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4章 自行處決(第2/2頁)

朱慕雲覺得很為難,無論是讓九頭山還是軍統動手,都有可能驚動其他人。據朱慕雲所知,施興民是有槍的。當為一名臥底,肯定會非常警惕。如果在家裏,恐怕是槍不離身吧。

看來,只能在他剛出門,或者從外面剛回家的時候動手。但是,用什麽名義呢?仇殺?軍統以後肯定會調查。情殺?更加不可能。

一般的兇殺案,只有三個動機,為情、為仇、為財。施興民雖然小日子過得可以,但還不至於引得別人圖財害命吧?

驀然,朱慕雲突然想到,政保區前兩天通過總務科,劃撥了一筆兩千元的特殊津貼。之所以說是特殊津貼,是因為這筆錢的收款人沒有簽字,是田島拓真代簽的。

當時,華生還向朱慕雲抱怨,說日本人把政保區當成了銀行,想要多少錢,連個理由都不想找了。

可是,朱慕雲卻知道,田島拓真不是貪財之人。聯想到施興民指認了許值,這會不會是獎勵給施興民的呢?