察局,想當個警察,只要願意花錢,也是可以進來的。

只有政保局這樣的單位,審核的相對來說,要嚴格一些。可是,只要願意,也是可以進來的。總而言之一句話,沒有什麽,是用錢解決不了問題的。就算是抗日分子,只要願意花錢,也是有辦法想的。

阿二的事,就是明證。抓進憲兵隊的人,一般來說,除非“逆用”,否則很難被釋放。要不然,不是處死,就是送到了軍法處判刑。所謂“逆用”,就是利用叛變者來做工作,從中得到更大的收獲。像政保局的一處、三處,都是逆用人員。

可是,馬興標只花了五根金條,小野次郎就將阿二給帶了出來。當然,這是小野次郎為了配合馬興標的行動。否則的話,想用金條從小野手裏把人買出來,基本不可能。

“楊志進了特務處後,主要用於行動。畢竟我們的一些行動,需要這樣的人。”孫明華緩緩的說。有的時候,抓捕嫌犯,需要這種能上房行走之人。

“他為人怎麽樣?”朱慕雲問。作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楊志品行不會好。

“當過小偷的人,還能要求他什麽?楊志整天好吃懶做、偷奸耍滑,每次參加行動,總是順手牽羊。為這件事,多次處分過他。”孫明華搖了搖頭,無奈的說。

“這麽說,他應該是習慣走黑路的人,怎麽報信的時候,比普通人花的時間還長呢?”朱慕雲疑惑的說。從事發地點,到貨物檢查場,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鐘。但楊志在黑夜還要潛入別人家偷竊,晚上的行動,應該比白天更順暢才對。

“所以你懷疑他是軍統的內線?”孫明華問。朱慕雲做事,有些想當然了。

“這種人,軍統應該是看不上的。但是,這樣的人,為了錢,肯定什麽都願意幹。”朱慕雲意味深長的說。

“楊志平常花錢,確實大手大腳。雖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腳有的時候,依然不幹凈。平常也沒什麽朋友,總是獨來獨往。”孫明華緩緩的說。

“他家裏還有什麽人?”朱慕雲又問。

“這種人,還能成家?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他父母雙亡,從小在街上跟著一名老偷,學了這門手藝。長大後,經常進局子。這種人,哪個女人願意嫁給他?敢嫁給他?”孫明華搖了搖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